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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庐山生态环境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九江市庐山生态环境局2020年上半年
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终期考核之年。为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九江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局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坚持疫情防控、污染防治攻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不误、三促进”,各项取得了积极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上半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PM2.5浓度均值为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6%,空气优良率95%;1-5月,鄱阳湖国考星子断面水质1月、3月为Ⅲ类,2月、4月和5月为Ⅳ类,省控县界沙湖山断面稳定达到Ⅲ类以上,优良率100%;蚌湖断面水质较去年有明显改善(1-5月,水质分别为Ⅳ类、Ⅱ类、Ⅲ类、Ⅲ类和Ⅲ类,总磷平均浓度为0.044mg/L,同比下降72.5%);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为100%;土壤环境总体稳定。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定动作”做到位。
(1)污染源普查工作得到上级肯定。我局作为庐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牵头负责污染源普查工作。一是成立了普查工作办公室,设有专门的办公场所,选调专人组建了调查组、技术组和综合组等,拟定普查实施方案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二是采用普查专栏、工作简报、会议专题、宣传标语、公开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选聘并培训了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69名;三是聘请了业务专、实力强的第三方普查机构和质量核查机构,采取边普查边核查的方式,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四是扎实开展清查、入户调查、数据录入、质量核查、数据汇总上报等工作,全市各类源普查对象共计459家。历时三年,现已全面完成普查工作任务,顺利通过上级普查验收。并在历次国家、省、市质量核查中,我市普查数据填报质量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获得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集体1个和突出个人2个的推荐资格。
(2)排污许可核发提前完成年度任务。根据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发证登记的任务要求,我局抽调四名业务骨干组成排污许可专班指导排污许可发证登记管理工作,并于今年5月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登记工作。全市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系统的企事业单位共565家,其中2018、2019年已完成发证66家,清理整顿固定源登记及发证64家,今年须完成发证登记435家。截至目前,已完成2020年发证登记任务423家,完成率97.2%,预计7月底可全面完成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
(3)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发布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的通知》(赣环大气〔2019〕10)文件要求,前期我局组织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民政、城管、海事等相关单位召开了动员会,收集相关资料,完成了《庐山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方案初稿。今年1月5日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召开评审会,编制单位按照专家组和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完善,1月7日再次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并在庐山市政府网上公示征求市民意见,5月20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6月24日庐山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实施。
(4)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到位。根据九江市生态环境局、九江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工作的通知》(九环土字[2020]1号)文件要求,我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工作,调整后的《庐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经九江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联合工作组审查同意后,于2月28日由庐山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实施。方案实施后将科学指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有效促进我市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5)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有效推进。按照九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九江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与编码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九环委办〔2019〕231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9年11月组织召开了庐山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动员会,截至6月底,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共计436台,累计发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牌照371块。为实现排放控制区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有效管控,我局按照“应登尽登”的原则,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力度,继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与编码登记工作,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6)固(危)废排查监管高效有力。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放、处置危险废物的不法行为。一是在疫情期间加密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专项检查,帮扶指导医疗机构科学规范处置医疗废物。二是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发现不规范处置危废的机修企业,现场下达环境监察意见告知书,要求在江西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注册、备案、申报管理计划,规范转移危废。三是要求危废使用单位建设危废贮存场所,做好三防措施,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危险废物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四是开展全市工业企业固废管理专项检查,6月4日我局组织固废产生单位学习新固废法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学习会上,我局有关同志对新实施的固废法进行详细解读,就如何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八项制度、三类设施和一项培训”做出详细讲解,解答了企业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中遇到的问题,指导企业科学管理、合理处置固废及危险废物,确保我市固(危)废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筑牢我市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二)“常规工作”做扎实。
打好一个战役,开展两大整改,推进三项防治,健全四项制度。
(1)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为纲,发挥环委办牵头抓总、调度、协调作用,各地各部门决战决胜、奋力冲刺,30个专项行动按时序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平台”信息按时填报。环委办加强督导,已编发《督查通报》8期,下发督办函4件、交办函1件、工作提示函2件。
(2)开展两大整改。
