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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司法局2021年工作总结
庐山市司法局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以来,庐山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九江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心重点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立足工作实际,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现将今年以来开展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聚焦源头工程,着力提高决策法治化水平
1.积极协调,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充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做好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先后草拟了《庐山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庐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审议稿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后印发,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不同阶段的路线图。
2.建章立制,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为贯彻落实《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更好地规范我市合法性审核工作,明确合法性审核流程,2021年我局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了《庐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程》。今年以来,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6件,涉及重大决策事项的协议和涉法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20多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11件。并且对全市50余家单位进行了《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集中学习,强化各单位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认识。同时,为切实做好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审查工作,我局坚持要求业务人员加强学习,强化实践,总结规律,重点强化政治理论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和理解,从增强自我业务素质出发,确保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准确性、专业性。
3.弃旧开新,做好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21年,我市司法局组织对市政府、市直各部门、乡镇制定的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发现:我市不符合长江保护法的规范性文件、不符合新行政处罚法的规范性文件均为0,不符合现有生育政策的规范性文件废止1件。
(二)聚焦重点领域,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过程
1.规范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加强执法证件管理。我市严格落实《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核发管理,确保执法人员岗证一致。2021年经资格审核、培训、考试等法定程序,共核发行政执法证65个,其中首次参考率达到100%。二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等监督工作。我市2021年以来,共开展了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1年11月18日至19日,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我市2021年法治调研督察工作,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执法案卷规范化制作等方面,对部分市直单位、乡镇进行了督察。督查组现场抽取执法案卷,对执法案卷进行现场评查并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12月6日至10日,我市司法局根据11月12日印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庐司字〔2021〕14号)文件安排,对各部门报送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目前评查结果还在汇总分析中。三是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3月10日,庐山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庐法府建办发〔2021〕1号)。同时通过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庐山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实施范围、工作方法,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分阶段在全市组织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按照省、九江市、庐山市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了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的梳理、确认、上报、审核、公布等工作。7月2日,庐山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转发<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的通知》市政府相关部门第一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在各部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外公布,共涉及15个市政府部门、133项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自6月30日起已按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行政事项416件,集中体现在教师资格认定、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等行政许可类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100%。四是完成行政执法主体编号工作。我市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了全市行政执法主体编号,并将相关情况上报九江市司法局备案。
2.加大力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我市全面推行联合抽查、行政检查监测点和“一案一码”制度,依托平台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巡查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效果。今年以来,全市共审核双随机检查计划113条,平台未出现红灯预警。共录入检查计划115条,检查任务103条,检查结果256条,执法案件255件,向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推送监管行为数据857条。共通过平台发起联合检查任务19次,联合检查率达到12.67%。4月28日,我市按照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要求,及时采集了相关信息数据并已在平台录入。
(三)聚焦实质性化解,着力提高行政纠纷质效
1.组织保障,发挥行政复议纠纷化解作用。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6月28日以中共庐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名义印发《庐山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和任务台账,要求将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经费20万元列入政府预算,加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牌子,并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到庐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从事行政复议工作。截至目前,我市新收行政复议案件 19件,受理 12件,转送2件,案前调解撤回3件,不予受理2件。同比分别上升26.7%和20%,其中办结行政复议案件 8件,未结 4件。办结的案件中,维持3件,占比 37.5%;责令履行1件,占比12.5%,确认违法2件,占比25%,和解后终止2件,占比25%。其他方式结案0件。
