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庐山市水利局2026年部门预算
庐山市水利局202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庐山市水利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水利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庐山市水利局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五)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六)负责防治水土流失。(七)指导农村水利工作。(八)指导水利行业的水电管理。(九)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十)开展水利科技工作。(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6年庐山市水利局内设处室3个,包括:庐山市河湖水库管护中心,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日常工作,承担实施堤防、中小河流、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工作,负责全市河湖水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 建设的有关事务性工作,庐山市水利综合事务中心,承担全市农村供水、灌排工程、农村小水电工程运行管理、 农村水环境治理、水利血防工程治理工作,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承担水利行业信息化技术的推广和 技术培训,承担部门网络安全及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承担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 督管理和监测评价工作,庐山市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开展辖区内水事活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组织辖区内水事活动行政执法,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行为,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有关设施,负责开展水政执法专项行动,组织辖区内水事纠纷排查并 督促整改,负责执法统计,做好水事执法监管信息化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
编制人数小计6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57人。实有人数小计6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9人,行政在职人数11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58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60人,遗属人数3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水利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水利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6年庐山市水利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434.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6.1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360.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66.41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人员增多、水利项目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庐山市水利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434.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6.16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人员增多、水利项目增加。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79.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7.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0.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72万元。项目支出2955.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9.0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44.93万元,资本性支出1810.5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工资福利支出1420.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3.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0.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6.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9.36万元;资本性支出226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2.1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庐山市水利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4360.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82.26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部门人员增多、水利项目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万元;农林水支出3997.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50.0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79.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7.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0.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0.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72万元。项目支出2955.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49.4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2955.5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6年庐山市水利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230.4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农林水支出2230.41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6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30.57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26.52万元,增长20.31%。增长变化原因为人员增加,机关运行费增多。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24.25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11.97万元、会议费0.2万元、福利费 万元、日常维修费3.5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12.66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5.19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6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政府采购总额684.70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57.20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
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部门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庐山市水利局项目情况说明
1.水利山洪灾害设备维护及防汛物资经费
1)项目概述:用于庐山市山洪灾害监测设施及水库水雨情监测维修养护:水库水雨情自动监报站点77座;山洪灾害监测设施年度维养495个,大坝安全监测设备46个,水库监控设备46个。每年巡检4次,每季度巡检1次出现故障5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处理紧急问题。巡检任务:设备加电运行、除尘、清理、电压测试、设备运行状况观察;硬
件安装、设置、升级、故障修复;注水试验,数据调试等。
2)立项依据:水利部《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指南》。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庐山市山洪灾害监测设施及水库水雨情监测维修养护。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1.1万。
2.水利工程质量“飞检”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用于2026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飞检”项目。1.庐山市2024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石块、混凝土取芯、预制块取芯;2.庐山市第二水厂项目管材;3.庐山市重要圩堤2024灾后水毁修复工程阻滑墙混凝土取芯、预制块取芯;4.庐山市紫阳电排站前池改造工程混凝土取芯、钢筋。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特定飞检工作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2026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飞检”项目。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0.5万。
3.河湖长制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1.公示牌更新:有大块公示牌30块,公约宣传牌52块;公示牌修复计划安排10次,公约牌损毁制作计划10次;公示牌损毁制作计划安排4次。4:河湖宣传培训:湖管护周开展河湖长制宣传,展板及定制横幅2000元,拍摄美丽河湖、幸福河湖等用于宣传河湖长制工作典型案例宣传片。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特定飞检工作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河湖长制专项经费。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5万。
4.庐山市华林镇三八港山洪沟治理工程
1)项目概述:1.建设管理费;2.招标代理服务费;3.监理费;4.技术咨询费;5.勘察设计费;6.水土保持工程。
2)立项依据:庐发改审批字〔2023〕489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庐山市华林镇三八港山洪沟治理工程第三方费用。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65万。
5.庐山市灌区连接渠道及新增分水口支管道工程