“8+1”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庐山市八大类生态环保督察问题还剩9个问题(包括2个信访件)未完成整改,实质上是3个问题,分别是矿山复绿,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小水电无序开发问题。对此,制定了《重点环境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实行市领导带领责任单位包案,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照时序要求在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2019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9个,已制定《庐山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清单,环委办已开展了整改调度工作,及时推进。
突出生态环境大排查问题整改。制定《庐山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工作方案》,以“全覆盖、零遗留、抓整改、重实效”为原则,对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189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形成了问题清单与整改台账,环委办拟定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研究制定《庐山市突出生态环境大排查问题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截至目前,已立行立改完成整改43个问题,正在整改127个问题。
(3)推进三项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开展重点工业废气治理项目整治,完成了5家重点行业废气治理,其他行业废气治理项目完成8家,完成率为85%。完成了年度计划淘汰燃煤锅炉2台的任务。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共查处各类涉气违法行为11起。印发《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及垃圾杂物露天禁烧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大野外焚烧监管执法力度。
水污染防治。完成了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我市共有3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编制完成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的技术报告,并报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扎实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通过查阅资料和实地排查,共排查出62个入湖排口,建立了排口名录,需整改规范的入河排口13个,目前已完成整改7个。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手硬”,加强督促指导各医疗机构规范、高效处置医疗废弃物、医疗废水,全面做好医废处置工作,开展饮用水源地加密跟踪监测,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
土污染防治。利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核实,共核查地块7个,未发现我市有疑似污染地块。排查涉危废企业16家,公布县级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强化日常监管,做好“三防”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开展汽车维修行业危废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整治38家。截至目前,全面完成了重点企业用地调查和土壤环境详查工作,我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和重点地块详查开展进度走在九江市前列。
(4)健全了四项制度。
健全了考核制度。成立并做实环委会,夯实各地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了责任考核、资金投入、工作推进、责任督查“四位一体”的大环保工作机制,拟定《2020年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任务及评分细则》,将生态环境保护指标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同时,出台了《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调度制度》等文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上下重视、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大格局。
健全了执法制度。强化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建立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制度,通过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发出检察建议书、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和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等手段有力提高环保执法震慑力。今年以来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9件,已结案6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犯罪案件1件;责令停产整改3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5份,实施查封扣押1家。共受理信访投诉48件,已全部办结。及时解决了社会关注度高、投诉相对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信访问题,全市没有发生因环保问题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健全了监管制度。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1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成2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即将投运10个;已经完成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科学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分类;环境监测站自2011年首次获得省级资质认证后并连续2次通过复评审,达到三级站建设标准,现有仪器设备90余台(套),监测项目涵盖大气、水、噪声三大类共23个小项目;建成完善市区、乡(镇)、村(社区)三级地表水系网格监测体系,设置“三级”监测点位2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管控情况调查设置监测点位19个,高频率采样,严密监控监测,为生态环境监管提供强大技术支撑。
健全了红线制度。严格生态红线约束,强力助推绿色发展。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三线一单”约束,强化源头防控,拒绝高污染项目落户5个。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排污许可项目审核,发放排污许可证11个,完成排污登记160家。依法依规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报告表8个,环保备案登记表13个。疫情期间积极落实省生厅“6+20”条措施,实施正面清单制度,承诺制审批报告表项目1个,豁免登记表备案项目8个。
(三)“重点工作”做亮点。
(1)鄱阳湖蚌湖断面庐山市段水质改善取得明显成效。
领导重视,高位推动。根据《九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鄱阳湖蚌湖断面水质改善整改方案》(九环委字〔2020〕4号)要求,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蚌湖断面水质改善整改工作,制定《鄱阳湖蚌湖断面庐山市段水质改善整改方案》(庐环委字〔2020〕1号),提出了六大类20条整改事项,明确各地、各部门整改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在环委会202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进行进一步强调,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每月密集调度,跟踪推进整改工作。
精细排查,精准治污。加强蚌湖断面庐山市段及周边水质监控和监测预警,为水质断面污染整治提供数据支撑。排查、掌握蚌湖断面周边庐山市境内水系分布情况,在主要水系布设了9个监测断面,实行周监测、周通报制度,定期通报至有关乡镇和部门,并报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纪委主要领导。
协同作战,强力攻坚。市环委办(庐山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协调鄱阳湖蚌湖断面水质改善工作,组织召开整改督促有关部门加大沿湖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推进沿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大农业面源治理,实施水产退养;实施封洲禁牧,坚决取缔滨湖地区的非法畜禽养殖活动,禁止湖区放牧;开展湖体违规渔业养殖和捕捞专项行动,全面清理蚌湖断面周边违规停靠渔船,拆除临时储鱼设施;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通过实施绿肥种植技术,将红花草深沤还田,大幅减少了化肥使用量。
加大投入,标本兼治。目前庐山市财政已筹措和申报专项国债资金20557万元,用于专项治理。其中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107万元、手工采样监测100万元、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700万元、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2450万元、河港疏浚清淤及生态修复17200万元。今年已完成专项治理投资8000余万元,实施华林港(含温泉段)、三八港、虎口冲港、新池港、横塘港、兜督湖等流域疏浚清淤及生态修复工程,目前华林港、三八港、虎口冲港治理已全面完成,横塘港治理已完成95%,新池港治理已完成87%,兜督湖治理已完成50%。
