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人事信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1-1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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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陶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1-17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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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府字〔2024〕1

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陶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沙湖山管理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局)直各单位,驻市(山)各单位

接中共庐山市委  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委员会关于提名陶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庐干字〔202375号)经市政府研究,同意:

陶春同志任市公安局督察长;

李满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樊孝玲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冷海滢同志任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周增广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何家模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

金启飞、张治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

游振环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游云霞、欧阳星辰同志任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免去其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姜斌同志任庐山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周海金同志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

程国华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鹏鹏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星子中队中队长职务;

刘云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温泉中队中队长职务;

况晋军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徐印金同志任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法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春林同志的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袁秋金同志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欧阳祖星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传怀同志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邹莹同志的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魏星海同志的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海霞同志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城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熊永东同志的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吴凌洪同志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徐志勇同志的庐山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李慧婷同志的庐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查玉清同志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平骏同志的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魏春霞同志的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周清金同志的市工业和信息化融合推进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陶丹同志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陈晓峰同志的庐山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李敏、陈虹同志的庐山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胡爱冬同志的庐山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张勤同志的庐山幼儿园主任职务。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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