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河湖长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5-1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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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二季度河湖长制工作简讯
为全面落实省、市总河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及时掌握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推动各类河湖问题整改到位,近日,市河长办启动二季度全市河湖督查工作。

此次督查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原则,采取实地核查、随机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乡(镇、处)河湖长制工作开展全面检查。重点督查内容包括:各级河湖长巡河履职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市级每季度不少于1次、县级每月不少于1次、镇级每旬不少于1次、村级每周不少于1次的巡查频次要求;江河湖库“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核查整治进展,是否建立问题台账并按时间节点推进销号;上级交办河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是否做到整改到位、资料齐全;河长制基础性工作,包括“一河(湖)一策”执行、公示牌更新、防溺水台账完善等。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所在乡镇反馈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下一步市河长办将持续跟踪问题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督查,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推动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落地见效,全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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