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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水利局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
庐山市水利局2025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水利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庐山市水利局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水利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水利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庐山市水利局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五)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六)负责防治水土流失。(七)指导农村水利工作。(八)指导水利行业的水电管理。(九)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十)开展水利科技工作。(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庐山市水利局内设处室2个,包括:节约用水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水资源监测工作。政务服务股:主要负责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有关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编制人数小计6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57人。实有人数小计68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8人,行政在职人数11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57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60人,遗属人数3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水利局2025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水利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庐山市水利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888.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80.3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293.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85.82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单位人员增多、水利提前下达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庐山市水利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888.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80.32万元;增加(减少)变化原因为单位人员增多、水利提前下达资金增加。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1372.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6.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1.08万元。项目支出2516.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68.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2516.4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15.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5.85万元;农林水支出:2841.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33.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工资福利支出1106.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9.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1.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7.28万元;资本性支出2516.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68.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庐山市水利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578.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8.02万元;增加(减少)变化原因为:单位人员增多、水利提前下达资金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2万元;农林水支出:2247.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7.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72.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1.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6.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1.08万元。项目支出1206.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6.1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1206.0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庐山市水利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715.8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项目支出715.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5.8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715.85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04.0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4.45万元,增长16.13%。增长变化原因为:单位人员招录及调入,人员增加,公用费用增多。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20.1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4.9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27.1万元、日常维修费1.9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6.05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工会经费:25.6万元、其他交通费:8.69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3.47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17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30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1日, 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辆。
(九)庐山市水利局项目情况说明
1.2025年河湖长制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用于河长办日常工作。
2)立项依据:九河办字〔2018〕20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河长办日常工作、河湖巡查、宣传培训费、公示牌制作、排污口水质检测等。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5.39万。
2.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测算工作费用
1)项目概述:用于灌区样点田块水利用系数测算。
2)立项依据:赣水办农水函〔2023〕7号 。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沙湖山灌区2座样点田块水利用系数测算。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7万。
3.农田饮水工程水质巡检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用于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巡检。
2)立项依据:办农字〔2024〕55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87个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巡检。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3.5万。
4.追加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用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保持编制方案、专家评审、宣传及技术推广等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庐水文〔2024〕5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保持编制方案、专家评审、宣传及技术推广等工作经费。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35万。
5.水网规划编制经费
1)项目概述:用于编制水网建设规划费用。
2)立项依据:庐水文〔2024〕47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编制水网建设规划费用。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46.9万。
6.“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方案编制经费
1)项目概述:用于水利发展规划方案编制费用。
2)立项依据:庐水文〔2024〕57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方案编制经费。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
7.水利工程质量“飞检”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用于水利工程质量“飞检”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赣水办建管字〔2021〕1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2025年全市10个水利工程质量“飞检”费用。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万。
8.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经费
1)项目概述:用于庐山市农田灌溉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和节水奖励。
2)立项依据:庐水文〔2022〕8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庐山市农田灌溉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和节水奖励,灌溉面积12.62万亩,每亩21元,合计265万元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65万。
9.山洪灾害设备维护及防汛物资经费
1)项目概述:用于庐山市水库水雨情设备及山洪灾害预警设备维养维修费用。
2)立项依据:庐水文〔2024〕3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全市11个乡镇的572个设备,水库、水雨情设备及山洪灾害预警设备维养维修费用。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32万。
10.紫阳、流泗电排站维养及防汛经费
1)项目概述:用于南康堤水利工程和附属设施维养及防汛经费。
2)立项依据:庐水文〔2024〕69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南康堤水利工程和附属设施维养及防汛经费,紫阳、流泗电排站9台机组维养、配电维护,堤防5km维养,调蓄池2个、4条涵管清淤清杂,7个拦污栅维养,涵闸维养;防汛排涝电费、汛期应急费等。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6万。
11.农村饮水三全服务
1)项目概述:用于农村饮水三全服务费用。
2)立项依据:庐水文〔2024〕69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对全市87座农村饮水工程及附属设施进行维护。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2.25万。
12.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项目概述:用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尾款。
2)立项依据:庐府办抄字〔2023〕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2023年29座小型水库视频监控及安全监测项目工程尾款。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88.5万。
13.庐山市鄱阳湖区矮围整改及河湖清四乱工作
1)项目概述:用于鄱阳湖区矮围整改及河湖清四乱。
2)立项依据:庐水文〔2024〕6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保障8座保留类矮围专家论证和拆除类矮围县级初验测量等工作以及河湖水库清四乱拆除经费。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
14.长聘护林人员补助
1)项目概述:用于护林人员补助经费。
2)立项依据:庐财预指〔2024〕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护林人员补助。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68万。
15.龙溪圩涝区治理工程
1)项目概述:用于龙溪圩涝区治理工程尾款。
2)立项依据:庐水文〔2024〕68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龙溪圩涝区治理工程尾款。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467.1万。
16.水土保持交通小流域工程
1)项目概述:用于水土保持交通小流域工程尾款。
2)立项依据:庐水文〔2024〕68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工程款,主要为村庄雨污分离及污水处理设施一套,改造生活用塘1-2个,修筑防洪及灌溉沟渠约600米,及村庄部分绿化红200平方。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28.76万。
17.蓼南蓼花池灌区及水利综合整治工程
1)项目概述:用于蓼南蓼花池灌区及水利综合整治工程尾款。
2)立项依据:庐府办抄字〔2023〕100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蓼南蓼花池灌区及水利综合整治工程尾款。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500万。
18.小型水库视频监控及安全监测项目
1)项目概述:用于29座小型水库视频监控及安全监测项目工程尾款。
2)立项依据:庐府办抄字〔2021〕74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小型水库视频监控及安全监测项目工程尾款。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94.5万。
19.采砂专项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采砂办专项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九砂管字〔2024〕7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采砂办专项工作经费。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50万。
20.水行政处罚罚没款、水资源费支出
1)项目概述:水利非税收入。
2)立项依据:赣水规范〔2023〕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水利单位日常工作支出。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310.1万。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庐山市水利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8.3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7.06万元,比上年减0.0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市政府要求,缩减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1.3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5年庐山市水利局预算公开表(单位)_2025-01-06.xls
附件3、庐山市水利局单位2025-2027年中期财政规划表 (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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