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就业创业服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4-2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1806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 2026-04-29 15:45
字号: 〖大 小〗

一、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金申领

二、申领条件(须同时满足)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进行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

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认定情形

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即认定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序号

具体情形

1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协商一致解除的

4

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

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申领途径

(一)线下办理

办理地点: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窗口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二)线上办理(任选其一)

办理渠道

方式说明

全国统一入口

访问网址:si.12333.gov.cn(全国网上通办)

赣服通

APP或支付宝小程序内搜索“失业保险金申领”

微信电子社保卡

微信内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办理

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

登录官网按指引操作

五、办理流程

确认条件: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领条件;

办理失业登记(如尚未办理);

选择渠道:线上或线下提交申领申请;

审核发放: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至社保卡或指定银行账户。

六、咨询方式

联系单位:庐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办理窗口: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窗口

联系电话:0792-2555856

七、注意事项

失业登记可与失业保险金申领同步办理;申领期间需保持求职状态,按要求接受职业介绍和培训;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需主动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社保卡需提前激活金融功能,确保待遇正常发放。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