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养老保险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5-1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2024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
庐社稽意字﹝2026﹞6号
江西庐山山南温泉渡假有限公司:
我单位于2026年5月15日对你单位原职工容云(身份证:3604******4019)投诉未依法参保事实向你单位发出补缴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将稽核情况及意见通知如下:
1.稽核发现的问题:
经系统查询显示2010年3月至2010年8月你单位未帮容云参保缴费。
2.处理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3.稽核整改意见:
支持容云补缴2010年3月至2010年8月的社会保险要求;职工的缴费基数应根据职工提供的工资明细进行核定;缴费比例按照社会保险历年政策规定的缴费比例计算,并按要求缴纳利息及滞纳金。
请于30日内(即2026年6月19日前)纠正违规行为,否则将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报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庐山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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