1)项目概述:新增分水口 41 座及配套附属设施,增加支管道约 5.2km及配套附属设施;新增渠道 3.7km。
2)立项依据:庐发改审批字〔2025〕230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庐山市灌区连接渠道及新增分水口支管道工程。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5万。
6.紫阳、流泗电排站维养及防汛项目
1)项目概述:用于汛期(5月—9月)排涝电费专项支出。紫阳、流泗电排站9台机组维养、配电维护、堤防5km维养,2个调蓄池维养,7个拦污栅维养、涵管维养。4条涵管清淤清杂和堤坝清杂:紫阳堤3条,冰玉涧、迎春桥、前池—鄱阳湖;公园垅湖到鄱阳湖1条涵管。
2)立项依据:星府字[2006]18号文、庐水文[2024]69号文。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紫阳、流泗电排站维养及防汛项目。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3万。
7.农村饮水三全服务
1)项目概述:我市农村供水工程物业化管理服务费为73.125万元/年,不含警示牌、围栏岗位责任牌缺水期送水和供水管网维修费,服务期限为1年。
2)立项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20〕10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农村饮水三全服务。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73.125万。
8.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巡检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对全市71个小型供水点的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每季度开展一次水质检测,600元/份水样。
2)立项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水利部办农水〔2024〕55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巡检工作经费。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5.56万。
9.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经费
1)项目概述:我市需按要求足额落实骨干工程维养经费和田间工程精准补贴配套资金265.02万元。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2.62万亩,骨干工程维养经费按14元/亩落实、田间工程精准补贴资金按7元/亩落实。其中田间工程维养实施部门为各乡镇,共计88.34万,骨干工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选取。
2)立项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庐水文〔2022〕2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经费。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65.02万。
10.庐山市小型土石坝水库防溃坝方案编制
1)项目概述:庐山市小型土石坝水库防溃坝方案编制。
2)立项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小型土石坝水库防溃坝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赣水办建管字〔2025〕10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庐山市小型土石坝水库防溃坝方案编制。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6.15万。
11.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
1)项目概述: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5.75万。
12.水利河湖管理划界工作
1)项目概述:对全市鄱阳湖、横塘水、东门观水、庐山水、花桥水、赛阳水、谷山水、莱溪水、吟熊垄水、白鹿洞水、红山洼水、虎口冲港、泽泉水、观音桥水、蓼花池及龙溪水等16条河(湖)进行重新划界调整(总长度约275.8km),争取将河湖管理范围缩减到最小,为全市今后发展建设争取最大空间。
2)立项依据:《水利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函》《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1〕27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水利河湖管理划界工作。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45万。
13.水利防汛物资储备仓库
1)项目概述:我市防汛物资储备仓库位于匡庐路,在北门巷危旧房改造项目拆迁范围。因此借用我市国资公司名下房产作为防汛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选取金鹿工业园厂区C#配电房(528.52平方米)按照工业厂房出租价格(8元/平方米/每月)有偿租赁给水利局。产权证号:赣(2023)庐山市不动产权第0005449号,坐落位置:金鹿工业园厂区C#配电房,房屋总建筑面积:764.52平方米,拟使用部分:北面建筑,建筑面积528.52平方米。
2)立项依据:赣(2023)庐山市不动产权第0005449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水利防汛物资储备仓库租金。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5.0738万。
14.温泉镇落屋水山洪沟治理工程
1)项目概述:工程总投资1132.3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815.81万元,施工临时工程60.37万元,独立费用155.93万元,基本预备费51.61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费用22.82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0.33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5.50万元。本次申请2026年预算65万元。
2)立项依据:庐发改审批字〔2025〕352 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温泉镇落屋水山洪沟治理工程第三方费用。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65万。
15.庐山市白石咀小(1)型水库等6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项目概述:庐山市白石咀小(1)型水库等6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于2024年11月立项,2025年5月开工。白石咀等6 座除险加固总投资1791万元,资金筹措由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解决,上级下达资金已到位1231万元,需政府配套资金560 万元,本次申请2026年预算65万。
2)立项依据:庐发改审批字〔2024〕40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庐山市白石咀小(1)型水库等6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三方费用。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65万。
16.庐山市千亩圩堤保险修复工程
1)项目概述:(1)堤防修复:堤防修复620m;(2)护坡工程:现状砼预制块护坡破损修复 1610 ㎡;(3)建筑物:2 座灌溉泵站设备更换。
2)立项依据:庐发改审批字[2024]48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庐山市千亩圩堤保险修复工程。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45万。
17.水利圩堤保险费用
1)项目概述:用于庐山市77座水库的圩堤保险费用。
2)立项依据:《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堤防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1〕44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水库圩堤保险费用。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7.6万。
18.庐山市智慧水利信息平台建设
1)项目概述:用于2023年29座小型水库视频监控及安全监测项目工程尾款。
2)立项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11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2023年29座小型水库视频监控及安全监测项目工程尾款。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1.6493万。
19.庐山市紫阳电排站前池改造工程
1)项目概述:(1)扩建紫阳排站前池,用桩基支撑形成封闭式前池;(2)拆除重建管理房500平米;(3)建设4000平米停车场。
2)立项依据:庐发改审批字(2024)485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庐山市紫阳电排站前池改造工程。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267.3946万。
20.庐山市重要圩堤2024灾后水毁修复工程
1)项目概述:南康堤拆除重建C20砼预制块护坡2.393km,新建联锁式护坡0.24km;沙湖山圩砼预制块修复,拆除重建压浸台等。
2)立项依据:庐发改审批字(2024)484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庐山市重要圩堤2024灾后水毁修复工程。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543.2万。
21.庐山市鄱阳湖岸线入河排涝口修复工程
1)项目概述:拆除更换沿湖入河排涝口19 处,单向闸门更换为双向闸门22 孔,螺杆启闭机 22个
2)立项依据:庐发改审批字[2024]480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庐山市鄱阳湖岸线入河排涝口修复工程。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59.7396万。
二、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庐山市水利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7.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3.06万元,比上年减4万元,主要原因是:践行过紧日子政策。
公务用车运行2.96万元,比上年增0.78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新车,配套费用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11.88万元,比上年增11.88万元,主要原因是:旧车已到报废年限,更换新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部门经营收入: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部门上缴收入:反映事业部门附属的独立核算部门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部门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部门从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6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5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备注:名词解释必须按收入科目、支出科目、相关专业名词分别解释,缺一不可!正式模板请将此备注删除)
相关附件:
202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2026年部门预算特定项目绩效表.rar 庐山市市直部门2026-2028年中期财政规划表.xlsx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三公经费表.xls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