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1-0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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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05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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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庐山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采取主动公开形式,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ushan.gov.cn/bmxzxxgk/bumeng/nyncj_195829/xxgk_195832/zfxxgknb_195857/202201/t20220105_5367606.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庐山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庐山市南康镇沿山新区;邮编:332800;电话:0792-2666124;电子邮箱:lssny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庐山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依法公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详细公开了庐山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信息;公开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与本局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法规政策文件;按要求做到财政资金公开,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财政专项资金清单、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庐山市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65条,信息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及领导信息6条、政策文件及解读7条、通知公告9条、财政信息4条、政务清单2条、农机购置补贴20条、工作动态4条、其他工作13条。政务公开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增设解读回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栏目,信息发布的质量有较大提高。

(二)依申请公开。

不断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未收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制定庐山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发布依申请公开程序、时限、要素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管理制度,制订《庐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及网站建设实施方案》、《庐山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方案,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要求,明确了机关各股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分工,规定了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方式、发布流程等,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建设,先后开展网站清理和整合、个人隐私公开清理和规范、网站安全保密检查和整改等工作,做好门户网站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效地保障网站安全平稳高效运行。 

(五)加强监督保障。

我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绩效考核,并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机关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庐山市农业农村局始终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及时、准确公开和公布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有关切身利益等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5

行政强制

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调整后存在领导简介不全,更新不及时的现象。

2.信息公开出现泄露个人身份信息情况,如在农机购置补贴公示,出现公示对象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改进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完整。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因泄露个人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个人责任。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具体业务人员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1年度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1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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