2.协同应诉,提高行政应诉办理质效。严格落实《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赣高法[2020]107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规则》(九府发[2021]7号),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积极组织市政府各部门协同应诉。受理的案件主要涉及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强制拆除等行政争议,其中排名前3的行政管理类别:比重最高为市监类5件,占比41.6%,其次为公安类3件, 占比25%,再次为乡镇政府类2 件,占比16.6%;排名前3的申请事项:比重最高为投诉处理类5件,占比41.6%,其次为强制拆除类3件,占比25%,再次为行政处罚类件3件,占比25%。通过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组织庭审观摩活动等手段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市行政应诉工作水平不断提升,迄今为止,我市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应诉案件21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83.8%。
二、夯实公共法律平台,建设高标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牢牢把握基层工作中心,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市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江西省司法厅关于落实《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赣司字〔2021〕6号)文件要求,依托市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等建设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各基层司法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村社区工作室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我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全面进入建立建设阶段,预计12月底完成中心和2个工作站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于2023年年底前,将完成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2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二)凝练公共法律服务手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1.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深度挖掘庐山市本土法治文化元素。一是充分发挥互联网、广播、电视、信息简报等媒体和法治文化阵地开展法治宣传。今年,在温泉镇东山村打造法治乡村示范点,在沿山新区新建了沿山法治广场。加强鄱阳湖百米法治文化宣传长廊、秀峰法治景区、环山公路大型户外广告牌,城市公交站点等阵地向市民开展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法治宣传,营造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继续在庐山市电视台播放法治公益广告,设立“法治庐山”专栏,开办法治宣传专栏节目,利用微信公众号播放法治文化作品《口上人家》《法律明白人 群众贴心人》影片,定期通过户外显示屏播放、免费发放等形式,已放映20余场次,免费发放500余张。三是组建了法治宣传队伍。今年在全市继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培养了大批“法律明白人”骨干和法治宣传员,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提供了保障。在各乡(镇)村(社区)开展了“七个一”达标创建活动。在村(社区)建立一所“法律明白人”讲堂。在农村人口聚居、人员流动大的位置建有固定法治宣传栏。在村(社区)建成了一个法律图书室(角)、建成了一个微信网络培训平台。在各乡(镇)都组建了法律志愿者队伍、设立了一个法律顾问工作室。目前全市共组建法律服务工作站12个,法律服务工作室79个。
2.充分利用“法律六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在辖区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通过发放普法领导小组和司法局编印的《法律在农村》和《民法典》知识读本,采取问答形式,以真实案例、相关法律依据详细讲解农村相关法律常识。从3月8日开始,庐山市妇联在全市范围开展内容丰富的“三八”维权周普法宣传活动。3月27日庐山市政法委和司法局联合在庐山市工业园举行“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4月12日,庐山市妇联在思麦博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举行了城乡女性“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送法进企业专场讲座。“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庐山市司法局联合市公安局、安委办在休闲广场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5月12日,市人防办与市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联合在市休闲广场举办了大型防灾减灾宣传活动。4月21日庐山市科技局在庐山市工业园入开展“科技服务进企业”活动。4月26日,庐山市疾控中心在休闲广场开展“预防接种宣传日”活动。5月15日庐山市司法局全体人员在紫阳路举行营商环境上门宣传及调查活动。5月28日,庐山各单位开启了2021年度全市民法典宣传月活动。“6· 26”国际禁毒日、“12· 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这些活动渠道多、覆盖面广,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法律六进”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的发展。
3.丰富律师法律援助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秩序。一是司法局出面,搭建平台,以座谈、授课、辩论等方式为我市律师、法律工作者发展提供法律援助指挥、经验交流、律所合作、服务企业、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执业律师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今年以来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及培训多次。二是多次动员律师深入到重点企业、工程和乡村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累计解答法律咨询260余人次。三是选派有经验的律师深入贫困村开展法治扶贫,为各贫困村提供各类法律咨询120余件,化解矛盾纠纷50余起,开展法治宣传12余场次。通过积极开展“法援乡村惠民生”活动,保障“三类”人员法律援助,全年为全市贫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385件(含认罪认罚见证165件),解答法律咨询2800人次。
(三)聚焦质效提升,着力提高全民依法办事知晓率和满意率。
1.进一步延伸基层法律服务覆盖面。根据“抓基层、打基础、重管理、强队伍、保稳定、促和谐”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把加强司法所建设作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建设法治庐山市的基础性工程来抓。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健全司法所建设领导责任制、领导干部基层建设工作联系点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全力支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推动司法所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二是注重配合协调。建立完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定期协商机制,局属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支持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提供工作便利。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强化典型宣传。加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大力培育并及时推广具有时代特征、凸显基层法治特色的典型,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横塘司法所长戢岩林被选为庐山市“政法英模”,成为全局学习榜样。
2.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纵深发展。一是积极学习借鉴“枫桥经验”,以规范组织建设和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截至11月底,全市各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12件,调处成功404件,调解成功率达98.05%。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调解理论水平新发展。成立人民调解协会,服务调解工作。根据九江市司法局要求,庐山市人民调解协会获批准成立。人民调解协会成立后,对新选聘的59名调解员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为1天。并且通过建立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人民调解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的宣传。进一步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队伍,增加专职人民调解员人数。11月份,横塘镇正在筹备成立石材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今年新增专职人民调解员3名。
3.开展“喜迎建党百年 维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实施“十四五”规划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省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庐山市《关于开展“喜迎建党百年 维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对重点纠纷、重点人群、重点场所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化解。
