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10-2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7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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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4-10-24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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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市场监管工作的市政府(市委)组成部门(直属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并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指导和监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监督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依授权开展反垄断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食品安全重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与职能相关的综合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协调指导并参与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13、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落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措施,指导协调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14、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制度。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并监督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

15、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1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7、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9、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指导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预算级次

1

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级

2

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牯岭分局

二级

本单位设立1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法规股、企业注册和信用监管股(政务服务股)、价格监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市场秩序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产品质量监管股、食品监管股、特种设备监管股、标准计量监管股、专利管理股、药品器械化妆品监管股、牯岭办公室、综合业务室、综合执法一大队、综合执法二大队、综合执法三大队。

本部门年末在职人员130人,离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其他人员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3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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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2894.2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比上年减少20.90万元,下降100.00%;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合计2894.24万元,比上年增加131.00万元,增长4.74%,主要原因:本年增加了对企业的奖励资金及更换了三辆执法执勤用车及由于政策原因补缴在职人员2022年-2023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医疗保险。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财政拨款收入2887.27万元,占99.76%;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6.97万元,占0.2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支出总计2894.2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894.24万元,比上年增加110.11万元,增长3.95%,主要原因:本年增加了对企业的奖励资金及更换了三辆执法执勤用车及由于政策原因补缴在职人员2022年-2023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医疗保险;结余分配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年末单位不允许有结余资金,全部上缴国库。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基本支出2077.45万元,占71.78%;项目支出816.79万元,占28.2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2625.43万元,决算数288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数2165.92万元,决算数223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本年增加了对企业的奖励资金及更换了四三辆执法执勤用车。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244.26万元,决算数42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7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补缴了2022-2023年度在职养老、医保、职业年金及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67.43万元,决算数8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2023年度计算基数增加,属基数变动调整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47.82万元,决算数13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在职人数退休1人,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77.4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859.81万元,比上年减少305.51万元,下降14.11%,主要原因:工资与福利支出归集到项目支出的工资与福利支出中。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3.74万元,比上年减少156.09万元,下降43.38%,主要原因:本年度决算商品与服务支出仅归集公用经费中数据,未统计项目支出的商品与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94万元,比上年减少31.84万元,下降71.10%,主要原因:本年行政运行中归集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0.95万元,比上年减少12.68万元,下降93.03%,主要原因:本年度二级预算单位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购买办公设备。。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54.76万元,决算数53.6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8.05%;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6.61万元,增长214.3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无因公出国情况。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圴无因公出国情况。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本年无因公出国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51.80万元,决算数51.3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39.97万元,决算数39.6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23%,主要原因:先询价后再申请购买,保障了预算的准确性。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9.66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更换了3辆执法执勤用车。全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11.83万元,决算数11.6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8.39%,主要原因:新能源车节约了加油成本。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16万元,下降15.65%,主要原因:新购入为新能源车,节约了加油成本。年末使用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

(三)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2.96万元,决算数2.4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0.93%,主要原因: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89万元,下降27.09%,主要原因: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42批,累计接待75人次,主要是:上级部门及本级相关部门来访的接待用餐。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69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8.78万元,下降45.19%,主要原因:本年数仅归集了公用经费上的数据,项目支出的机关运行经费未含在此数中,两处累计数据基本持平。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本部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25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83.399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84%。其中2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4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1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中”,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差”。

组织对1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分别为:市监局-强制检定计量专项工作经费、市监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专项经费、民生工程-食品抽样检验及快速检测、民生工程-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民生工程-食品快检、民生工程-食品安全宣传、市监局-2023科技创新奖励补助专项、市监局-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经费、民生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经费、市监局-更换三辆执法用车、市监局-2023年罚没收入分配支出、市监局下划固定结算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4.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加强了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及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加强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及推动了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依授权开展反垄断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87.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评价结果其中27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4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4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中”,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差”。从评价情况来看,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运转支出,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保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综合监管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96.69万元,执行数为816.79万元,完成预算的81.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食品抽检完成1100批次;不合格食品立案查处率100%,二是特种设备安全检查170次,案件查处率100%,三是食品药品抽检批次800批次。四次知识产权奖励10家,奖励拨付率100%。综合评价:1、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程度不断提高。2、使社会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率不断降低,公众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满意度不断提升。3、不断提升了公众对科技创新的意识。

本部门“市监局-2023科技创新奖励补助专项”“市监局-强制检定计量专项工作经费”“市监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专项经费”“民生工程-食品抽样检验及快速检测”“民生工程-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民生工程-食品快检”“民生工程-食品安全宣传”“市监局-2023科技创新奖励补助专项”“市监局-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经费”“民生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经费”“民生工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培训”“市监局-市长质量奖2023”“市监局-更换三辆执法用车”“市监局-2023年罚没收入分配支出”“市监局下划固定结算经费”“市监局-市政府给予的财政支持(庐市监文[2023]1号)”“市监局2022年养老、医保、职业年金、绩效奖及2022年医保、绩效奖预算调整”“市监局-抚恤金”“牯岭分局单位8月调整预算”“牯岭分局抚恤金(陈龙元)”“牯岭分局2023年8月调整奖金、养老职业年金和医疗保险预算调整”“牯岭分局-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牯岭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经费”“牯岭分局-2023年补缴调出人员职业年金”“牯岭分局-自有资金收入分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行政运行:反映为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 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例如快速检验试剂盒。

