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1-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22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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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5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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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庐山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庐山市南康镇匡庐路5号,电话:0792-2666691,邮编:3328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场监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和政务公开系列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增进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增强市场监管依法履职能力。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1.强化组织保障。2021年11月市场监管局召开政务公开部署会,推进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安排局1名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各项具体事务。

2.主动公开。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立足职能职责,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以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为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发布政务服务、行政执法、食品药品、企业信用、消费警示等信息。按照《条例》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市市场监管局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76条。其中,概括信息3条、计划总结信息35条、工作动态信息39条、政策解读2条,其他信息97条。

3.依申请公开2021年,市场监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条,依申请公开答复3个。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无。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4.政府信息管理市场监管局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分工,把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量化到人,挂图作战,及时进行信息的公开、更新、发布、依申请公开和互动回复。

5.平台建设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规范栏目设置,平台栏目信息及时更新积极配合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工作动态,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共治共享。

6.监督保障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范,明确有关职责,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履职监督,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9

行政强制

6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信息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涉及广度、深度还不够;二是政府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2022年,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清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三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
    2021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1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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