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2-1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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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司法局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2-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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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司法局2024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庐山市司法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庐山市司法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司法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司法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建议。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司法所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六)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庐山市司法局局内设处室7个,包括: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编制人数小计3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2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3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4人,行政在职人数24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退休人数小计13人,遗属人数3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司法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庐山市司法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庐山市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41.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4.5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841.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4.53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法律顾问团项目费用纳入年初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庐山市司法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41.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4.53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法律顾问团项目费用纳入年初预算,增加项目支出。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693.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9.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7万元。项目支出148.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3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2.87万元,资本性支出15.8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81.98,较上年预算增加115.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工资福利支出629.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2.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48万元;资本性支出15.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庐山市司法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41.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4.53万元;增加变化原因为法律顾问团项目费用纳入年初预算,增加项目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81.98,较上年预算增加115.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693.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9.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7万元。项目支出148.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3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2.87万元,资本性支出15.8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59.7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8万元,增长8.7%。增长变化原因为人员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4万元、差旅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2万元、福利费14万元、工会经费22.52万元、公务接待费2.36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3.85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总额15.88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88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2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项目情况说明

 1.司法辅助人员薪酬

1)项目概述

司法辅助人员薪酬待遇专项经费

2)立项依据

《做好2022年九江市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工作的通知》、《关于聘用柯丽等 83 名同志为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编外人员)的通知》

3)实施主体

庐山市司法局

4)实施方案

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增强辅助力量。为司法所配备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志愿者等辅助人员。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1万元

 2.安置帮教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安置帮教工作,促进刑释人员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推进平安庐山建设。

2)立项依据

《赣办发[2010]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

3)实施主体

庐山市司法局

4)实施方案

落实必接必送,落实帮教措施,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做好技能培训和临时救助,开展远程视频会见。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10万元

 3.社区矫正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预防和减少犯罪。

2)立项依据

《九办发电[2018]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

3)实施主体

庐山市司法局

4)实施方案

对年度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有效的教育管理。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8万元

4.行政复议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保障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经费,印刷费、办公费等。

2)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3)实施主体

庐山市司法局

4)实施方案

做好全市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最大限度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尽可能的减少群众损失,促进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12.35万元

5.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行政执法证件的培训、考试和发证费用。

2)立项依据

《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3)实施主体

庐山市司法局

4)实施方案

做好全市的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4.63万元

6.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

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切实提升我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提高全市广大群众在公共法律服务中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安全感。

2)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江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3)实施主体

庐山市司法局

4)实施方案

进一步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人民调解质量,积极发挥法律援助的作用。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2.77万元

7. 聘用政府法律顾问费

1)项目概述

法律顾问费用

2)立项依据

   关于续聘市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团的请示

3)实施主体

庐山市司法局

4)实施方案

聘请惟民律师事务所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团。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50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庐山市司法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4.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2.36万元,比上年减0.8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2.24万元,比上年增1.9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从转移支付列支公务用车运行费,没有纳入到年初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庐山市司法局024-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表.xlsx

庐山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表(单位).xls

庐山市司法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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