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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庐山市委办公室、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庐山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庐办发〔2019〕1号),组建庐山市水利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市河湖水库管护中心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日常工作,承担河湖长制有关事务性工作,为河湖长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各乡镇及市相关责任单位河湖保护工作。
2.承担实施堤防、中小河流、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工作,指导乡镇做好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有关工作。
3.负责全市河湖水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承担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有关事务性工作,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提供技 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4.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5.承担全市河道堤防工程、蓄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6.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权限内水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协助指导山洪灾害防御、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及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等相关工作。指导乡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内设机构
1.河湖水库堤防管护股。承担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日常工作。承担河湖长制有关事务性工作,为河湖长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全市堤防工程、蓄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编制并执行河道和重要水工程应急预案及度汛方案,负责水库调蓄管理。
2.水利工程事务股。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承担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指导、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3.综合业务股。指导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组织涉河、涉水建设项目审查;组织建设项目方案审查。
(三)分支机构
1.南康堤泵站管护中心。负责中心城区管理范围内排涝保障 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所属防洪工程排涝站的运行管理和机电设 备的维修养护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附属鄱阳湖防洪闸等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及维修养护工作;研究制定抽排水管理技术提升和 设备更新改造方案,并负责实施;负责管理范围内所属防洪工程 排涝站应急预案、度汛方案的编制和实施;负责管理范围内所属 防洪工程排涝站、闸等工程资料接收、管理等工作。
2.市观音塘水库管护中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库 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编制并执行观音塘水库调度 方案,执行水库防汛抗旱方案;负责水库大坝及主干渠安全巡查及稳定观测等工作,做好水库安全生产(运行)检查,承担水库水 利设施日常运行及管理养护等工作;负责水文观测,承担监视、监控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负责相关观测及技术资 料收集、整编、汇总、分析及归档工作。
二、市水利综合事务中心
庐山市水利综合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水利综合事务中心)为市水利局所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股级。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全市农村供水、灌排工程、农村小水电工程运行管理、农村水环境治理、水利血防工程治理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 务保障;指导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工作。
2.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承担水利行业信息化技术的推广和技术培训;承担全市水利防汛通讯、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3.承担部门网络安全及网络建设工作。
4.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承担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工作。负责全市国有沙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核与指导、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核查等工作;协助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
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庐山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市水利局所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股级。
(一)主要职责
1.依法开展辖区内水事活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辖区内水事活动行政执法,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行为。
2.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有关事项
3.负责开展水政执法专项行动,组织辖区内水事纠纷排查并 督促整改。
4.负责执法统计,做好水事执法监管信息化工作。
5.负责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配合组织查处全市 跨区域、跨流域水事违法案件;配合协调解决跨市、县区域,跨 流域水事纠纷;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参与相关联合执法工作。
6.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领导分工
汪传星: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
廖 璨: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王 芬: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组织人事编制、宣传、统战、人武、工青妇、老干部管理、政法综治(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信访维稳)、财务、议案提案办理、森林防火、驻村帮扶、城市创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牵头负责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刘谢招:负责农田水利、农村安全饮水、城乡供水一体化、水土保持、乡村振兴、河道采砂、水资源管理、营商环境、水行政执法、政务服务、水利改革、目标考评工作,牵头负责审计整改工作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占匡庐:负责水利规划计划、水利工程招投标、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水库移民、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城乡环境整治、质量监督、河(湖)长制、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负责环保整改工作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庐山市南康镇沿山新区第三栋。
工作日办公时间(节假日除外):
【5月1日-9月30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0792-2557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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