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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庐山市司法局在庐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全文包括2017年庐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庐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7年,在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庐山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安排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以分管副职为副组长,以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为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建立健全了信息提供、审核、发布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由各职能股室提供信息来源,然后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发布,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此项工作的开展对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在庐山市政务网发布信息16条,均为本单位发布。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2017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机构设置及职能、领导分工、人民调解工作指南、社区矫正工作指南、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南、法律援助工作指南 、公证业务指南、律师事务所服务指南、基层法律服务指南、司法鉴定服务指南等。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以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2017年,庐山市司法局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年报,等均在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公开。备置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以及主动公开信息的纸制文本,方便公众对本局政府信息的了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7年度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7年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收费情况
2017年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无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虽然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中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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