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1-3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9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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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30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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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市水利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水利局板块)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庐山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沿山新区文峰路,电话:2557398,邮编:3328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庐山市水利高质量发展工作,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有力推动我局信息公开纵深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详细公开了庐山市水利局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信息;公开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与本局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法规政策文件;按要求做到财政资金公开,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财政专项资金清单、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按照《条例》要求,结合水利部门实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条,其中调查征集反馈2条,履职依据1条,机构信息2条,领导简介1条,财政预决算20条,工作报告14条,建议提案办理15条,政策解读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6条。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要求及时完善依申请公开专栏,制定出台了庐山市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修订完善了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审核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把审核发布关口,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准确无误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市政府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期更新工作动态,丰富信息资源。定期对平台栏目内容进行动态维护和数据更新,有效提升了公开质量和实效。

(五)加强监督保障。

在上级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完善庐山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目标责任制考核,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和各审批环节程序严格把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较好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但与上级要求和广大公众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发布相关流程和工作规范仍需加强。下一步,庐山市水利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3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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