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03-1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14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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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3-14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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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庐山市司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工作打算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181月1日起至2018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庐山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主动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法治庐山市”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及时、全面地展现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

1.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分管领导主抓,由局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归口领导,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切实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立制度规范工作。我局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实施办法、发布协调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等制度、办法,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特别是窗口单位落实了公开责任制、过错追究制、服务承诺制等,方便群众办事和社会监督。

3.抓住重点积极公开。一是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二是大力开展信息化建设,推进网上公开。三是健全网上审批、办事系统,方便群众办事。

4.结合实际形式多样。我局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加大面向社会信息公开力度。二是设立政务、业务公开栏公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业务范围、办事条件程序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信息依法公开,做到内容更充实、时间更及时、重点更突出,2018年,共发布各类业务工作信息累计57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无。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普法工作。全年,通过庐山市人民政府法治庐山市”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及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对于上述问题,我局将积极督促改进,加强工作指导,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针对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本局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努力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探索完善并落实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充实信息公开网站。多渠道、多层次主动、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和覆盖范围,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司法行政信息。二是全面推进法律服务机构办事公开。坚持将办事公开的要求贯穿于法律服务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完善法律援助、律师事务、公证工作等法律服务项目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理和查询。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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