三、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平安与和谐稳定
(一)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工作有序开展。我市共有人民陪审员60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854件。庐山市人民法院、庐山市司法局把加强培训作为提升人民陪审员素质、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4月份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1次培训,参训率达100%。同时,在人民陪审员履职过程中,还先后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案例研讨、座谈交流等活动25次,有针对性地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每年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表现优秀的陪审员进行表彰。同时,今年是人民监督员换届之年,为了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我局将拓宽公告发布渠道,通过张贴公告及微信公众号发布选任公告,将选任条件、报名方式等向社会公开,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在选任程序方面,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接受报名、审核、组织考察、公示、颁证公布等程序要求,进一步细化流程,形成规范化的选任程序。本次共推荐汪涛等3人为第二届人民监督员。
(二)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措施,努力提升教育矫正质量和扶助工作水平。加强依法监督管理、精准教育帮扶,推动特殊人群教育管理高质量发展。一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措施。截至目前,全市接收社区矫正对象67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00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06人。一年来,矫正人员完成了签到任务较好,只有1人在8月份未完成签到任务受到省市通报情况。二是积极提升教育矫正质量和扶助工作水平。推进社区矫正学习教育基地建设,以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加强部门联动,与人社、民政等部门沟通,加大技能培训、救助等工作。今年开展了多次走访活动,给困难矫正对象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物品。三是规范各流程工作。规范档案和台账。入矫时按一人一档建立执行和工作档案,及时更新台账。解矫时及时整档保存。规范调查评估衔接接受工作,一年来完成调查评估60多件,严格请销假、变更居住地和期满解除审批。四是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为切入点,加强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完善制度,根据风险点的排查,完善和健全了《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制度》、《社区矫正衔接接收制度》、《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制度》,与公检法等部门联合出台了《暂予监外执行协作机制》,提升了我市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五是智慧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在推进中。智慧中心建设,学习APP、自助报到终端已制定了实行方案,相关工作正在按流程进行。
(三)提升安置帮教工作整体水平,健全和完善工作体制、机制。一年来,庐山市新增刑释人员202人,其中监狱释放77人(含外省),看守所释放 25人,解除矫正转入100人。一年来,未发生刑释人员违犯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政策,重新犯罪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进一步落实必接必送,不断增强衔接管理能力。对省内刑释人员做到了100%无缝对接,省外通知家属做好接送工作。村(居)社区干部为陪同接送主体,司法所兜底。进一步规范“两费”发放,发放全部通过银行转账。二是落实帮教措施。刑满释放人员三日内由接送村干部陪同到司法所报到,确定帮扶责任人,签订帮扶责任书,落实帮扶措施。今年6月下旬,组织开展对困难刑释人员的走访,发放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目前依托企业建立了2家安置帮教基地,解决临时过渡就业问题。三是加强与公安、民政、人社和乡镇的协作配合,做好刑释人员技能培训和临时救助工作,落实重点人员管控。特别是涉黑涉恶类刑释人员。四是继续开展远程视频会见。立足岗位工作,开展为民办实事,今年推出了电话预约便民措施,一年来开展远程视频会见400 余场,三分之一是通过电话预约的,近千名服刑人员家属进行了会见,对提升监所改造质量,缓解家属焦虑情绪产生了积极影响。由于开发商在服刑,多次沟通监狱,配合庐山市房管局解决了100多个商铺的房产证发放纠纷,配合庐山市公安局、法院等部门开展远程询问、开庭等事务4起,配合公安调查取证多起,受到了部门的肯定和社会的好评。
四、紧扣思想政治建设,落实责任,进一步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一)聚焦党史教育,着力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
1.全面开展党史教育。紧紧围绕落实“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总要求,深入动员,统一思想,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行为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修好党史“必修课”。努力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突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重点提高党史学习质量,购置发放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等100余册规定学习书籍,及时制定《庐山市司法局党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做好专题学习资料准备,并严密组织专题学习,确保高质量展开。截至目前,我局已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了25次党史教育集中学习,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统一到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上来,紧盯党史学习教育进展不平衡,学深悟透有差距,学习覆盖不够全面,工学矛盾处理不够好四个方面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再深化,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2.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转变纪律作风,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和参加政治轮训、讲党课、主题党日活动、普法传习活动,党员评星定级活动。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带动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力抓实“两个维护”的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学习教育和坚定理想信念,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根本保证。通过不断提升过硬本领,立足实践,在实践中汲取经验和能力;局领导班子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营造敢想、敢干、敢担当的浓厚氛围。通过强力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常抓廉政教育,严格管理监督,完善制度体系,不断增强队伍的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聚焦责任落实,大力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1.加强责任落实。教育整顿工作自开展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按照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围绕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等“四项任务”,以“严”和“实”工作要求和工作作风,紧扣目标任务,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我市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各项工作深度落实。于3月15日召开局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成立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扩大)、专题民主生活会议、组织生活会、全体职工大会、各类座谈会。及时传达上级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安排部署工作,研究各个阶段的重大问题。深入查摆个人自身和单位六大顽瘴痼疾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对查摆出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不放,采取针对措施,狠抓整治整改,确保整出好队伍好作风好形象。