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行政执法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11-1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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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局)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局关于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1-10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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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局)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局关于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

当事人:张秋霞

身份证号码:360421198911161043

住所地: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中体奥城国际小区10栋2单元1105室

本机关于2024年10月2日向你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庐综执罚决字〔2024〕2210002号),对你(单位)作出了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的行政处罚。

经复核,为确该案的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过罚相当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庐综执罚决字〔2024〕2210002号)。

我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重新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庐山市(局)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局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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