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规划计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11-1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2019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庐山市司法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2-11-16 16:30
字号: 〖大 小〗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大事,上半年以来,庐山市司法局严格履职,充分发挥各项职能,深入推进各环节、各领域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对我局2022上半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现将今年以来开展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聚焦源头工程,着力提高决策法治化水平

1.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应审尽审。2022年度上半年,新收需审核的市政府常务会上会文件84件,其中包括规范性文件、一般上会文件、部门工作方案、项目合同等多种类别,已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书共计82件。规范性文件共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5件,但截至目前,仅有1份规范性文件送至我局进行备案审查。

2.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监管。开展部分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长江流域保护和涉及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各1次。

(二)聚焦重点领域,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过程

1、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一是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发布《庐山市司法局关于转发九江市司法局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省行政执法证件拟换证人员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统计全市拟换证人员名单及人数并上报至九江市司法局,在新启用的江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上进行换证申请和执法信息录入等工作。庐山市现已录入30家执法单位,12个监督岗位,12名监督人员;41个执法岗位,348名执法人员的详细信息。二是已完成第一季度执法证考试,共11家执法单位60人参加考试,考试合格48人,合格率达80%。三是正在进行第二季度执法证考试和新办监督证工作。

2、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一是根据江西省司法厅《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牵头单位调整等事项批复的函》要求,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牵头单位调整至市监局,并于3月15日向其报送我局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和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帮助推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二是按照《九江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创优升级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严格推行清单之外无检查,做到把好检查计划审核关,积极对计划开展进行监督,落实好“一案一码”工作制度。

3、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督查工作。为加大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力度,更好服务市委市政府“庐易办”特色品牌一号改革工程,我市根据省司法厅及九江市司法局关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工作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督查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做好实施情况统计分析、随机抽检和落实情况的适时报送工作,把业务范围内上一季度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基本数据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将电子稿盖章版和可编辑版一同报至我局。4月8日,已将庐山市一季度告知承诺制相关情况报送至九江市司法局。

4、设立行政检查监测点。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与监测点企业衔接沟通,确保真正实现“一次检查,双向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按照江西省、九江市相关文件要求,庐山市已设立60家行政检查检测点,不断强化与监测点企业衔接沟通。

(三)聚焦实质性化解,着力提高行政纠纷质效

1、案件审理工作。2022年上半年,庐山市行政复议机关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7件,受理17件,受理率同比增长16倍。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8件(含往年结转1件),其中维持和驳回5件;撤销、确认违法等2件;调解或和解后终止1件;其他方式结案0件。截至2022年上半年,全市未结复议案件9件。受理的案件涉及投诉举报、强制拆除、信息公开、交通处罚、治安处罚等行政争议。

2、复议被申请人情况。2022年上半年,庐山市人民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共1起,所涉争议事项为市监领域信息公开,申请人自愿撤回,案件已终止。

3、复议宣传工作。2022年4月20日,我局与市工商联联合发文《关于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商会、企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的通知》。4月底,我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活动,在市工业园设联系点、挂牌,5月底邀请律师开展复议大讲堂进行宣传、解答。

4、示范创建工作。应上级要求,我局在前期认真学习兄弟市县做法的基础上,于5月开始着手行政复议示范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已经大体完工。市司法局一楼设有立案接待窗口、审理室、集阅卷室、调解室、资料室于一体的办公室、三楼设有听证室、档案室。

二、持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初步建立了委员会统筹揽总、协调小组分工负责、市级各部门具体落实的“1+3+N”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推进法治庐山建设。从严压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法治建设履职情况作为各地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作用,年初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和年度工作要点,对全市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作出了总体规划和具体安排。市直(驻市)各单位、乡(镇、场、处)也结合实际,下发了年度工作要点,确保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在全市得以贯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聚焦法治宣传,着力增强全民守法观念