被装购置费——反映单位的被装购置支出,例如制服采购

委托业务费——反映单位委托外单位的劳务费用,例如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食品药品抽检。

第五部分附件

市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年度)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市场监管工作的市政府(市委)组成部门(直属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并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指导和监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监督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依授权开展反垄断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食品安全重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与职能相关的综合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协调指导并参与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13、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落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措施,指导协调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14、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制度。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并监督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

15、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1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7、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9、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指导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组织架构及人员及资产情况:

1、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108001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及108002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牯岭分局。其中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内设处室 12 个,包括:办公室、法规股、企业注册和信用监管股(政务服务股)、价格监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市场秩序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产品质量监管股、食品监管股、特种设备监管股、标准计量监管股、专利管理股、药品器械化妆品监管股;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牯岭分局内设室5个,分别为办公室、综合业务室、综合执法一大队、综合执法二大队、综合执法三大队。

2、本部门2023年年末实有人数208人,其中在职人员13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02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3、资产价值合计28202885.30元,其中房屋26396669.27元,通用、专用、办公等设备1647269.83元,家具及用具158946.20元。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支持壮大市场主体。持续简化企业开办流程,实现企业开办线上1个环节,将营业执照、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合并为一个环节,并提供银行开户预约服务。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现营业执照立等可取。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新开办企业首套四枚公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免费刻制,免费提供税务 U-KEY 及电子发票,免费邮寄发票,免费提供带有防伪核验功能的电子档案网上查询、下载服务,提供免费网上公告服务。

2.推行审慎柔性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全面推进监管机制改革,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指导相关单位动态调整检查实施清单、调整完善随机抽查“两库”、统筹制定年度抽查计划、科学实施抽查检查,其中重点监管事项138条,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46条,检查事项大幅减少。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横幅和现场答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了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相关知识,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

4.精心培育发明专利、品牌企业,助推市域经济发展。一是开展“江西名牌”培育。通过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品牌建设、卓越绩效等培训班,提升企业管理能力,提高品牌建设意识。树立质量标杆企业形象,力推庐山产品走出去。二是开展专利、商标品牌培养。积极组织我市开展企业相关工作:其中质押贷款发明专利5件;专利转让20件;专利许可5件;获评国家优势企业1家、九江市示范企业1家;贯标企业2家;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家。获得“江西绿色生态”产品认证1家;新获得江西名牌产品2个。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当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总体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运转支出,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对特定项目实施监控自评。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总体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运转支出,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1、食品检验及快速检测

数量指标:进行批次约1100批次,质量指标:不合格产品立案查处率100%,时效指标:部门任务完成时间在2023年底前完成。

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数量指标:进行抽检批次约20批次,质量指标:产品抽检合格率95%,时效指标:部门任务完成时间在2023年底前完成。

3、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数量指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次数约22次,质量指标:立案查处率95%,时效指标:部门任务完成时间在2023年底前完成。

4、食品快检工作

数量指标:购买试剂50盒,质量指标:抽检合格率100%,时效指标:部门任务完成时间在2023年底前完成。

5、强制检定计量专项工作

数量指标:检测计量设备约150台,质量指标:检定合格率90%,时效指标:部门任务完成时间在2023年底前完成。

  6、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数量指标:食品安全相关宣传活动10次,质量指标:案件查处率95%,时效指标:部门任务完成时间在2023年底前完成。

7、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数量指标:制作安全手册20本,举办食品安全能力提升培训2次,质量指标:不合格食品立案查处率100%,时效指标:部门任务完成时间在2023年底前完成。

8、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培训工作

数量指标:举办培训3次,质量指标:药品案件查处率95%,时效指标:部门任务完成时间在2023年底前完成。

9、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数量指标:小个专开展活动10次,质量指标:资金使用率95%,时效指标:创建完成时间在2023年底前完成。

(二)履职效果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辖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活力逐步提高,社会效益指标:食品、产品、设备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公众对质量监管满意度不断提高,可持续影响指标:维护了民众的安全生产及食品、药品等安全,加强了社会稳定。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满意度指标:公众对市场监管满意度95%。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资金使用计划有待进一步细化及推进。

2、存在个别股室对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各项指标的理解、认识不到位,导致项目绩效目标不够明确、不够细化、不够量化,缺乏衡量性。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预算资金使用计划性有待加强,完善用款计划管理,更科学合理的编制资金使用计划,进一步细化收支项目,按项目、按时间、按进度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2、注重各项指标的可衡量性。有些难以量化的指标,可以通过横向对比与纵向对比,与部门实现目标对比,以达到各项指标的可衡量性。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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