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河、湖长制(水利)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3-3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50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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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督查河长制湖长制 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0-03-31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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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沙湖山管理处: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切实提高河湖管护水平,市河长办对各地开展2020年第一季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本次主要督查各地河长制湖长制基础工作布置落实、河湖港卫生保洁、乡村两级河湖长巡河以及已整改问题反弹情况。从督查现场来看,各地虽然都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了责任人、专管员、巡查员,明确了职责,但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河长制湖长制基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温泉镇分管领导、专管员和横塘镇专管员更换频次较高,对河长制湖长制基础工作了解不够,业务不熟练;除南康镇、星子镇、蓼南乡外,其余乡镇对村级工作督促过少,未能有效发挥基层河湖管理作用。二是河湖长履行职责不到位。除星子镇、蓼南乡乡级河湖长按要求对责任范围内的河湖进行巡查外,其余乡级河湖长未按时开展巡查工作,未填写巡查记录;除南康镇、星子镇抽查的各村级河湖长、巡查员巡查记录符合要求外,其余乡镇村级巡查记录不齐全、不规范,巡查记录无问题轨迹,常态化巡查流于形式,对群众乱丢乱倒生产生活垃圾等情况视而不见、见而不管、措施无力。三是河湖保洁机制不健全。当前全市仅有鄱阳湖城区段通过政府外包形式开展市场化保洁,横塘镇虽创新形式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外包,但未将河湖垃圾保洁纳入统一管理,覆盖面有限。由于全市河湖常态化保洁机制不健全,导致河湖垃圾问题持续反弹,其中钱湖港环山公路段、花桥港华林集镇段河湖垃圾问题尤其突出。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河(湖)长职责。各级河湖长、专管员、巡查员要加强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学习和认识,特别是对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消灭V类或劣V类水行动和清河行动等重点工作的学习认识,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履责。二是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乡、村级河湖长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要求开展巡河工作,巡查员常态化巡查每周不少于3次,同时规范完善巡查记录、台账,确保问题及时发现,问题处理有迹可循。三是要加大整改力度,建立问题长效整改机制。各地要建立问题清单管理机制,将第一季度问题纳入第二季度重点整改内容,加大力度推进上述问题整改,对于河湖垃圾等简单性问题要立行立改,同时举一反三,紧盯境内河湖其他方面突出问题,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处理。四是要强化宣传作用,营造全民参与氛围。通过宣传各级河湖长巡河记、组织党员成立河湖监督队伍等方式将河湖管护工作进村入户,形成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扭转垃圾进沟入河,随意侵占河道等不良局面。

庐山市河长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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