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10-1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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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17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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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

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建议。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司法所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六)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包括:庐山市司法局本级。

庐山市司法局编制人数36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数44人,其中:在职人数26人,包括行政人员19人、事业人员7人;退休人员14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 628.9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9.1万元,较2020年减少49.73万元,下降56%;本年收入合计589.86万元,较2020年减少80.1万元,下降12 %,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厉行节约。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89.86 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628.9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28.96万元,较2020年减少92.89万元,下降12.87%,主要原因是:控制经费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36.9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财政应返还额度被收回。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502.62万元,占80%;项目支出126.34万元,占2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7.7 万元,决算数为62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4.71万元,决算数为 53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主要原因是:节约日常公用开支。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62万元,决算数为5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主要原因是:缴费利率降低。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78万元,决算数为1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主要原因是:医保费用支出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6万元,决算数为3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主要原因是:基本持平。

(五)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临时性支出未在预算内。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8.97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12.6万元,较2020年减少18.92万元,下降4.58%,主要原因是:规范津贴补贴发放。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5.65万元,较2020年减少85.18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专项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57万元,较2020年减少1.05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津贴发放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7.79万元,较2020年增加7.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设备购置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 万元,决算数为5.91万元,完成预算的91%,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74万元,增长1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活动。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活动。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本部门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万元,决算数为 4.75 万元,完成预算的95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84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招商引资活动增加,新增接待费用。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招商引资活动增加。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0批,累计接待21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 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本单位无外事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购置车辆活动,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购置车辆活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1.16万元,完成预算的77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1万元,下降8 %,主要原因是基本持平,规范公务运行维护。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日常维修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45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减少62.05万元,降低62.05 %,主要原因是:减少开支,减少专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7.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7.79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12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4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6.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东林古镇项目处理法律专项服务”、“2021年刑释人员接送和生活补助市级配套经费”、“2021年中央和省级扫黑除恶资金”、“2021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021年行政事业收费分配支出”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效果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8万元,执行数为126.34万元,完成预算的91.5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未按要求9月底前回全部专项资金。由于本地财政吃紧,专项资金未能在9月底前全部下拨。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按时间节点及时拨付专项资金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我们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目标绩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行政效能明显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进一步提升了司法行政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及归属感,为下步工作带来了可持续发展方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 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 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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