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公共法律服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2-2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44584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庐山市司法局开展向周永开同志学习活动
近期,庐山市司法局召开了学习周永开等7位同志先进事迹专题会。

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江东山同志宣读了“中共中央关于授予周永开、张桂梅同志和追授于海俊、李夏、卢永根、张小娟、加思来提·麻合苏提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张水林同志领学了周永开同志先进事迹。周永开同志在职期间,他恪尽职守、苦干实干,带领广大群众植树造林,推动原巴中县林业发展成为全国先进,顶着压力查办大案,坚决同腐败行为作斗争。离休后,他积极投身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牵头组建退休干部义务护林队,始终以旺盛的革命热情坚守“人可以离休但共产党员永不会离休”的朴实承诺。
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海林同志强调作为新时代的共产党员,要以周永开同志为榜样,争做一名优秀的党员,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诠释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拼搏奋进、砥砺前行,要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帮扶户做件好事、为困难群众做件实事”,为推进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作出自己贡献。要求全体党员一定要学习周永开同志信仰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要牢记使命、勇担使命、履职尽责、创新争优。同时对照周永开同志先进事迹,联系工作实际,开展自查,以提升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用实际行动践行“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