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规划计划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8-0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396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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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司法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0-08-05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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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庐山市司法局按照年初工作部署,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围绕“四个全覆盖”转型增效,主动作为,积极进取,各项工作阶段成效明显。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坚持统筹协调、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水平,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二是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参与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执法工作。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出台《庐山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分解表》。四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按照上级有关“互联网+监管”系统检查实施清单开展全覆盖监管的工作要求,积极与各市直有关单位协调沟通,督促各单位完善好检查实施清单,促进了“互联网+监管”平台与“双随机”平台的顺利对接。五是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水平。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提高行政复议运转效率,2020年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7件、审结3件,4件在办。共收到行政应诉案件2起,通过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组织庭审观摩活动等手段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市行政应诉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今年上半年,共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27次,司法局负责人及律师列席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等有关重大事项讨论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合法性审核,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二)围绕规划实施,紧扣创新驱动,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提质增效。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印发《2020年庐山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制定《庐山市“七五”普法责任清单》,明确相关单位、部门的普法职责任务;出台《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细则》,完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审议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审议稿)》、《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工作方案(审议稿)》、《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审议稿)》的报送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城市、法治社会建设体系。

二是深化活动开展。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联合市委关工委、教体局等开展送法进学校活动;围绕中心大局,深入宣传与加快建设“山城湖”联动,发展旅游业及附属产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律六进”、农民工学法活动周、三八妇女维权周、“4.8”宣传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全民阅读日、青少年法治教育培训基地、财政法律法规宣传周、《社区矫正法》宣传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等十大主题宣传活动。此外,围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摸底和调整,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为应对突如其来的疫情,2月21日,庐山市普法办印发《关于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市部署开展 “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是做强特色品牌。拓展了环保、食药、安全、交通、禁毒等专业法宣传内容,融合了宪法广场、千米法治长廊、青少年法治教育培训基地、法治乡村(社区)等特色文化元素;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举办法治宣传分类考试,参考人次1000余人;发放法治文化作品光碟《口上人家》、《法律明白人 群众贴心人》600余张;在法治庐山微信公众号按周更新相关法律法规,供群众学习;在12348等法律服务平台,安排专班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宣传服务

四是进一步推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继续做好法律明白人及骨干遴选、培训工作,积极发挥法律明白人在社会矛盾纠纷、提升农村群众法律素养和维护农村社会问题的作用。到5月底,我市共培养法律明白人骨干1297人,普通法律明白人12900。

(三)围绕中心工作,强化能力建设,全力提升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质效。

  截至6月底,全市律师共担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63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46家,律师办理各类案件270余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各类法律顾问13家,代理各类案件100余件;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159件;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书160余件,采信率99.2%;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5件,完成全年法律援助案件340件的51.47%。

  一是全面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积极组织开展“法企同行”活动,走访企业67次,组建各类法律服务团(组)4个,收集排查企业法律风险服务需求207项,帮助企业化解风险、解决问题93件,发布防控举措和法律建议36条。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团”服务工作,组织引导“法律顾问团”为党委政府、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是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和保障。运用年度考核、卷宗评查、案件巡查等手段,对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有效监管,对存在问题的要求限期整改,对全市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执业督导。不断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建设。完善法律服务人员执业保障机制,会同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制定值班律师相关制度,有效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

三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协调将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培养纳入《2020年度庐山市人才计划工作要点》。深入推进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工程,研究制定了2020年名优律师人才工作计划7项重点人才工作计划,拟定了《关于组织开展法律人才创新创业法律服务行动的方案》。加强律师教育培训工作,举办全市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积极支持全市律师参与各级律师学会举办的培训交流活动。

  (四)围绕聚焦富民举措,精准服务,努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转型增效。

  一是细化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提供针对性服务。根据城乡居民和企业需求,将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细化分类,分为旨在培育公众法治信仰的法治宣传教育项目、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援助项目、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村(社区)法律顾问项目、满足群众基本需求的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项目、维护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调处项目。研究制定统一的法律服务项目清单,实现“菜单式”供给、“订单式”服务,确保公共法律服务“适销对路”、精准服务。开展对企业急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难题进行法律体检、会诊。梳理全市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业务项目,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有针对性地提供特色业务和定制业务,切实提高服务企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推动传统“坐堂办证”向主动服务转变,扩大公证线上服务范围,积极探索实践电子数据保管、电子证据保全等新业务,市公证处通过“公证云”服务平台办理了多件网页证据材料存证,帮助企业解决了电子数据取证这一难题。