1、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制。继续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目标管理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大行政执法机关的普法力度。组织了全市在职领导、干部、公民参加了省普法办组织的全省百万网民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场、2022年节约用水暨水法分规知识竞赛、民法典宣传月专项答题、家庭教育促进法专场、工会法专场等竞赛活动,参考人员达2800余人次。全市各单位和各乡(镇、处)开展了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特别是各乡(镇、处)开展的“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筑牢网络诈骗犯罪第一道防线”主题实践活动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各部门在抓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同时,结合工作职能不断加强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扩大专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知晓率。农业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发改委、城管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等部门结合严格执法和开展专项治理,加大了农业、食品安全、城市管理、物业、住房保障、就业、环保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形成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2、充分利用“法律六进”、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在辖区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发放普法领导小组和司法局编印的《法律在农村》和《民法典》知识读本,采取问答形式,以真实案例、相关法律依据详细讲解农村相关法律常识。全市各单位开展了“三八”维权周普法宣传活动。 “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送法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及骨干培训、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等。5月26日上午,庐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家胜到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温泉镇温泉村宣讲民法典知识,切实带头送法进乡村。温泉镇温泉村村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及村民群众约80余人参加了此次宣讲会。这些活动渠道多、覆盖面广,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法律六进”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的发展。

司法局5月份举行了丰富多彩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一是组织《民法典》进村入户活动。特别是5月27日在蛟塘镇“法律明白人”广场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文艺汇演和“民法典进农村”法律宣传咨询活动。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并发放民法典宣传资料。组织《民法典》进校园活动。庐山司法局、市教体局深入全市各中小学校,通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公开课、民法典主题班会、民法典主题演讲比赛、模拟法庭、手抄报创作等活动,不断提升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实践体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教育体系。演出和播放法治文化作品――《民法典家庭宣传小分队》。5月27日在西河戏之乡――蛟塘镇,由司法局牵头,西河戏协会承办进行演出《民法典家庭宣传小分队》。推进民法典宣传与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民法典宣传实效。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活动。在秀峰景区观瀑园设置普法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视频、宣传标语、秀峰景区门口开展《民法典》教育宣传活动。用切合群众实际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案例,引导工作人员学习《民法典》知识。同时还在海会镇庐山东门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视频,三叠泉景区门口宣传活动。开展送典进企业活动。5月25日上午,庐山市司法局联合工业园区管委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活动邀请原江西星子律师事务所徐飞律师作为主讲人,现场共计60余家企业代表参加。徐律师聚焦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围绕企业日常运营中正在或者可能会遇到的法律问题,如何利用法律知识妥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进行了详细讲解,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企业管理层、普通职工日后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3、充分发挥互联网、广播、电视、信息简报等媒体和法治文化阵地开展法治宣传。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和政务服务局等单位开通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宣传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动态。今年,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庐山市司法局、庐山市普法办利用新媒体AI(人工智能)新技术平台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在清明节假期通过庐山微视、大美庐山APP、抖音号连续4天播放6集,正确有力地引导干部群众深入了解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规定,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在部分乡(镇)启动了“法律明白人”广场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为九江市级帮扶帮建单位,目前已建成横塘镇和平村法律明白人广场、南康镇大塘村法律明白人广场和蛟塘镇法律明白人广场,该广场集法治教育、休闲娱乐于一体,使广大居民群众可以在休闲娱乐的同时,近距离感受法治文化,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在温泉镇东山村打造法治乡村示范点,在沿山新区新建了沿山法治广场。加强鄱阳湖百米法治文化宣传长廊、秀峰法治景区、环山公路大型户外广告牌,城市公交站点等阵地向市民开展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法治宣传,营造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4、发挥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村(社区)设立了法律图书角,组建了法治宣传队伍,制作了村(社区)法治宣传栏,并培养了大批“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宣传员,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提供了保障。今年在全市继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各乡(镇)村(社区)开展了“七个一”达标创建活动。在村(社区)建立一所“法律明白人”讲堂。在农村人口聚居、人员流动大的位置建有固定法治宣传栏。在村(社区)建成了一个法律图书室(角)、建成了一个微信网络培训平台。各乡(镇)都组建了法律志愿者队伍、设立了一个法律顾问工作室。全市共组建法律服务工作站10个,法律服务工作室79个。在确保“法律明白人”遴选的“准”、 确保“法律明白人”培训的“精”、 确保“法律明白人”使用的“好”的基础上,建立了“法律明白人”工作考核机制和奖惩办法,用制度规范其行为、用目标促进其工作、用奖惩激励其奋发向上的工作精神。根据“法律明白人”参与矛盾纠纷劝导、化解工作履职情况,综合参加培训情况和参加书面普法考试成绩,对“法律明白人”骨干进行全面考核,并为他们颁发证书和徽章。

