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1-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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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司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0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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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司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 庐山市司法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92-2661955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公众关切和履职重点,依法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法治建设规划等内容,特别注重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如:法律援助、公证办理、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业务的办事指南、申请条件与流程、基层法律服务基本信息等。2025年主动公开信息26条:其中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32条,在“庐山市司法局”官方抖音号发布短视频信息32条,在全国各级媒体、官方平台上稿工作信息8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单位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内容包括公开2023年度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总数,公开行政复议相关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履历信息等。我局依申请公开后,申请人不服向九江市司法局提出了4件行政复议。复议后,九江市司法局认为我单位在公开时未标注具体查阅、获取路径,属于告知不具体、不明确,依法撤销了我单位做出的相应答复书,并责令重新答复。重新答复后,申请人认可了公开结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需经过内容准确性、合法性、保密性以及公开时机等多重审核,重大信息发布报经局分管领导审批,确保发布信息权威准确、安全合规。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以庐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主渠道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和一致性。指定专人负责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的日常运维、内容保障,定期检查链接有效性、信息完整性,提升平台服务体验。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已制定并施行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规范性不足,今年依申请公开事项的4件公开结果被九江市司法局复议纠错,核心原因是在答复中未清晰标注信息查阅、获取的具体路径,告知内容缺乏实操性、明确性,未能实现申请人需求;二是公开内容有短板,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信息更新不及时;三是工作基础待夯实,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全面性不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优化信息发布机制与流程,健全公开目录和事项清单,针对依申请公开答复制定标准化模板,;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重点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性、信息梳理精准度等核心能力;丰富公开形式,线上依托官方网站、政务服务平台以及官方自媒体等开设专门查询通道,提升信息公开针对性与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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