  二是出台司法行政服务发展聚焦富民20项举措。成立司法行政服务发展聚焦富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各项举措的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序进度。通过12348网上平台、手机短信、“法治庐山”微信公众号每周发布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风险提示;为建东立卡的精准抚平对象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对部分公证事项减少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对精准抚平对象及其他特殊群体实行公证费用的减免;推广使用远程亲情视频会见系统,1至6月,为全市监狱服刑人员家属提供亲情会见124次,参与亲情会见492人次,积极参与对监狱服刑人员的改造。

三是整合资源优势,培育司法行政类社会组织。按照“政府主导、专业运作、社会支持”的思路,积极探索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路径和模式,广泛吸收与司法行政工作契合度高的组织和群众参与。依托司法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在全市各乡镇成立一个法律服务站,并将法律服务室推向村(社区),将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延伸到最基层。争取政府财政支持,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参与公益创投活动,建立政社互动的良好合作机制;引导社会组织为企事业单位等提供签约服务,在工业园设立购买服务点,推行“精准服务”。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引导培育诚信服务品牌,确保各类社会组织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健康有序运行。  

(五)紧扣主动预防、多元化解,努力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全覆盖转型增效。

  上半年,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社会矛盾纠纷87次,受理矛盾纠168件,调处成功矛盾纠纷165件,调解率100%,调处成功率98.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强化排查预警。组织开展“两节”、“两会”、“一带一路峰会”期间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部署全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会战”专项活动,整合司法行政的人民调解和律师专业法律服务资源,继续助力市、乡镇两级党政领导包案处理突出矛盾问题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健全组织网络。实行行业调解组织和专业调解组织全覆盖工程,规范化建成率超过95%,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专业多元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三是优化调解力量。积极开展条例宣讲和调解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各类调解员培训57次,参训人员200余人次。组织开展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备案情况核查和人民调解员证年度审验工作,及时调整和清理了不能正常履行工作的组织和人员。四是加强工作措施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员集中招聘、集中培训、集中管理、集中保障“四集中”管理模式;在公共场所普遍设置司法所及人民调解员公示牌;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实行专项保障,确保足额到位。

(六)紧扣矫治修复,强化帮扶,努力推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转型增效。

  1-6月,全市共接收人员31名,解除和终止矫正54名,现有在矫人员113名;接收刑满释放(含解除矫正)人105人,当年度无重新违法犯罪;累计接收照管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4人,操守保持率100%。

  社区矫正方面,着力抓好管控、矫治、修复三个环节。管控上,全力做好十九届四中全会等重点时期安保工作,加强走访排查,建立落实矫情分析研判制度;深化科技强矫措施,继续推广使用电话、微信语音汇报、指纹考勤、电子腕带定位等科技监管手段;依法严格执行刑罚,上半年,无在矫人员违反矫正管理相关规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控制矫正人员外出,特别是严格控制矫正人员外出疫情重点地区,对已经请假外出人员,严格执行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措施,严守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矫治上,开展教育矫正“三个专项活动”,加强法律教育和帮扶,组建学法守法微信,由律师每天推送法律案例和法规解释,为人员提供免费的法律学习、咨询服务。修复上,大力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实施行刑矫治损害修复工程,做好社会适应性帮扶,最大限度帮助人员修复再社会化功能。

  安置帮教方面,大力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联合4个部门共同下发《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刑释和解戒人员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帮教特殊人群工作的组织机制、运作模式和保障体系。上半年与监所无缝对接接送刑释解戒人员50人,发放生活补助费48530元。加强刑释人员信息衔接,实现庐山籍基本信息核查率100%,预释放人员衔接回执发送率100%。规范无缝对接工作,实现刑释人员100%接回。解戒人员疫情期间100%接回。

  后续照管方面,进一步巩固后续照管工作成果。健全后续照管绩效考评运行机制,出台《实施后续照管实施细则》和《实施后续照管考评办法》。打造后续照管帮扶救助品牌,推行菜单式精准帮教服务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与综治、公安、民政、财政等五部委联合发文,将社会组织参与刑释解戒人员帮教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目录。上半年,全市针对后续照管对象开展帮扶救助超过20人次,在工业园双创基地累计安置两类人员9名。