5、利用法治文化作品、新闻媒体和机关普法阵地开展法治宣传。继续在庐山市电视台播放法治公益广告,设立“法治庐山”专栏,开办法治宣传专栏节目,利用“法治庐山市”微信公众号播放法治文化作品《口上人家》《法律明白人 群众贴心人》《民法典宣传小分队》影片,定期通过户外显示屏播放、免费发放等形式,已放映20余场次,免费发放500余张,市直(驻市)各单位、各乡镇场处党委政府发挥本部门网站、法治园地、法治教育基地等公益法治宣传阵地优势,开辟法治宣传新途径新方式,提高广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6、完善村级(社区)治理工作。我们按照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和村(社区)依法治理并重的工作思路,实行了村(社区)务公开制度,让村(社区)事务透明,加强了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我们按照民政部、司法部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意见精神,切实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纳入依法治市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着力抓好村级领导班子建设;把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四民主、两公开”,以点带面,以先进促后进,基本实现了基层自治,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年按照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要求,做好推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通过跟踪检查及推荐,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民主法治创建质量。

通过普法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水平,提高了行政执法能力,法治便民服务再上新台阶。下一步结合我市实际,积极主动作为,全力做好我市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聚焦质效提升,着力提高全民依法办事知晓率和满意率。

1)、抓好“三项建设”,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1、以建立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为目标,抓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一是健全和完善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合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每个行政村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自然村成立人民调解小组,同时在每个村和社区配备人民调解信息员,形成了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民调小组、义务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体系。二是加强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着力推进改制企业、民营企业和小型企业建立调解组织,尤其是在劳动争议多发、高发企业设立调委会,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稳定的作用。三是稳妥推动专业性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如,庐山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羽绒电商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横塘镇青石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拓宽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渠道,深化了人民调解机构的网络建设。目前,全市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08个,其中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等调委会3个,共培养、发展人民调解员295人 ,逐步形成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2、以提高社会矛盾化解能力为前提,抓好人民调解队伍素质建设。一是建立了一支专业化和社会化结合的调解队伍。选举、聘任调解员时,优先考虑有社会经验、懂法律知识的同志,聘请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退休法官及检察官等为兼职调解员,上述几类人员在庐山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都有,其中有一名调解员退休前在公、检、法三家都工作过,法律知识和经验相当丰富;广泛吸收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验丰富的退休干部、有威望的老同志、热心调解工作的志愿者加入调解队伍。

二是加强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至今,每年都要组织全市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调解员实行岗前培训、定期轮训,并组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法院旁听等活动,提高其法律政策水平、文化素质和调解技能。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首席人民调解员制,推进调解员队伍的职业化。

三是广泛整合社会资源。下大力气整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资源,把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部门整合为调处重大民间纠纷的主要力量,全面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优势。

3、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为根本,抓好人民调解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要求人民调解员开展工作时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合理、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三项基本原则;要求调解组织基本达到“五有”(工作场所、标牌、印章、调解文书、统计台账)和“四落实”(组织、制度、工作、报酬)的标准,并逐步实现“六统一”(标牌、印章、人民调解标识、程序、制度、文书);建立健全学习、例会、统计、排查、信息反馈、回访记录、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将全国统一的人民调解工作标识、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制度、纪律、纠纷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调委会人员名单、调解受理范围和调解流程、调解场所秩序等内容统一制成上墙板面,接受群众监督,有效地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2)、推动“三个创新”,拓宽人民调解服务领域

1、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载体,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积极开展专项活动,以活动为载体推动人民调解向深入发展。以“人民调解年”活动为契机,狠抓民间纠纷排查预防长效机制建设,司法局按照纠纷的难易程度和涉及面的大小确定专人进行调处的逐级调处制度;开展了“重大民间纠纷集中调处”活动,建立了重大民间纠纷预警和调处机制、考评督办机制;开展了“我为和谐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了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设立了由基层、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对于重大疑难纠纷,通过调动司法资源,及时调解矛盾纠纷。

2、创新人民调解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服务范围。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各类社会矛盾凸显,大量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有效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主动参与土地流转、征地拆迁、“三农”问题等热点、难点问题,及时预防、调处、化解了大量不安定因素和一批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全市正着力开展专业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工作,依靠专业化队伍、运用专业化知识,有效化解医患、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方面的矛盾纠纷,赋予人民调解新的内涵。

