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就业创业服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11-2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587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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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岗返还信息

发布日期: 2021-11-29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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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政策

事项名称:就业招聘

政策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

政策标准:免费发布招工信息、免费参加招聘会

扶持类型:公共服务

办理对象:一般企业

企业特性:不限性质

企业规模:不限规模

申报条件:需要招工的企业

申报材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用工申请备案表

办理流程:

企业来电或柜台申请,填写用工申请备案表或者在就业创业网上注册发布招聘信息


二、培训政策

事项名称: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申领

政策依据:《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赣人社发〔20193

政策标准:第十二条企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下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包括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技师培训等。

岗前培训补贴对象为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新招录职工、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了培训。

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对象为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个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企业、培训主体在培训结束后,按照以下方式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

(一)岗前培训补贴由企业按培训次数分批或一次性申请,需提交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企业填写)、培训课程安排表和培训学员花名册及考核成绩。

二)个人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时,需提交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个人填写)和培训主体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三)企业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时,需提交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个人填写)、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企业填写)、代为申请协议原件和培训主体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四)培训主体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时,需提交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个人填写)、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培训主体填写)和代为申请协议原件。

(五)经当地人社部门备案后列入学徒培训计划后,按规定向企业预支40%的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完成后,由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其余补贴资金,需提交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企业填写)、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和培训主体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六)个人申请企业技师培训补贴时,需提交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个人填写)和培训主体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七)企业申请企业技师培训补贴时,需提交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个人填写)、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企业填写)、培训学员花名册及职业资格证书编号、代为申请协议原件和培训主体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对象为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

企业技师培训补贴对象为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

扶持类型:财政奖补

办理对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 为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开展技能培训的各类企业

企业特性:不限行业

企业规模:不限规模

申报条件:

为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开展技能培训

申报材料:

1、培训开班(变更)申请表;

2、授课教师信息;

3、培训课程安排表;

4、培训学员花名册及职业资格证书编号/考核成绩;

5、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

6、集中理论授课时长50%以上的视频资料审核。

办理流程:

1、填写开班申请表并提供授课教师信息、培训课程安排表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同意并备案;

2、按照培训课程安排表开展培训并录制理论授课视频;

3、培训结束后,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同时提供培训考勤记录、培训学员花名册及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和集中理论授课时长50%以上的视频资料审核;

4、审核后发放职业培训补贴。


事项名称: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策依据: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

政策标准:第九条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国家级贫困县和老工业基地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对吸纳就业见习对象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见习综合保险费(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包括见习岗位补贴和见习综合保险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见习留用人员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见习综合保险据实予以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扶持类型:财政奖补

办理对象:吸纳见习学员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企业特性:不限行业

企业规模:不限规模

申报条件:

吸纳就业见习对象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见习综合保险费(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申报材料:

1、见习岗位补贴、见习综合保险补贴申报表

2、留用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3、就业见习协议书复印件

4、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

5、见习学员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1、能够满足见习基地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经单位自荐或主管部门推荐,填报《江西省职业见习基地申请表》申报认定见习单位;

2、符合见习要求的人员,填写《见习学员申请登记表》并持有关身份证明申请见习;

3、见习单位录用见习学员后及时签订《职业见习协议书》;

4、见习期满,见习单位持相关材料申报见习补贴。






三、稳岗政策

事项名称:一般企业稳岗返还

政策依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策标准:2020年度裁员(减员)率不高于6%的中小微企业,可返还其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大企业可返还其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

扶持类型:财政奖补

办理对象:一般企业

企业特性:不限行业

企业规模:不限规模

申报条件: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6%3、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申报材料:

1、《企业享受稳岗补贴申请申报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通过共享获取人社部门的失业保险缴费信息进行核验,申请人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如共享获取不到,申请人则需扫描上传材料原件

办理流程:

1、企业申请;

2、就业局失业保险股受理审核;

3、资金申拨;

4、资金打入企业账户;

5、办结


四、失业保险政策

事项名称: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策依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34

政策标准: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2000元。

扶持类型:财政奖补

办理对象:失业保险参保、企业职工

企业特性:不限性质

企业规模:不限规模

申报条件:企业参保职工

申报材料:技能等级证书、社保卡

办理流程:个人申请、就业局失业保险股受理审核、资金申拨、资金打入个人社保卡账户、办结


事项名称:失业补助金申领

政策依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策标准: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由参保地按月发放1000元的失业补助金,最长不超过6个月。

扶持类型:财政奖补

办理对象:失业保险参保失业人员

企业特性:不限性质

企业规模:不限规模

申报条件:1.缴纳过失业保险费,现在失业但未达到领取失业保险金(主动辞职、失业参保未满12个月)条件的人员;2.曾经领取过失业保险金,领金期满但一直未就业、创业的人员。

申报材料: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

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就业局失业保险股受理审核、资金申拨、资金打入个人社保卡账户、办结


事项名称:失业保险金申领

政策依据:《九江市<失业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九府发〔200117

策标准: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14个月;累计缴费时间6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领取失业金时间可在14个月的基础上增加1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扶持类型:财政奖补

办理对象:失业保险参保失业人员

企业特性:不限性质

企业规模:不限规模

申报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报材料: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

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就业局失业保险股受理审核、资金申拨、资金打入个人社保卡账户、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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