  (七)紧扣改革任务,创新服务,确保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深化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制定《庐山市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庐山市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召开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聘任仪式,全市聘任人民监督员5名、人民陪审员60名。并对首次聘任的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初任培训。积极推动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工作,上半年,人民监督员参加拟不起诉案件的监督评议5次,案件跟踪回访5次,参加检察机关案件公开审查7次,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听证活动3人次;人民陪审员参加各类诉讼案件审理90余件。二是积极落实司法鉴定改革举措。积极做好《江西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印制条例宣传册,下发到鉴定机构从业人员、公共法律服务所、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从业人员等地,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司法鉴定服务。三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行法律援助专家律师办案模式,成立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开展法律援助优秀案件评比活动;调整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办案的积极性。四是加大公证创新探索。推动传统“坐堂办证”向主动服务转变,扩大公证线上服务范围,积极探索实践电子数据保管、电子证据保全等新业务,其中,市公证处通过“公证云”服务平台办理了多件网页证据存证。

  (八)紧扣思想政治建设,落实责任,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地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微课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行之有效形式,引导队伍树牢“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抓好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订实施《庐山市司法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意见》,确保党建责任传导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干部职工队伍教育整顿。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筑牢干部队伍作风基石,2020年4月26日以局党组名义下发《庐山市司法局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方案》;5月29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贯彻学习“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动员部署大会”。6月1日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深入整治突出问题加强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6月19日下发《庐山市司法局作风建设整改方案》。大力开展教育整顿,突出扎好政治思想引领、纪律作风整顿、执法司法监督、履行效能提升,切实解决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一个切保、三个提升”。对干部职工的个人重大事项进行填报和抽查核实工作,对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进行分析研判。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有了根本转变,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改变了个别干部上班时间有时串岗、聊天、玩游戏和迟到早退现象,杜绝了自由散漫、办事拖拉现象,对待群众热情主动,广大干警争做敬岗爱业、无私奉献、纪律严明、求真务实的模范,机关作风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三是大力开展双提升工作。进一步明确“双提升”工作包镇、包村、包户的工作责任。开展“大宣传、大走访、大排查、大回访”活动。明确每个干部职工每月的走访群众时间不少于 2 个工作日,到目前止,全局干部职工全部走在“双提升大走访”的路上,走访群众50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和帮助联系解决问题130多条。加强窗口管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努力做到群众满意,“双提升”工作明显进步。2020年上半年,我局双提上工作继续保持在九江市第一方阵。

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两节”,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讲辅导和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紧扣社区矫正、行政审批、财物管理和选人用人等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实现全过程严管控、零风险。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大力推行局务公开,强化矫务公开,勇于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监督,以公开倒逼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运行。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有效加强风险防控。

(九)紧扣治理目标,发挥作用,助推两项攻坚战全面取胜。

一是认真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加大了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力度,对机关内部和在矫对象及安置帮教对象进行了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对社区在矫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教育。组织律师参加涉黑涉恶案件诉讼代理,坚持集体讨论制度,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及机关干部积极参加涉黑涉恶案件的庭审旁听。

二是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精准扶贫”政策法规宣传。结合“七五”普法讲师团法治讲座,开展贫困村精准脱贫法治大讲座行动,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专业优势,开展“以案释法”专题宣讲23场次,解读《宪法》、《婚姻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及扶贫惠农政策,解答群众疑惑,提升农户法律素养,增强贫困地区群众依法维权、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法治意识,切实满足贫困户法律服务基本需求。做好部门包村干部帮户工作。我局共安排两名干部到温泉镇东山村驻村蹲点,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真帮实促,努力做好村民的贴心人。按照精准帮扶工作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基层组织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结合我工作小组的实际情况,要求每个帮扶责任人每周至少到村到户1次,认真摸清帮扶贫困户基本情况,找准帮扶办法,制定帮扶脱贫计划,按照“不脱贫不收队”的工作要求进行帮扶。通过扶贫工作队进行实地调研、进村入户走访、分析致贫原因并找准帮扶突破口,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工作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对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的社会性、群众性等基本特征把握不够,没有最大限度发挥好社会力量的作用。

  (二)工作方法有待进一步优化。对信息技术在业务工作的作用认识不足,运用程度不够。利用12348电话和网络平台开展舆情收集、进行分析研判、推送服务产品、拉近服务距离等方面有待提高。

  (三)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安置帮教工作者、司法鉴定人等人员年龄结构偏老,业务素质与工作发展要求存在差距。队伍“三化”建设推进力度不够,对不作为、慢作为现象问责力度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将以本次总结为起点,对照年初工作部署,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法治庐山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活动。一是要抓住关键环节,成立专班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将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各部门的协作和联动作用,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力争在11月份开展好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活动。