3、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方法,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积极整合人才资源,着力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和时效性,逐渐形成了“大调解”工作格局。案件范围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移交的民事案件、轻微伤害案件和治安案件,现已成功化解了多起集体上访案件等多起影响较大的案件。如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将民事赔偿问题移交给庐山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强化“三种宣传”,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影响

一是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将人民调解与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刊登典型案例,宣传在群众中反响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已成功调解的案件,以案释法,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是依托专项活动扩大宣传。《人民调解法》实施10周年时,开展了《人民调解法》专项宣传活动, 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员及295余名人民调解员在每个自然村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宣传。

三是发挥先进典型的表率引导作用。近几年,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涌现出熊青山、戢岩林、胡传火等一大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先进典型,受到国家、省、市多项表彰奖励。

4.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一是进一步优化律师队伍。组织全局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轮训15场次,对局属律师事务所的警示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部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发现的不规范问题现场反馈,并在全局范围内以党组文件形式通报,督促律师依法依规代理案件。二是简化法律援助程序。针对“低保、五保、残疾人、军人军属、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维权开辟绿色通道,免于审查经济困难证明,简化手续、快速审查,实现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查、指派等工作,不让群众“多跑一趟”。截至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诉讼案件156件,其中重点对象法援案件18件。三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而引起离婚的;涉及未成年、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农村土地承包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促进民生问题中的积极作用。四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做实做优群众“家门口”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让最基层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5.坚持严防严控,深化平安建设。加强依法监督管理、精准教育帮扶,推动特殊人群教育管理高质量发展。半年来,在九江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紧抓社区矫正重点执法事项,以全省社区矫正信息平台为载体,以智慧矫正中心建设为契机,继续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措施,努力提升教育矫正质量和扶助工作水平。依据《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和《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参照《江西省社区矫正执法指引》,确保刑事正确执行,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半年来,未发生社区矫正对象恶性案件、极端事件、群体性事件等重大问题和安全事故,为维护庐山市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半年来接收社区矫正对象 67人,解除 73 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95人。1是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开展平安建设。庐山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结合自身职能,扎实开展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通过专案执行,反渗透颠覆、反暴恐反分裂、反邪教、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维护政治安全,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和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等维护社会稳定。2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措施。紧抓重点执法事项,特别是指纹签到、请销假管理、病情报告、考核管理和信息化核查等,及时完善平台数据。矫正管理局每月对全市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矫正对象完成签到任务较好,但半年来有2人未完成月度签到任务受到省市通报情况。由于某些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不熟,部分矫正对象病情报告未上传平台。3是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考核奖惩。每月10日前,根据矫正对象的表现,对其上月进行考核,调整管理类别。违反管理规定的一定相应处理,加强教育。2月和4月共有2名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管理规定被训戒,管理级别调整为一类管理。目前,还有2人未经请假外出,后续将依法处理。4是积极提升教育矫正质量和扶助工作水平。管得住的同时,向矫得好发展。推进社区矫正学习教育基地建设,学习教育以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今年,开展了反诈等专题教育活动。加强部门联动,与人社、民政等部门沟通,加大技能培训、救助等工作。今年开展了多次走访活动,给困难矫正对象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物品。5是加强档案管理。入矫时按一人一档建立执行和工作档案,及时更新台账。解矫时及时整档保存,参照《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3月份矫正管理局就通知了各所,整理历年档案,等局档案室完工后,集中归档保管。6是智慧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在进行中。心岸学习APP已与公司签订了合同,已经开始运行。参观学习了兄弟县市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后,结合庐山市实际情况,本市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工作正在按流程进行。

