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价格与收费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6-2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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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涉粮价格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2-06-24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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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涉粮价格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

各基层分局、执法稽查局、机关各股室:

粮食安全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基础,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粮食既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战略物资,又是人类社会的必需商品,因此我局高度重视涉粮价格监管工作。2021年,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将打击涉粮价格违法行为作为重要内容之一,有力维护了涉粮领域价格秩序。为进一步强化涉粮价格监管,保障广大粮农价格权益,现就加强涉粮价格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不断强化问题导向机制

要密切关注12315平台和媒体舆论报道,广泛收集线索,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强化日常线索核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的有效结合,对粮农反映强烈、舆情关注度高、发现问题较多的地方,依法实施重点监管,适时组织“回头看”,全面掌握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要加强对相关涉粮主体的行政指导,积极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引导涉粮主体强化价格自律,切实规范价格行为。

    二、实施全覆盖监管机制

夏、秋两季粮食收购期间,要认真组织开展涉粮价格专项检查,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和九江市局有关指导意见和执法指引精神,依法查处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不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要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对负责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收购管理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进行全覆盖式监管,坚持边查边改边治。对于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三、配合建立联动监管机制

要与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对粮食购销相关政策及时会商、精准把握。要积极配合粮食等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四、积极推进行纪衔接机制

积极推进建立行纪衔接工作机制,执法办案中遇有拒不接受检查、屡查屡犯、拒不落实整改的,要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情况,提请进一步核查处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责任、作风腐败问题等违规违纪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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