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10-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7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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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3-10-20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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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建议。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司法所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六)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2年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庐山市司法局。庐山市司法局设立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31人,其中在职人员3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11人;年末学生人数0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924.2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1年增加295.27万元,增长46.946%;本年收入合计924.23万元,较2021年增加334.37万元,增长56.686 %,主要原因是:政府解决了业务配套资金60万元,聘请了政府法律顾问团,招聘了三个司法辅助人员(经费财政负担),增加了5名在职人员,2021年转移支付资金结转至2022年。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924.23万元,占 10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924.2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万元,较2021年增加295.27万元,增长46.94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府法律顾问团经费开支,招聘了招聘了三个司法辅助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增加了5名在职人员,业务开支增大。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552.86 万元,占59.82 %;项目支出 371.37 万元,占 40.18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813.67万元,决算数为 92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3.588 %。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1.91 万元,决算数为 80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3.39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府法律顾问团经费开支,招聘了临时聘用人员,增加5名在职人员及工资福利增长,车补调整,业务开支增大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9.59万元,决算数为 4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3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医保等基数调高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6.5万元,决算数为 1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2.788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5.67万元,决算数为 4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2 %,主要原因是:增加5名在职人员及公积金基数调高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 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1.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924.2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498.03万元,较2021年增加85.43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增加5名在职人员及工资福利增长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78.5万元,较2021年增加332.85万元,增长729.13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府法律顾问团经费开支,招聘了临时聘用人员,增加5名在职人员,车补调高,业务开支增大,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8.1万元,较2021年减少28.47万元,下降77.85%,主要原因是:科目进行了调整

(四)资本性支出 39.61万元,较2021年增加31.82万元,增长408.47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1万元,决算数为 6.12万元,完成预算的 55.64 %,决算数较2021增加0.21万元,增长3.55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活动。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活动。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主要为:本部门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7万元,决算数为3.54万元,完成预算的50.57 %,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21万元,下降25.47 %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41 批,累计接待 308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 批,累计接待 0 人次,主要为本单位无外事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主要原因是无购置车辆活动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购置车辆活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万元,决算数为 2.58万元,完成预算的64.5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42万元,增长122.41 %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需保养和大修。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2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9.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5万元,增长11.5 %,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草案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1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5.9 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普法宣传专项经费”、“法律援助专项经费”、“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专项经费”、“行政复议与应诉专项经费”、“社区矫正专项经费”、“刑释解教安置专项经费”、“人民调解专项经费”、“2022年司法局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东林古镇项目处理法律专项服务”、“司法局---2022年聘用政府法律顾问费”、“2022年司法所辅助人员薪酬待遇专项经费1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完成情况很好,已达到预期目标。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924.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让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及可持续影响力也较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部门项目绩效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1、全年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工作;2、全年完成上级部署工作;3、全年完成部门本职工作。

2、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我部门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全面梳理自查。分析评价在客观、全面、科学的基础上,对预算执行情况、年度总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未完成原因及整改措施等各项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得出综合结论最终形成自评报告。

3、综合评价结论

2022年各项资金,基本完成预定目标,达到了预期效果。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项目资金从资金落实、业务管理到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各级指标得分都很高。

5、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从项目执行结果来看,偏离绩效目标的主要原因在于预算编制有待提升,不够准确合理,导致部分资金难以支出。加强业务工作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我部门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将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和编制的依据,提高下年度的预算制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并根据财政的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开本自评报告,接受社会大众监督。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2022年,我部门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目标绩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行政效能明显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进一步提升了司法行政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及归属感,为下步工作带来了可持续发展方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 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 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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