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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河湖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整治我市河湖港环境,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九江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内容
(一)整治河湖港环境。通过河湖港环境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河湖环境质量,清除沿河沿岸枯树杂草、陈年垃圾。打捞水面漂浮物,确保河道环境整洁优美。
(二)严禁污水直排。加强控源截污工作,全面普查入河排污口,严禁污水直排入河湖港。
(三)提升河湖港水质。通过综合整治河道、湖面退养或“人放天养”等措施,使水质明显好转。
二、整治范围
全市境内所有河流(含湖泊)。主要河流、湖泊有:
1、鄱阳湖七夕公园至南门湖岸线;
2、流泗港、长虹港、秀峰港、钱湖港、花桥港、横塘港、长垅港、新池港、三叠泉河、杨柳津河等河流;
3、蓼花池、龙溪湖等湖泊;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庐山市河湖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赵木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协副主席刘宏初和市河长办主任、市水务局局长肖杰担任,成员为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建设规划局分管负责人以及各乡(镇、处)政府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河长办,办公室主任由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陈朝阳担任,具体负责全市河湖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检查督导和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本次集中整治按照“属地负责、部门配合、办公室督查”的工作运行机制。各乡(镇、处)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形成整治问题清单,分解目标任务,责任具体到人,明确整治进度,有力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协助配合乡(镇、处)做好此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
四、时间安排
(一)工作部署及排查摸底阶段(4月20日前)
各乡(镇、处)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全面排查境内河湖港范围陈年垃圾、挖砂洗砂、倾倒垃圾、污水排放、湖面养殖等问题。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帐,列入问题清单,制定工作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市河长办备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5月31日)
各乡(镇、处)在5月底前要集中力量,精心组织,把清除沿河沿岸枯树杂草、陈年垃圾,打捞水面漂浮物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同时要做好控源截污,严禁矿山污水、集镇生活污水、养殖业污水直排河湖港。
(三)巩固提升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各乡(镇、处)要建立河湖港保洁长效机制,做好辖区内河湖港侏洁日常工作,落实河道管理人员,确保人员、经费、责任、考核全部到位。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工作措施,完成工作总结报告。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冶行动,切实落实好责任,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检查,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动态,研究解决整治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二)充分宣传发动。各地要通过横幅、微信等网络平台大力宣传河湖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劝导沿河居民积及参与爱河护河行动,不往河道乱抛乱扔垃圾,形成爱护的采厚氛围。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河长办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采取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督查发现的司题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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