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1-2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144359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庐山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23 10:28
字号: 〖大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庐山市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现将本报告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庐山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庐山市沿山新区经二路,电话:0792-7752699,邮编:332800)。

一、总体情况

我局紧紧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重点,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我局加强对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步规划、同步管理、同步实施、同步监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完善我局信息公开。

(二)加强网上办理,推进一网通办

我局按照市委和市政府有关要求,有序组织,周密筹划,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政务服务,特别是行政审批和法律服务全过程网上办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面梳理规范“一网通办”政务事项。为提供规范、高效、透明、优质的政务服务,全面梳理校核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形成了“一次不跑”、“只跑一次”的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及时对外公开。建立司法行政“一网通办”总门户。集成行政审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实现“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根据司法部和市委政法委部署要求,建成“12348法网”,更好发挥政务服务作用。

(三)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

目前,我局维护运营者1个微信公众号(法治庐山市),主要以法治宣传方面的职能为主。目前,共获关注235人,平均每月发布信息8余条,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影响力。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9年,我单位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19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3条(概况信息类信息1条、法规文件类信息6条、发展规划类信息2条、财经信息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六)监督保障情况

    将《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司法局栏目首页位置显示,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信息公开监督途径,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2

2

6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完善。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的推进力度,配合机构改革进一步整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庐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梳理,按照新的科室职能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分类。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充实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尤其是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