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1-1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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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2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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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庐山市司法局联系(地址:庐山市经二路司法局,电话:0792-2661955,邮编:3328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庐山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九江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心重点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立足工作实际,坚持法治庐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严格按照要求及时予以更新,每年年初向市政府信息办报送年度报告,2022年共更新工作动态24篇。

(一)主动公开及时高效,展现新作为。一是及时公开发布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每季度备案的市政府部门及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市级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按时公开我局部门预算和决算、行政执法情况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业务职能目标完成情况等重要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有序,展现加速度。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对网络、信件等渠道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及时规范进行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从严从实,展现新质效。细致梳理政府信息在公开平台发布栏目,严抓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公文及网站信息全部纳入保密审查范围,文件起草人、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严格把关,一文一审,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本年度未发生失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提供服务的一种重要形式。政府网站权威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公布政策、规章、工作动态等重要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务求到位,展现新形象。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进行了细致修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的信息发布量偏少,政策解读的效果有待加强,包括图片音视频解读材料和向社会征求意见收集情况及采纳情况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还需加强;二是信息质量有待提升,部分信息不够规范,在排版、用语等方面存在瑕疵和不足。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巩固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成果:一是着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及时高效、便民惠民。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的突破。三是提高各股室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广大干部职工业务水平,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2年度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2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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