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1-2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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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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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庐山市司法局联系(地址:庐山市经二路司法局,电话:0792-2661955,邮编:3328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庐山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及时主动公开各类应公开事项,切实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严格按照要求及时予以更新,每年年初向市政府信息办报送年度报告,2023年共更新工作动态31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80余条,包括“部门工作”“公告公示”“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意见征集与反馈”“主动回应”等栏目,内容涉及年度工作总结计划、部门预算决算、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行政执法主体公告、行政执法数据公示、行政复议决定及其他重点工作动态等。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对网络、信件等渠道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及时规范进行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坚持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公开工作,主要依托中国浔阳网发布政务信息,安排专人负责,以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为遵循,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信息发布,同时切实把好政务信息审核关,对发布信息严格执行“三审”制度,确保本部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全面性、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公开方式多样化,拓宽了公开渠道。加强网站监管,定期开展巡查,及时做好错敏字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形成以局长主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相关股室密切配合的政务公开运行机制,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审核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及重大决策,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引起的泄密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格式不够规范,动态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施。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推进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识并积极推进这一工作;2.加强宣传,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要运用多种媒介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熟悉政务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外并举的监督制约、督办督察工作机制。3.加强培训教育,培养政务公开队伍。加强服务意识、专业技能教育,造就一批政务公开的专门人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3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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