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公共法律服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11-1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6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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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帮你 服务为民”】庐山市司法局推出公共法律服务十三条便民利企措施

发布日期: 2025-11-18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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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开展创建“有法帮你”公共法律服务品牌以来,庐山市司法局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充分结合市情实际,出台《庐山市公共法律服务十三条便民利企措施》,深入践行法治为民宗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辖区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便民超市”

庐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行“窗口化、一站式”服务模式,在庐山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服务窗口,为群众集成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倾力满足群众“一个大门进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实现法律服务模式“智能化”

在市、乡、村三级实体平台配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无人律所和村居法律服务助手等),联通值班律师、“12348江西法网”、“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平台”;打造“庐易法”微信小程序和抖音官方公众号,初步实现信息共享、互动支持。开展“面对面”法律视频咨询服务,在线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及时宣传相关法规政策,发布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实现咨询服务“零距离”。

三、升级服务场所便民设施

市、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全面优化硬件环境,按照省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两化”建设要求,规范场所标识、指引,设立放置《公共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法律援助须知》等宣传资料架,方便群众获得信息、寻求帮助。在24小时自助服务区内放置智能化新设备“无人律所”和“法务助手”,方便企业和群众与律师进行一对一视频咨询,更好提升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受援人,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五、全面推行法律援助“跨区通办”

明确法律援助业务跨区域通办,实现高效应援,方便法律援助案件申请人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同时充分发挥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工会、妇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努力形成辐射全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30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

六、落实容缺受理机制

深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工作改革,实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告知承诺制,更加便利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深化减证便民,实现法律援助“跑一次是常态,零跑腿是目标”,真正为群众撑起维权之伞。

七、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卷定期评查制度、法律援助回访工作制度,将案件从受理审查、指派承办、案件办理过程、信息录入、归档要求、受援人满意度及社会效果等七个方面细化考核,实现案件质量全流程监管。充分运用法律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开展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全程指导,实现法律援助机构、受援人、办案机关多方监督机制。

八、精简优化公证办理程序

持续加大公证“减证便民”力度,统一公证事项证明清单;全面推行公证“最多跑一次”,落实公证“首问责任制”,一次性明确告知办证所需资料及获取材料的途径和方式,推行公证事项容缺受理。能网上核实的,不再提供证明材料,让数据跑路。

九、拓展公证服务领域

积极推进公证服务向知识产权、电子商务、金融、司法辅助等新领域拓展和推行二手房买卖“带押过户”,促进公证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赣北公证处庐山驻点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落实“带押过户”,努力提升群众在公证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十、延伸公证服务触角

坚持公证便民的原则,开展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帮办服务。包括为办理继承、赠与等当事人提供帮办过户服务等,让主动服务减少群众来回跑动。

十一、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实践活动,组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深入村(居)、景区、学校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指导群众依法维权,提升群众法律意识,让更多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十二、实现社区(村)法律顾问全覆盖

在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法律顾问窗口、放置法律顾问便民联系卡,公布法律顾问的姓名、联系方式、驻点时间等,为村民与法律顾问建立有效的沟通联系机制;建立面向村(社区)群众的法律服务微信群,通过微信及时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疏导群众情绪、指导群众依法维权;协助村(社区)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为村(社区)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十三、积极开展法治体检活动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代理机制”,为各类企业提供“菜单式”、“品牌式”、“保姆式”服务,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市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成立庐山市综合法律服务团,为我市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服务保障。指导辖区各律所为本所担任法律顾问的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服务;指导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村居辖区内的中小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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