  (二)围绕人民群众满意,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加快平台网络建设。调整市级指挥中心定位,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指挥协调、产品规划、综合研判、推介宣传等功能,切实发挥资源集聚优势,为市、乡镇两级开展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市级中心聚焦实战服务这一核心功能,融合法援、调解、公证、法宣、法律咨询等服务资源,通过服务窗口化、力量一体化,一站式解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乡、镇级中心发挥“贴身式服务”优势,为群众提供一般性的矛盾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解答、法律服务指引等基本服务,并及时收集上传群众法治需求。村(社区)法律服务站在打造法律顾问服务群众主阵地上深耕细作。

  二是加快载体产品建设。一方面,要强化服务主体的多元化,构建司法行政部门主导,政府相关部门有效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制度;要加大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凝聚更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要积极吸纳社会力量,积极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动员社会知名人士、法律人才、政法队伍退休人员参加志愿服务。另一方面,要强化服务手段的多元化,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优化“一个大门进来、集中受理、分头办理、一揽子解决问题”的服务模式;大力推进12348服务队建设,开展“巡回式”服务,切实提高服务主动性;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立足实际需求,研发高质量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三是加快制度保障建设。加强与财政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保障机制,为加大政府投入,形成科学合理的财政预算提供有力依据。积极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形成多元化的经费保障模式,积极吸纳社会社会慈善、公益创投、个人捐赠等各类公益资助,形成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经费保障制度。

四是高质量完成法律援助任务。一是围绕重点工作,调整充实专项法律服务团队,做好法律服务和保障。二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一体化建设。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办案数量、质量。三是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推进律师行业创新发展。

五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为“七五”普法通过省市验收提供保障。补齐短板,提质增效,确保实现“七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动员部署,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二是注重工作实效。发扬求真务实工作作风,切实改进方式方法 三加大宣传力度。集中宣传“七五”普法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成效,总结宣传推广一批普法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是提高认识,推动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向深发展。一是统筹安排,推动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广泛覆盖。二是践之于行,推动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实际,完善工作方案,创新培训方法,整合基层资源,切实把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这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二)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百日会战”活动。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城乡接合部、“城中村”以及矛盾纠纷多发地区为重点,持续不断滚动排查,突出排查征地拆迁、老旧小区出新改造、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环境污染、医患、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和邻里、消费等纠纷。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明确责任单位,组织力量集中化解;对积案纠纷,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分片包干,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攻坚,确保矛盾不堆积、纠纷不激化。

二是开展特殊人群管控转化行动。加强、刑释解戒对象中的重点人员排摸管控工作,通过网格化排查、外围情报数据分析研判等方法,对有脱逃苗头、重新犯罪倾向、参与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矛盾纠纷或暴力恐怖事件迹象等重点人员,实行挂牌攻坚,落实管控转化措施。同时,加大对特困特殊人群家庭地帮扶力度,努力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困难。

三是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落实活动。继续推进进企入户大走访,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帮助基层化解矛盾。发挥律师、公证、法治宣传、矛盾排查调处等源头预防作用,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风险提示和法律意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青少年的安全法律教育和培训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稳固公众安全感政法单位满意度测评继续保持九江市第一方阵。一是找准主要矛盾,将问题一一细化,逐项落实。压实责任,将工作做实、做好。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宣传、正确引导好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正面评价我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活动

  (三)围绕争创一流业绩,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发展。

1、抓基层打基础。按照省、市标准化建设要求,全面深化公证处、法援中心、司法所和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站所硬件和软件建设;加强法制力量配备,规范法制工作,健全投诉受理、查处、办结程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活动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全系统的信息化应用能力建设,通过培训、考核、竞赛等方式,确保全员熟练掌握各类内、外网系统或平台应用,运用网络系统或平台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形成一批基于数据的分析研判产品,牵引司法行政工作向前置型、精准型、服务型转变。

2、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一是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任务,确保工作有部署、有计划、有举措、有成效。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推行“双随机”监管工作,明确任务分工与目标责任,细化检查内容的重点,确保随机抽查不随意,实地检查不走样,抽查工作全面公开、全程留痕

3、抓党建强队伍。按照“五个过硬”和“三严三实”的要求,抓班子、带队伍、解难题,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放心的司法行政过硬队伍。通过主动汇报、积极沟通,依法落实机构编制,解决空编、挤占挪用政法专项编制等问题。通过推行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符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实际的干部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全力开展好大走访活动,注重发挥司法行政根植群众、面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能优势,在走访中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4、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活动。一是要抓住关键环节,成立专班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将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各部门的协作和联动作用,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力争在11月份开展好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活动。

5、全面推动依法治市工作有序开展,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面加强法治宣传,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好全民学法用法守法活动。二优化制度建设质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落实好年度执法监督计划。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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