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价格与收费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9-3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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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庐山市充电设施运营单位价格监管行政约谈会

发布日期: 2024-09-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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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庐山市充电设施运营单位价格监管行政约谈会

为切实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规范充电收费行为,引导形成合理充电服务收费标准,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近日,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庐山市充电设施运营单位价格监管行政约谈会。

会议强调,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等非电网供电主体向居民住宅小区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要按照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要实行价费分离,严格明码标价,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真实、准确、全面对收费价格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用户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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