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12-2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3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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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12-26 13:58 来源: 庐山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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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庐山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采取主动公开形式,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ushan.gov.cn/bmxzxxgk/bumeng/nyncj_195829/xxgk_195832/zfxxgknb_195857/202201/t20220105_5367606.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庐山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庐山市南康镇沿山新区;邮编:332800;电:0792-2666124;电子邮箱:lssny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庐山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重点工作详细公开

详细公开了庐山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信息;公开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与本局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法规政策文件;按要求做到财政资金公开,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财政专项资金清单、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按照《条例》要求,结合农业农村部门实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66条,信息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及领导信息4条、政策文件及解读7条、通知公告14条、财政信息2条、农机购置补贴22条、工作动态2条、其他工作15条。

(二)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质量

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规定,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保障答复内容严谨、形式规范。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细化完善受理、登记、拟办、会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不断提高答复和应诉水平。强化服务理念,坚持柔性答复,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说理与释疑工作。加大与申请人沟通力度,全面准确了解申请人个性化需求,主动回应依申请公开诉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管理制度,制订《庐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及网站建设实施方案》、《庐山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方案,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要求,明确了机关各股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分工,规定了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方式、发布流程等,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

(四)扎实做好政务新媒体管理

压实政务新媒体管理责任,精准把握局系统政务新媒体定位。积极探索政务新媒体传播和发展规律的研究,加强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注重开展多形式的主动宣传,在提高发布质量和提升传播力和影响力上见实效。

(五)加强监督保障。

我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绩效考核,并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机关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庐山市农业农村局始终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及时、准确公开和公布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有关切身利益等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4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调整后存在领导简介不全,更新不及时的现象。

2.信息公开出现泄露个人身份信息情况,如在农机购置补贴公示,出现公示对象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改进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完整。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因泄露个人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个人责任。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具体业务人员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2年度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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