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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水利局 2024 年度部门决算
庐山市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注:本报告因金额单位转换原因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一部分庐山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四)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六)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七)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九)指导水利行业的水电管理。(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工作。(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庐山市水利局(本级)。
庐山市水利局(本级)设立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水利局本级、庐山市河湖水库管护中心、庐山市水利综合事务中心、庐山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本部门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8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60人,其中: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人员0人,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人员60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收入总计10264.6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34.56万元,比上年增加234.56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合计10030.04万元,比上年减少13533.90万元,下降
57.43%,主要原因:专项债和一般债项目资金减少,导致收入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财政拨款收入10009.89万元,占99.80%;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0.14万元,占0.2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支出总计10264.6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0012.30万元,比上年减少13551.64万元,下降57.51%,主要原因:专项债和一般债项目资金减少,导致收入减少;结余分配 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末结转和结余252.30万元,比上年增加252.30万元,主要原因:部分资金下达较晚,进度缓慢,导致资金支付率稍慢。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基本支出1349.06万元,占13.47%;项目支出8663.23万元,占86.5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1981.99万元,决算数1000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5.0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 153.70万元,决算数16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相应费用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61.57万元,决算数6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数0.00万元,
决算数1877.56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国家扶持水利项目,水利专项资金增加。
(六)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681.99万元,决算数781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4.5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水利专项资金的增加。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84.73万元,决算数8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10.00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防汛任务加重,防汛经费增加。
(九)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数 0.00万元,决算数0.15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人员的调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6.6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243.54万元,比上年增加100.12万元,增长8.76%,主要原因:工资基数调整、新招录人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6.78万元,比上年减少0.79万元,下降0.81%,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33万元,比上年增加0.21万元,增长6.76%,主要原因:新增退休人员。
(四)资本性支出 3.01万元,比上年增加3.01万元,主要原因:水利专项资金的增加。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8.43万元,决算数8.3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19%;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23万元,增长2.8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 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 1.30万元,决算数1.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此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1.30万元,决算数1.3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下乡检查、执法用车产生费用。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30万元,增长30.00%,主要原因:下乡检查,执法频率增加。年末使用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三)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7.13万元,决算数7.0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04%,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缩减公务开支。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0.96%,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缩减公务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36批,累计接待203人次,主要是:外市来客、上级检查、招商引资来客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79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80万元,增长14.71%,主要原因:新增人员,公用开支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7.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8.67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7.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7.8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本部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6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95.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4.60%。其中,6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0 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中”,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差”。
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分别为:南康堤提质升级整治工程和龙溪圩涝区治理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13.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本部门绩效评价的决策投入、过程管理、实际产出、实施效果自评合计得98分。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35.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28.08万元,评价结果为“优”。从评价情况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决策投入、过程管理、实际产出、实施效果自评合计得97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本次水利工程绩效评价以2023年度为时间范围,聚焦庐山市龙溪圩涝区治理工程,紧扣水利工程“安全保障、生态保护、民生服务”核心目标,依据《庐山市市级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及项目实施方案,全面覆盖工程建设质量、资金使用效益、功能发挥成效、群众满意度等关键维度,有序推进指标构建、现场核查、数据核验、综合评审等工作,现已圆满完成既定评价任务,为水利工程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支撑。
2.精准搭建评价体系:结合水利工程行业特性,构建“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功能成效-可持续性”四维评价框架,细化量化指标如工程完工率、投资完成率,明确定性指标生态环境改善程度评价细则,确保指标贴合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实际。
3.规范推进评价实施:采用“资料核查+现场踏勘+座谈访谈”相结合的方式,核查工程立项批复、施工日志、资金拨付凭证等资料;实地查验工程主体结构、设备运行状态、配套设施完整性等,全面掌握庐山市龙溪圩涝区工程实际情况。
4.强化资金监管评价:重点核查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追踪资金从拨付到使用的全流程,核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支出是否符合预算标准,分析资金使用效率,排查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风险,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庐山市水利局(本级)“河湖长制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庐山市水利局(本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工程”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庐山市水利局(本级)“山塘整治工程”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
庐山市水利局(本级)“沙湖山圩堤加固工程”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庐山市水利局(本级)“水资源补助”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庐山市水利局(本级)“水利堤防保险”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
庐山市龙溪圩涝区治理工程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工程总投资2787.7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287.16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610.90万元,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98.54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66.78万元,独立费用361.20万元,基本预备费126.23万元,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97.15万元,环境保护工程10.96万元,水土保持工程28.83万元。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在龙溪圩与盛家咀村交汇处新建龙溪圩2#排涝泵站1座,装机为4×280kw,设计排涝流量为11.1m³/s,对现有龙溪圩自排闸更换闸门1座和启闭设备1套,新建护岸全长3.65km,治涝面积7.66km²。
(二)项目绩效目标
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总体目标:龙溪圩涝区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阶段性目标:龙溪圩涝区治理面积为0.17万亩(1.1km²),新建堤防1.25km,新建滚水坝1座,新建堤顶机耕路1.05km,排水涵管0.16km;在龙溪水与新建堤防交汇处新建排涝泵站1座(3×185kw)、防洪闸1座。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次水利工程绩效评价以2023年度为时间范围,聚焦庐山市龙溪圩涝区治理工程,紧扣水利工程“安全保障、生态保护、民生服务”核心目标,依据《庐山市市级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及项目实施方案,全面覆盖工程建设质量、资金使用效益、功能发挥成效、群众满意度等关键维度,有序推进指标构建、现场核查、数据核验、综合评审等工作,现已圆满完成既定评价任务,为水利工程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支撑。
(二)精准搭建评价体系:结合水利工程行业特性,构建“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功能成效-可持续性”四维评价框架,细化量化指标如工程完工率、投资完成率,明确定性指标生态环境改善程度评价细则,确保指标贴合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实际。
(三)规范推进评价实施:采用“资料核查+现场踏勘+座谈访谈”相结合的方式,核查工程立项批复、施工日志、资金拨付凭证等资料;实地查验工程主体结构、设备运行状态、配套设施完整性等,全面掌握庐山市龙溪圩涝区工程实际情况。
(四)强化资金监管评价:重点核查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追踪资金从拨付到使用的全流程,核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支出是否符合预算标准,分析资金使用效率,排查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风险,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该工程合同价为:1348.5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省市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115万,省级资金279万,市级资金70.3万,县级配套资金289.98万,截至2025年10月底,龙溪圩涝区治理工程资金到位1754.28万元,资金拨付1285.49万元,资金执行率73.28% 。
(二)总体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工程总建设任务量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截止到2025年1月完工;
4.社会生态指标:龙溪圩涝区治理工程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保障。
(三)绩效评价评分情况分析。本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的决策投入、过程管理、实际产出、实施效果合计得98分。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无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宣传培训力度:通过专题培训、案例分享等方式,提升项目单位、评价人员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和业务能力;宣传绩效评价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营造“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效”的良好氛围。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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