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2-0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1350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庐山市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2-05 14:45
字号: 〖大 小〗



   

第一部分庐山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庐山市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庐山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山市水利局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五)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六)负责防治水土流失。(七)指导农村水利工作。(八)指导水利行业的水电管理。(九)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十)开展水利科技工作。(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庐山市水利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水利局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6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62人;实有人数小计6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6人,包括行政人员1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56人;退休人员59人。遗属人数3人。

第二部分庐山市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庐山市水利局收入预算总额2108.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05.3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108.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05.39万元。减少原因:上年度专项结余资金、提前下达资金、上级转移支付未做进预算内。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庐山市水利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108.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05.39万元;减少原因:上年度结余专项资金、提前下达资金、上级转移支付未做进预算内。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60.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66.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万元,资本性支出4.4万元;项目支出847.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88.41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847.9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6万元;农林水支出1680.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58.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43万元;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66.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1万元;资本性支出852.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84.0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庐山市水利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98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33.44万元;减少原因:上年度结余专项资金、提前下达资金、上级转移支付未做进预算内。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6万元;农林水支出1680.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58.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43万元;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60.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9.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万元。项目支出719.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16.46万元;其中:一般管理事务支出273.52万元,其他水利支出446.3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89.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5.23万元,下降14.53%。减少原因:根据市政府要求,压减日常开支。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11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7.13万元、劳务费16.3万元、培训费0.8万元、工会经费14.4万元、福利费14.2万元、日常维修费4.8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1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4.4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1.0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0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月1日, 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庐山市水利局项目情况说明

1、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经费

项目概况:用于河长办日常工作。

2)立项依据:九河办字[2018]20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河长办日常工作、河湖巡查、宣传、公示牌制作、奖励机制等工作。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8.5万。

 2、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经费

1)项目概况:用于庐山市农田灌溉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和节水奖励。

2)立项依据:庐水文[2022]8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于庐山市农田灌溉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和节水奖励,灌溉面积12.62万亩,每亩21元,合计265.02万元。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65.02万。

3、蓼花池涝区治理项目

1)项目概况:蓼花池上、下闸拆除重建及配套设施改造。

2)立项依据:九水农电字[2020]15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蓼花池上、下闸拆除重建,对星子镇的泊仙岭渠道、三房万渠道、重家咀渠道以及华林镇的三八港河道(新建人行桥1座)、胡家垅水库坝下涵管下游河道等5条排涝渠(河)道进行整治,总长5.255km;新建横塘郭排灌站、邹村排灌站、里湖排灌站、大塘易排灌站及华光圩排灌站等五座排灌站;对重家咀闸、张家垱闸、刘家咀闸、咀上张闸、新屋朱闸及横岭村闸等六座涵闸进行新(改)建;前岗查渠道改造,曹家圩加固等。

5)实施周期:2年。

6)年度预算安排:126.16万。

4、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收取水费

1)项目概况:收取农业用水价格并精准补贴到户。

2)立项依据:庐发改价字【2022】18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用收取农业用水价格,财政按7元/亩年进行精准补贴,总面积12.62万亩*7=88.34万元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88.34万。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庐山市水利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8.4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7.13万元,比上年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维持单位基本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1.3万元,比上年减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用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表.xls

2024年市县部门公开表.xls

附件3、庐山市市直部门2024-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表.xlsx10.7.xlsx

2024年河湖长制专项经费.xls

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节水奖励265.02万元.xls

蓼花池涝区应急治理工程.xls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