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1-2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73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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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8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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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赣府厅〔2021〕30号)要求,由庐山市人社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庐山市人社局联系(地址:庐山市沿山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电话:0792-2666542,邮编:3328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实效,提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科学、有效监管的重要举措来抓,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中,并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培训,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进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重点公开内容:机构信息主要公开主要领导信息、机构设置情况和机构职能;本单位的行政职责,承诺事项主要公开本单位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限、服务监督等;其他信息主要公开我单位主要领导活动情况、重要工作动态信息、机关行政建设等,重点工作动态呈常态化公布,全年共计596条,息数量占比90%。发布的工作信息均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进行层层审核把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规范畅通依申请公开办理通道,做到即时提交、即时受理。2021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受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人社局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网上发布的信息均由经办人确认、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规范管理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政务公开平台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是网站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开设“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多个信息公开专栏公布相关信息。保障信息、政策、工作动态及时有效对接群众,使公共服务平台真正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着力点。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扛起任务、落实责任,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了长效机制,成立了专人领导小组,确保专人负责,继续加强政务媒体的建设,反复自查自纠,对息更新不到位、不及时的版块进行真整改落实,做好日常监测与整改维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更加注重需求导向,不断提高公开的“含金量”。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加强对《条例》的学习,提高工作认识,加强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对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要求进行统一和规范,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1年度我市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1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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