6、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以降低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为目标,贯彻落实中办法(2010)5号、赣办发(2010)12号文件精神,依靠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非强制性的引导、扶持、教育、管理。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半年来,庐山市新增刑释人员 85 人,其中监狱释放75 人(含外省),看守所释放 10 人。解除矫正转入73人。半年来,未发生刑释人员违犯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政策,重新犯罪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我市安置帮教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一是做好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工作。及时完善《江西省安置帮教系统》平台数据,依托平台检验和完善安置帮教工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二是进一步落实必接必送,不断增强衔接管理能力。今年3月下旬及4月份,由于疫情原因,我市通过疫情防控指挥中心,120负压车点对点统一接送,共接回16名刑满释放人员。目前,已恢复常规对接。对省内刑释人员做到了100%无缝对接,省外通知家属做好接送工作。村(居)社区干部为陪同接送主体,司法所兜底。进一步规范“两费”发放,发放全部通过银行转账。三是落实帮教措施。刑满释放人员三日内由接送村干部陪同到司法所报到,下发《疫情防控告知书》,确定帮扶责任人,签订帮扶责任书,落实帮扶措施。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目前依托企业建立了2家安置帮教基地,解决临时过渡就业问题。四是加强与公安、民政、人社和乡镇的协作配合,做好刑释人员技能培训和临时救助工作,落实重点人员管控。特别是涉黑涉恶类刑释人员,提级管理。五是继续开展远程视频会见。立足岗位工作,开展为民办实事,继续推出了电话预约便民措施,半年来开展远程视频会见180 余场,三分之一是通过电话预约的,近500名服刑人员家属进行了会见,对提升监所改造质量,缓解家属焦虑情绪产生了积极影响。由于疫情影响,4-5月全省会见暂停,我们积极做好申请人员相关解释和安抚工作,受到了部门的肯定和社会的好评。

三、紧扣思想政治建设,落实责任,继续落实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一)聚焦党史学习教育,着力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

1. 全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紧紧围绕落实“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总要求,深入动员,统一思想,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行为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修好党史“必修课”。努力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突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重点提高党史学习质量,购置发放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等100余册规定学习书籍,及时制定《庐山市司法局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做好专题学习资料准备,并严密组织专题学习,确保高质量展开。截至目前,我局已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了25次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统一到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上来,紧盯党史学习教育进展不平衡,学深悟透有差距,学习覆盖不够全面,工学矛盾处理不够好四个方面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再深化,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2.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转变纪律作风,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和参加政治轮训、讲党课、主题党日活动、普法传习活动,党员评星定级活动。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带动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力抓实“两个维护”的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学习教育和坚定理想信念,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根本保证。通过不断提升过硬本领,立足实践,在实践中汲取经验和能力;局领导班子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营造敢想、敢干、敢担当的浓厚氛围。通过强力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常抓廉政教育,严格管理监督,完善制度体系,不断增强队伍的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聚焦责任落实,继续加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1.加强责任落实。教育整顿工作自开展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按照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围绕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等“四项任务”,以“严”和“实”工作要求和工作作风,紧扣目标任务,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我市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各项工作深度落实。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扩大)、专题民主生活会议、组织生活会、全体职工大会、各类座谈会。及时传达上级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安排部署工作,研究各个阶段的重大问题。深入查摆个人自身和单位六大顽瘴痼疾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对查摆出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不放,采取针对措施,狠抓整治整改,确保整出好队伍好作风好形象。加强同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的沟通协作,协同推进线索办理、线索核査等工作,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确保问题线索依纪依规处理,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2.深化学习教育。制定学习计划、组织集中学习,将学习教育贯穿队伍教育整顿始终,开展警示教育、红色教育、党课学习、英模先进、业务能力提升等专题学习。同时,开展“督学”“考学”等举措,将学习教育成果落实转化为内生动力,筑牢政治忠诚根基。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利用我市红色资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召开了二次警示教育大会,对“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进行了深入解读,对身边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和剖析,观看《匡庐警醒》、《滥权之害》等警示教育专题片,《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宣读等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达到了“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促治”的效果。

四、存在的问题和意见

(一)工作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对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的社会性、群众性等基本特征把握不够,没有最大限度发挥好社会力量的作用。

(二)工作方法有待进一步优化。对信息技术在业务工作的作用认识不足,运用程度不够。利用12348电话和网络平台开展舆情收集、进行分析研判、推送服务产品、拉近服务距离等方面有待提高。

(三)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安置帮教工作者、司法鉴定人等人员年龄结构偏老,业务素质与工作发展要求存在差距。队伍“三化”建设推进力度不够,对不作为、慢作为现象问责力度不强。

