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就业创业服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3-0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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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2026年度低成本创业工作通告

发布日期: 2026-03-05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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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创业扶持力度,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6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6〕4号)及九江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6年度庐山市低成本创业补贴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扶持对象

申请时已在江西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中登记认定的以下两类人员(符合其一即可):

1.就业困难人员: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员、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因承包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的人员、脱贫劳动力、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退捕渔民、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4050”人员(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其他符合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指办理失业登记且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

对有创业意愿但尚未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或失业登记的人员,可同步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就业之家(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认定手续后申请。

二、扶持方式和标准

每人享受一次、标准为5000元的低成本创业补贴,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不得重复享受。本补贴与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方式一:一次性设备补贴

由人社部门按创业者需求统一采购摆摊设备(如推车、货架)、文创器具、维修工具、直播器材等,并免费租借。申请人稳定经营满6个月,提供必要的收支流水、经营现场照片或视频等佐证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设备归申请人所有,同时补齐5000元差额(即设备价值不足5000元的补足差额)。未稳定经营满6个月或审核不合格的,设备由人社部门收回。

方式二:场地租金补贴

自申请通过后第一个月起,对创业者实际租用场地(需符合消防安全等要求)给予每月不超过500元的租金补贴(租金低于500元/月的据实补贴),累计补足5000元为止。期间终止经营的,后续不再发放补贴。

三、创业方式范围

创业者是否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不作硬性要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主要包括以下轻资产创业类别:

1.摆摊类:在集市夜市、商业街区、乡镇街道、旅游景点等以固定或流动摊位销售商品(小吃、饰品、百货、特产、赶集等)。

2.文创类:原创插画、手工艺品、文创伴手礼售卖,文创DIY体验课,数字文创设计等。

3.便民生活类:修鞋、补衣、配钥匙、家电小维修、缝补染色、家政保洁、熨烫收纳等。

4.网络创业(电商)类:依托电商或社交平台销售商品(一件代发、团购、农产品电商、二手闲置等)。

5.网络创业(直播)类:以直播形式带货、知识变现、娱乐互动等。

6.自媒体类:通过内容创作(图文、短视频)获取流量变现。

7.其他轻资产创业:技能服务(PPT定制、文案代写)、共享经济代理、小型活动策划等投入少、无固定资产依赖的创业形式。

四、申请流程

1.确认资格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就业之家(便民服务中心)进行身份认定,确认是否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或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条件。

2.选择方式并提交申请

根据创业计划选择【一次性设备补贴】或【场地租金补贴】,填写《庐山市“支持低成本创业”申请表》(可在各就业之家网点领取),并同步提交相关材料(身份证明、合规经营承诺书等)。

3.资格审核

庐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公示。

4.开始创业

选择设备补贴的:领取设备,在人社部门设立的创业帮扶点或其他合规区域开展经营;选择租金补贴的:确定租赁场地并签订租赁协议后,按月提供租金缴费凭证申请补贴。

5.补贴发放

设备补贴:稳定经营6个月后提交佐证材料,审核通过后设备归申请人所有并补齐差额;租金补贴:每月提交租金凭证及经营佐证,审核后按月拨付至社保卡账户,累计满5000元停止发放。

五、办理时间及地点

集中申请受理时间: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5月31日(庐山市名额24人,按报名审核时间排序,名额满即止)。

办理地点:庐山市各就业之家网点。

六、咨询电话

庐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792-2668960

庐山市就业之家(人社局一楼):17770276241(无线固话)

七、重要提示

1.申请人须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经营场地及设备必须用于本人真实创业,不得转租、转借或闲置。

2.已享受本补贴的人员,不再重复享受其他地区同类补贴。

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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