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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人社局2025年单位预算
庐山市人社局2025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人社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庐山市人社局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人社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人社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市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指导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和突发事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参与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政府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相关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庐山市人社局内设处室8个,包括:(1)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拟订全市就业、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及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和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2)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国家、省、九江市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征缴、个人帐户管理、养老保险领取条件和企业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丧葬抚恤费、遗属生活补助等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办理参保单位职工正常退休和提前退休审批手续。(3)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4)人事与工资福利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工作。(5)财务与基金监管股:负责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编制全市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6)档案股:负责全市退休人员社保档案、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承接原人事管理股事业干部档案管理相关职能,原劳动和社会保障股工人档案管理相关职能,负责督促指导各业务股室(中心)做好档案整理和管理工作。(7)政务服务股:负责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维护和经办权限审批、监管工作。(8)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事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人事编制管理、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公共关系、机要交换、信息与宣传、建议提案办理、文书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编制人数小计6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2人。实有人数小计6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4人,行政在职人数12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36人,遗属人数1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人社局2025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人社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庐山市人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9251.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14.4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9244.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71.17万元。减少原因为上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为1186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较上年减少40.1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庐山市人社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9251.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14.43万元;减少原因为上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为1186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较上年减少40.16万元。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125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47.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79万元。项目支出18000.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16.7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07.54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1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7.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9万元;农林水支出4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16.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工资福利支出1051.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7.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2.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483.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71.38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6.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庐山市人社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9244.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71.17万元;减少变化原因为上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为1186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较上年减少40.1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04.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7.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9万元;农林水支出4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82.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5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47.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79万元。项目支出17994.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73.4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04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2.08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04.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3.07万元,增长14.3%。增长变化原因为公车补贴为9.98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12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0万元、劳务费28.5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福利费14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9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4.32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8.7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总额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庐山市人社局项目情况说明
1、 担保县级配套资金
1)项目概述:为创业者提供贷款担保,为创业者提供了资金支持与风险保障
2)立项依据:南银发[2017]133号文件
3)实施主体: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该项目由地方财政配套实施,每年由人社局负责发放。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
2、贴息县级配套资金
1)项目概述: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助力大众创业,依据普惠金融政策,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进行贴息
2)立项依据:南银发[2017]133号文件
3)实施主体: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该项目由地方财政配套实施,每年由人社局负责发放。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210万元
3、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手联社和城镇大集体退休人员养老保障市级补助
1)项目概述:用于发放手工联社及大集体退休人员的养老补助
2)立项依据:赣府厅发〔2010〕29号、赣轻字〔2010〕1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该项目由地方财政配套实施,每年由人社局负责发放。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99万元
4、企业立功获奖人员提高退休养老待遇资金
1)项目概述:用于企业立功获奖人员的养老补助待遇发放,提高补助人员退休待遇
2)立项依据:赣人社发〔2023〕3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该项目由地方财政配套实施,每年由人社局负责发放。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56万元
5、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助保贷利息补贴
1)项目概述:助力困难群体缴纳保费,为困难全体减免利息负担
2)立项依据:赣人社字〔2022〕289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该项目由地方财政配套实施,每年由人社局负责发放。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881万元
6、偿还改制企业挂账资金
1)项目概述:按照省财政厅、人社厅印发《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上缴和政府挂帐资金偿还情况的通报》精神,用于分五年偿还改制企业养老保险清欠资金。
2)立项依据:庐人社文〔2022〕4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2025年按照计划申拨448万元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448万元
7、关破改国有企业工伤人员补助
1)项目概述:确保关破改国有企业工伤人员保险待遇及时发放
2)立项依据:人社部发〔2010〕10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该项目由地方财政配套实施,每年由人社局负责发放。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5万元
8、失地农民生活补贴
1)项目概述:确保失地农民退休人员能按时享受相关补助,领取退休待遇,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2)立项依据:星府办发〔2010〕17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该项目由地方财政配套实施,每年由人社局负责发放。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05万元
9、2025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
1)项目概述:用于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等方面
2)立项依据:庐财资指[2024]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该项目由地方财政配套实施,每年由人社局负责发放。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2.07万元
10、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用于资格审查及面试工作劳务费
2)立项依据:九人社字[2024]18号、九人社字[2024]67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该项目由地方财政配套实施,由人社局负责发放。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11、2025年人才发展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为了引进优秀人才,通过提高高新住房科研经费等优惠条件,吸引高层次人才到庐山市工作
2)立项依据:庐财行指[2024]16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该项目由地方财政配套实施,由人社局负责发放。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5万元
12、“三支一扶”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我市2024年和2025年招募“三支一扶”工作人员33人,我局承担全市“三支一扶”的补贴、奖金、安家补助及五险的扣缴工作
2)立项依据:九三支一扶办字〔2024〕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该项目有上级财政资金保障和地方财政配套实施,每年由人社局负责发放。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62万元
13、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
1)项目概述:用于保障农名工工资能及时发放
2)立项依据:九府厅字[2014]16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该项目由地方财政配套实施,由人社局负责发放。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
14、就业见习补贴_2025年基本民生保障
1)项目概述: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项目
2)立项依据:赣财社〔2023〕18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该项目由地方财政配套实施,每年由人社局负责发放。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365万元
15、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补助_人社局
1)项目概述:我市机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
2)立项依据:国发[2015]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该项目有上级财政资金保障和地方财政配套实施,每年由人社局负责发放。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3430万元
1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_2025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项目概述: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群众的待遇领取水平,确保全市60周岁以上参保居民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
2)立项依据:国发〔2014〕8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该项目有上级财政资金保障和地方财政配套实施,每年由人社局负责发放。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2578.12万元
17、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的分配支出
1)项目概述:用于单位日常运转支出
2)立项依据:非税预测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由人社局本单位承担全年所需开销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340万元
18、一般非税收入的分配支出
1)项目概述:用于单位日常运转支出
2)立项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3)实施主体: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由人社局本单位承担全年所需开销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4.9万元
19、单位自有资金账户收入的分配支出
1)项目概述:用于单位日常运转支出
2)立项依据:非税预测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由人社局本单位承担全年所需开销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6.74万元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庐山市人社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5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2.55万元,比上年减0.99万元,主要原因是:应政策要求,过紧日子,节省"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相关附件:
三公经费表.xls 附件3、庐山市人社局市直部门2025-2027年中期财政规划表.xlsx 【36】2025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单位)_2025-01-06.xls 2025年项目目标表.zip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