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2-1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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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人社局2024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2-18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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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人社局2024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庐山市人社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庐山市人社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人社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庐山市人社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庐山市人社局是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的市政府(市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承办市政府系统任免手续等事宜;以及政府系统一般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工作。综合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专业军官及家属的接受安置、人事计划管理、工资基金管理和专家扶贫等工作;对市内政府系统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统一规划指导、监督检查,并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行工作。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工作;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工作,负责政策宣传落实,组织推动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贯彻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推行劳动预备役制度:指导实施各类就业培训。

其中庐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劳动就业方针、政策,落实省市制定的各项促进就业与再就业政策。具体落实全市城镇就业岗位开发,新增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等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市就业、失业方面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城镇新成长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培训工作。负责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创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逐步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负责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人力资源就业援助长效机制。负责对外劳务管理有关工作,开展市内外劳务输出和外出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

庐山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和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承办全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续保工作。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办工作的经办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庐山市人社局内设2个中心、1个大队、5个股室,包括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人事与工资福利股、财务与基金监管股、档案股、政务服务股和办公室

    编制人数小计64,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3,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51,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64,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4,行政在职人数13,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51,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31,遗属人数1人。


第二部分庐山市人社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人社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庐山市人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04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845.47万元;增加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0000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545.75万元,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财政补贴752万元,就业补助地方配套资金288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100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财政补贴3621.29万元,偿还改制企业政府挂账资金448万元,“三支一扶”工作经费补助202.16万元等项目支出纳入了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610.47万元。增加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0000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545.75万元,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财政补贴752万元,就业补助地方配套资金288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100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财政补贴3621.29万元,偿还改制企业政府挂账资金448万元,“三支一扶”工作经费补助202.16万元等项目支出纳入了部门预算其他收入16万元,具体为:单位自有资金收入16万元。上年结转434万元,具体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43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庐山市人社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04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845.47万元;增加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0000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545.75万元,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财政补贴752万元,就业补助地方配套资金288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100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财政补贴3621.29万元,偿还改制企业政府挂账资金448万元,“三支一扶”工作经费补助202.16万元等项目支出纳入了部门预算。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48.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5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7万元。项目支出19217.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848.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9.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449.34万元,资本性支出81.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28.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48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56万元;农林水支出1488.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4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1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1.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2.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454.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424.7万元;资本性支出8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庐山市人社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00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610.47万元;增加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0000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545.75万元,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财政补贴752万元,就业补助地方配套资金288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100万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财政补贴3621.29万元,偿还改制企业政府挂账资金448万元,“三支一扶”工作经费补助202.16万元等项目支出纳入了部门预算。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12.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68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56万元农林水支出1054.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1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48.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5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7万元。项目支出18767.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613.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3.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15.34万元,资本性支出81.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91.4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18万元,增长下降2.33%。下降原因为应政策要求,过紧日子,节省公用经费开支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10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14万元、日常维修费1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1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3.54万元劳务22.13万元工会经9.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总额1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单位共有车辆0,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庐山市人社局项目情况说明

  1.“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我市机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

2)立项依据:赣人社20162号文件

3)实施主体: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该项目上级财政资金保障和地方财政配套实施,每年由人社局负责发放。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2024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0000万元

2.“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财政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确保失地农民退休人员能按时享受相关补助,领取退休待遇,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2)立项依据:庐府办发201797号文件

3)实施主体: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该项目由县级财政负担,财政补助资金划入人社局失地农民养老金专户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2024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3621.29万元

3.“‘三支一扶’工作经费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我市20222023年招募“三支一扶”工作人员40人,我局承担全市“三支一扶”的补贴、奖金、安家补助及五险的扣缴工作。

2)立项依据:赣三支一扶办字20224号文件

3)实施主体: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该项目有上级财政资金保障和地方财政配套实施,每年由人社局负责发放。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2024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202.16万元

4.“偿还改制企业政府挂账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县级财政偿还改制企业政府挂账资金。

2)立项依据:庐人社文20224号文件

3)实施主体: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地方政府偿还改制企业养老保险清欠资金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2024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448万元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

1)项目概述:确保全市60周岁以上参保居民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

2)立项依据:赣人社发20216号文件

3)实施主体: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该项目有上级财政资金保障和地方财政配套实施,每年由人社局负责发放。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2024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2545.75万元

6.“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项目

1)项目概述:全部资金按规定用于创贷贴息政策扶持。

2)立项依据:南银发2017133号文件

3)实施主体: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该项目地方财政配套实施,每年由人社局负责发放。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2024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752万元

7.“就业补助地方配套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县级财政负担就业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赣财社20191号文件

3)实施主体: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实施方案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项目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2024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288万元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庐山市人社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5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3.54万元,比上年增1.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上级对社保基金以及就业基金的检查调研增多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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