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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庐山市腾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 公司”培训工种或专业的通知
庐人社字〔2023〕42号
关于取消“庐山市腾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
公司”培训工种或专业的通知
庐山市腾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根据2023年度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自查核查工作处理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取消你机构部分培训工种,通知如下:
庐山市腾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南康镇西拓安置小区9栋201号,校长为张玉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427MA39AYR777,《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编号为人社民3604272019003号,有效期限为三年。办学层次为初级;办学形式为短训;办学类型为就业技能培训;决定取消培训工种或专业为:砌筑工、汽车维修工、广电和通信设备电子装接工、混凝土工、商品营业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塑料制品成型制作工;现保留培训工种或专业为:车工、保育员、中式烹调师、茶艺师、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缝纫工、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培训对象为:下岗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城乡贫困劳动力、农村转移劳动力、企业职工。
学校在办学上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管理,在教学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颁的职业标准、大纲进行教学,学员培训结束后发职业培训证书并统一组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合格者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招生广告或简章内容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发布。学校收费按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5〕51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希望你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及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劳社培训〔2004〕17号)的要求,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
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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