巡查督查,跟踪问效。一是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各乡镇作为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的责任主体,履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属地责任;牵头责任单位负责问题整改的协调、督促、落实等全过程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指导并严格依法行政。二是建立水质状况周通报制度。将每周水质监测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督促水质不达标断面及时进行整改。市纪委和市环委办随机对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强化约谈问责。针对水质连续出现超标的龙溪湖断面,迅速启动约谈机制,市委有关领导已约谈蛟塘镇党政主要领导,对龙溪湖水质改善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时限。
(2)全面从严治党强作风打造环保铁军取得良好成果。
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创第一等工作。按照《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生态环境系统队伍建设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实施意见》和九江市生态环境系统警示教育会议精神,我局认真对照作风建设的高要求,结合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生态环境系统队伍建设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17条措施,开展“干事创业好班子、担当作为好干部”活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重点整治政治站位、进取精神、担当作为、廉洁履职等4个方面25个突出问题。全局干部职工以整治突出问题为重点,把问题找准、把问题改到位。进一步推动开放思路、守正创新、廉洁自律、奋勇争先,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来,真正做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创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第一等工作”。
紧盯严控高风险岗位。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是继续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发生。为深入开展这项活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结合生态环保工作特点,制定了《九江市庐山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工作任务》(九庐环党发〔2020〕1号),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措施,对查找出来的岗位职责方面存在的风险,做出防范承诺,对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实施了有效控制,建立规范化管理制度。对于高风险岗位执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例如行政案件查处,采取了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集体决定后,才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采取了联审制度,各(股)室、站、队负责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提出各自的意见或建议,集体决定后,才能通过审批,有效地降低了岗位风险。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局上半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短板”问题还十分突出。
(1)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依然严峻。水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大,虽然蚌湖断面水质今年上半年较上年有很大改善,但完成全年考核目标压力仍较大,且蚌湖断面来水情况复杂,难以厘清永修县、德安县、共青城市、庐山市四县(市)整治责任;秸秆、垃圾焚烧等问题屡禁不止;城区各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等扬尘管控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问题依然突出;东牯岭永久关闭,山上废石、废渣未得到清理,生态破坏虽然得到遏制,但生态修复进展缓慢,且治理效果不佳,仍然存在环境安全隐忧。
(2)“大环保”工作格局有待增强。具体工作推进中,领导调度一下就动一下的现象还依然存在,“一把手”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牵头责任发挥得不好,主动性不强,督政整体氛围不浓,考核问责没有完全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问题的解决。发挥环保督察整改办的作用还不够明显,环保督察整改涉及单位多,面广,加之长期以来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还未根本性扭转,推进环保督察整改方面与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
(3)环保能力建设严重不足。环保队伍人员紧缺,专业人才不足、专业技能不强,专业人才招不来、留不住。环境监测只能做基本分析,复杂一些的样品就要送到省市监测。环境监管执法力量薄弱,针对一些突出且群众反映强烈的散乱环境问题执法力度明显不够,存在监管漏洞和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污染防治经费仍然短缺,部分乡镇环保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无法保障,特别是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未能健全长效运维机制,集镇雨污分流工程实施进度缓慢,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还未全面推广。新农村建设及农村环境整治提升雨污分流、污水达标排放滞后。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紧盯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提升生态环境工作水平,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重点抓好:
(1)合力推进鄱阳湖蚌湖断面庐山市段水质持续改善。一是紧盯整改六大类20条整改事项目标任务,特别是进展滞后的整改事项,坚持每周监测、每周通报、每月调度。二是紧盯重点流域、敏感地区,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种植污染防治、船舶污染治理、严厉打击河道违规采砂、推进流域生态治理与恢复等方面采取整改措施,持续推动问题的整改,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三是强化督查调度、指导帮扶、跟踪问效、约谈提醒、督查问责,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持续改善鄱阳湖蚌湖断面庐山市段水质,坚决打赢Ⅴ类水歼灭战,带着Ⅳ类及以上水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2)紧盯目标任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源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和燃煤锅炉、餐饮油烟、柴油货车、机动车尾气等专项整治,狠抓扬尘防治、秸秆禁烧和秋冬级大气攻坚行动。二是打赢碧水保卫战。持续开展地表水水质监测;规范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巩固饮用水水源保护成效;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集镇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继续实施中小河流整治,开展入河排污口污染治理和管理工作;全面排查农村黑臭水体,强化黑臭水体污染防治。三是打赢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扎实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3)全力推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领域监管执法。一是深入推进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效发挥污染防治攻坚作用,全面提升整改统筹水平和督核效果,切实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良好的工作成效迎接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二是环境监管执法方面,扎实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持续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汽车修理行业、环评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等执法活动。三是加大与其他部门衔接,形成环保工作合力,全面执行已经建立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环保督察整改等重点工作,强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大生态”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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