加强同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的沟通协作,协同推进线索办理、线索核査等工作,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确保问题线索依纪依规处理,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2.深化学习教育。制定学习计划、组织集中学习,将学习教育贯穿队伍教育整顿始终,开展警示教育、红色教育、党课学习、英模先进、业务能力提升等专题学习。同时,开展“督学”“考学”等举措,将学习教育成果落实转化为内生动力,筑牢政治忠诚根基。深化政治理论学习,严肃认真对待全省应知应会在线测试,5月24日起分批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全省应知应会在线测试,全局26名干部全员参考,成绩均在90分以上,平均分99分。利用我市红色资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召开了二次警示教育大会,对“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进行了深入解读,对身边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和剖析,观看《警钟》、《站在被告席上的法官》、《代价》等警示教育专题片,《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宣读等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达到了“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促治”的效果。突出先进典型英模教育。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先进典型英模事迹,组织观看九江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彭乐丰、曹裕东同志先进事迹,观看法院系统典型沈双武先进事迹、全国政法英模李延军、张保国、胡国运、王勇、陈昕茹等政法英模的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开展横塘司法所所长戢岩林同志“学习身边典型 凝聚奋进力量”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到横塘司法所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向横塘司法所所长戢岩林学习。真正把英模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而转化为推动教育整顿的内生动力。
3.推进查纠整改。组织了司法局26名干警分2次填写《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个人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表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报告表》,填报率达100%。落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承诺行动。局领导班子带头,全局26人全员签署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召开了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了《庐山市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深入查摆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问题12个,会后积极整改落实,达到了预期效果。坚持开门搞整顿。两次邀请市“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参加座谈会,找准其在日常工作中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梳理了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做到及时落实整改。利用微信公众号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整改推进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等。
4.为群众办实事。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积极创新工作举措,努力打造特色亮点,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正义,时刻感受到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一是制定《庐山市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活动分解细化为11项工作内容、5个步骤逐项推进落实。二是全面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坚持上下联动,同频共振。集中推出15项便民利民措施,制定了《庐山市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计划清单》,要求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照规定时限实施到位。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24起,解决了26个问题,帮助了200余人。三是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在“法治庐山市”微信公众号上开设“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报道各股室为民办实事的务实举措和积极成效。截至目前,共发稿20多条。其中“庐山市司法局助力解决星御国际小区商铺办证难问题”被尚庐山转发刊登,阅读量接近3000。这是我局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个典型案例,得到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和庐山市人民政府的充分肯定。四是深入开展作风整治,出制定了《庐山市司法局关于整治“庸懒散拖”、“冷硬横推”等行为工作方案》。
5.推动长效机制建设。统筹“当下治”与“长久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抓住共性问题、深层问题,对顽瘴痼疾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相关制度规定不完善、不明确等问题认真研究论证,及时修改完善,进一步织密制度的笼子,不断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制定了4项长效机制,分别是《庐山市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办法》、《庐山市司法局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规定》、《庐山市司法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制度》、《庐山市司法局关于提升司法行政干警素质的办法》。
五、存在的问题和意见
(一)工作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对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的社会性、群众性等基本特征把握不够,没有最大限度发挥好社会力量的作用。
(二)工作方法有待进一步优化。对信息技术在业务工作的作用认识不足,运用程度不够。利用12348电话和网络平台开展舆情收集、进行分析研判、推送服务产品、拉近服务距离等方面有待提高。
(三)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安置帮教工作者等人员年龄结构偏老,业务素质与工作发展要求存在差距。队伍“三化”建设推进力度不够,对不作为、慢作为现象问责力度不强。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要抓基层打基础加强法制力量配备。按照省、市标准化建设要求,全面深化公证处、法援中心、司法所和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站所硬件和软件建设;,规范法制工作,健全投诉受理、查处、办结程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活动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全系统的信息化应用能力建设,通过培训、考核、竞赛等方式,确保全员熟练掌握各类内、外网系统或平台应用,运用网络系统或平台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形成一批基于数据的分析研判产品,牵引司法行政工作向前置型、精准型、服务型转变。
二要建立高标准法治保障指标体系。立足实际建立指标体系,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切实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提高出庭应诉率和司法建议回复率。进一步建立 “谁执法谁普法”等指标体系,推动“八五”普法高质量发展。
三要全面推进优质高效便捷法律服务。立足人民满意不满意,深入开展“大走访”,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担当作为,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高效便捷法律服务的需要。
四要强化业务创新深化试点改革。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引领法治政府建设,深化人民调解试点改革,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推动依法治市工作有序开展,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要致力职业化专业化队伍建设。巩固好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按照“五个过硬”和“三严三实”的要求,抓班子、带队伍、解难题,把好进出口,建立准入门槛,强化职业培训,严管厚爱,激励干事创业,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行业归属感,积极推进队伍教育整顿,打造司法行政铁军。
庐山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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