(四)同各相关部门协调还要进一步加强。在自查工作方面,与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部门联系还不够紧密,干警自查填报数据真实性、完整性难以认定。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将以本次总结为起点,对照年初工作部署,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法治庐山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围绕人民群众满意,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加快平台网络建设。调整市级指挥中心定位,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指挥协调、产品规划、综合研判、推介宣传等功能,切实发挥资源集聚优势,为市、乡镇两级开展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市级中心聚焦实战服务这一核心功能,融合法援、调解、公证、法宣、法律咨询等服务资源,通过服务窗口化、力量一体化,一站式解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乡、镇级中心发挥“贴身式服务”优势,为群众提供一般性的矛盾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解答、法律服务指引等基本服务,并及时收集上传群众法治需求。村(社区)法律服务站在打造法律顾问服务群众主阵地上深耕细作。

二是加快载体产品建设。一方面,要强化服务主体的多元化,构建司法行政部门主导,政府相关部门有效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制度;要加大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凝聚更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要积极吸纳社会力量,积极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动员社会知名人士、法律人才、政法队伍退休人员参加志愿服务。另一方面,要强化服务手段的多元化,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优化“一个大门进来、集中受理、分头办理、一揽子解决问题”的服务模式;大力推进12348服务队建设,开展“巡回式”服务,切实提高服务主动性;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立足实际需求,研发高质量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三是加快制度保障建设。加强与财政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保障机制,为加大政府投入,形成科学合理的财政预算提供有力依据。积极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形成多元化的经费保障模式,积极吸纳社会社会慈善、公益创投、个人捐赠等各类公益资助,形成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经费保障制度。

四是高质量完成法律援助任务。一是围绕重点工作,调整充实专项法律服务团队,做好法律服务和保障。二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一体化建设。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办案数量、质量。三是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推进律师行业创新发展。

(二)围绕党的二十大,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矛盾纠纷多发地区为重点,持续不断滚动排查,突出排查征地拆迁、老旧小区出新改造、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环境污染、医患、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和邻里、消费等纠纷。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明确责任单位,组织力量集中化解;对积案纠纷,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分片包干,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攻坚,确保矛盾不堆积、纠纷不激化。

二是开展特殊人群管控转化行动。加强刑释解戒对象中的重点人员排摸管控工作,通过网格化排查、外围情报数据分析研判等方法,对有脱逃苗头、重新犯罪倾向、参与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矛盾纠纷或暴力恐怖事件迹象等重点人员,实行挂牌攻坚,落实管控转化措施。同时,加大对特困特殊人群家庭的帮扶力度,努力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困难。

三是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落实活动。继续推进进企入户大走访,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帮助基层化解矛盾。发挥律师、公证、法治宣传、矛盾排查调处等源头预防作用,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风险提示和法律意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青少年的安全法律教育和培训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稳固公众安全感政法单位满意度测评继续保持九江市第一方阵。一是找准主要矛盾,将问题一一细化,逐项落实。压实责任,将工作做实、做好。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宣传、正确引导好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正面评价我市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活动。

(三)围绕争创一流业绩,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发展。

1、抓基层打基础。按照省、市标准化建设要求,全面深化公证处、法援中心、司法所和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站所硬件和软件建设;加强法制力量配备,规范法制工作,健全投诉受理、查处、办结程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活动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全系统的信息化应用能力建设,通过培训、考核、竞赛等方式,确保全员熟练掌握各类内、外网系统或平台应用,运用网络系统或平台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形成一批基于数据的分析研判产品,牵引司法行政工作向前置型、精准型、服务型转变。

2、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一是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任务,确保工作有部署、有计划、有举措、有成效。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推行“双随机”监管工作,明确任务分工与目标责任,细化检查内容的重点,确保随机抽查不随意,实地检查不走样,抽查工作全面公开、全程留痕。

3、巩固好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按照“五个过硬”和“三严三实”的要求,抓班子、带队伍、解难题,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放心的司法行政过硬队伍。通过主动汇报、积极沟通,依法落实机构编制,解决空编、挤占挪用政法专项编制等问题。通过推行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符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实际的干部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全力开展好大走访活动,注重发挥司法行政根植群众、面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能优势,在走访中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4、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活动。一是要抓住关键环节,成立专班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将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各部门的协作和联动作用,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力争在11月份开展好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活动。

5、全面推动依法治市工作有序开展,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全面加强法治宣传,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好全民学法用法守法活动。二是优化制度建设质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三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落实好年度执法监督计划。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