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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庐山市委 庐山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沙湖山管理处,市委各部门,市(局)直各单位,驻市(山)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起步之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作示范、勇争先”,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守牢保障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农业园区化、农村景区化、农民市民化,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为描绘好中国式现代化庐山画卷贡献“三农”力量。
一、全力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一)保障粮食安全稳定。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5.77万亩以上,产量1.14亿斤以上;油料、大豆播种面积分别稳定在7.65万亩和0.26万亩以上。以沙湖山、星子、华林、蛟塘、蓼南等粮油生产大乡(镇、处)为重点,大力推广良田、良种、良技试点,打造一批千亩粮油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基地。推行“一季稻+油菜、双季稻+油菜、再生稻+油菜”等稻油轮作模式。完成油茶新造7000亩、改造提升2000亩。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六大提升行动”,推进数字粮仓改造,政府粮食储备稳定在4700吨。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全过程各环节降低粮食损耗浪费。〔市农业农村局(粮食局)、市委宣传部、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各乡(镇、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大对早稻种植者补贴力度,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扶农政策。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发挥政策性收购的托底作用,做到应收尽收。扩大水稻完全成本保险、政策性保险实施范围,降低农民种粮风险。提高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推进代耕、代种、代防、代收、代烘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扶持培育一批社会化服务组织。做好农资保供稳价和末端配送,降低粮食生产成本。〔市农业农村局(粮食局)、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各乡(镇、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树立大食物观,保障肉类、水产品、蔬菜等各类食物有效供给。推进生猪标准化养殖,猪肉产能稳定在4900吨左右。引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标准化改造,肉牛肉羊出栏均突破3000头,家禽出笼突破200万羽。稳步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渔业,积极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模式,水产品年产量达到1.32万吨。持续实施新增设施蔬菜五年行动。2023年,推进温泉镇通书院村、海会镇彭山村等集中连片老旧蔬菜设施改造提升,新增(改造)设施蔬菜0.13万亩。鼓励发展水培蔬菜产业,配套做好仓储冷库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严格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全面完成14.58万亩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强化耕地用途管制,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建立健全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管机制,确保补充的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确保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乡(镇、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高标准农田和水利设施建设。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自2023年起每年计划实施新建(改造)高标准农田4万亩。到2025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2.42万亩,改造提升面积8万亩。创建整村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试点2个。开展项目区“田长制”管护试点。完成沙湖山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加快完善灌区和农田水利末梢设施,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完成20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新建蓼花池、蓼南两处中型灌区;有序开展山塘、泵站、水陂等小型水源工程建设,配套完善渠系建筑物。有序实施农村地区中小型水利设施智能化改造项目。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各乡(镇、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完善重大灾害或突发气象灾害的紧急响应机制,提高农业气象监测预警精细化率。加强旱涝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和农业生产防灾救灾保障。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草地贪夜蛾、松材线虫等重大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和监测预警。完成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建立外来入侵物种资料档案,为科学防控农业外来物种入侵提供基础数据支撑。通过建设庐山区域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全面提升林火远程监控、“以水灭火”等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不断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
(七)着力增强科技创新动力。协同推进科技强农、种业强农、机械强农。推进庐山植物园科研成果转化,建设高钙蔬菜、优质高抗高产油菜、庐山麻皮土豆、新优番茄、三叶木通、猕猴桃、水生经济植物、中草药等一批农(林)业科技示范展示标准化基地。加强滨湖黑猪、鄱阳湖水牛等遗传资源抢救性保护和利用,加快保种场建设,壮大种质资源种群。实施设施农业提升行动,新建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2个、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4个,开展沙湖山全域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试点。推广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和高效智能农机,整体提升“种、养、加”、农牧渔等各环节各领域机械化水平,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5.8%以上,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1.5%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各乡(镇、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持续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新建2000亩绿色防控示范基地2个,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新建省级标准化示范养殖场2个。持续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进一步健全退捕渔民长效帮扶和禁捕长效管护机制。持续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强化长江江豚保护。推进水系连通和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启动蓼花池片区水美乡村整治项目。加大鄱阳湖湿地生态保护治理,新增省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乡村森林公园3个。持续巩固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成果,确保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农业农村局、九江市庐山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九)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做到工作责任、主要精力不削弱。严格落实“三线预警”监测机制,健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实行定期调度、动态管理,及时开展针对性帮扶。持续做好兜底保障,进一步落实好农村低保、残疾人补助以及社会救助等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切实提高综合保障水平,落实防贫保险89万元,做到应保尽保。〔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各乡(镇、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坚持把产业就业作为脱贫人口增收的主渠道,提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确保全年投入资金1500万元以上。进一步完善“经营主体带动、小额信贷促动、消费帮扶推动”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脱贫群众增收,逐步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持续开展消费帮扶行动,组织企业参与消费帮扶集中行动,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对接建立市场化消费帮扶机制。加大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和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加快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创新创业,拓展帮扶车间,多渠道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确保全年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达5300人以上。〔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人民银行、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乡(镇、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激励引导脱贫村和脱贫群众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开展乡村振兴“金牛奖”人物评选,分别选树一名(个)担当作为的好乡镇书记、好村书记、好帮扶单位、好驻村队长。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护,推动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作用和效益。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动员驻外商会开展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一对一帮扶,引导更多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不断加强脱贫地区党组织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带领群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2023年,每个“十三五”脱贫村及“十四五”省级重点帮扶村衔接资金安排不少于100万元、“十四五”九江市级重点帮扶村衔接资金安排不少于50万元。〔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二)育龙头。实施产业提升“十百”工程,引进10个投资在千万元以上的乡村产业项目,培育新型农业主体100家以上。坚持“外引内培”双擎驱动,围绕茶、果、蔬产业,力争招引省级以上农(林)业产业化加工型企业3家,培育销售收入达到亿元以上龙头企业2家。积极申报神州通油茶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推动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村企联合、产业连片、基地连户、股份连薪、责任连体“五联”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强对龙头企业发展乡村产业的用地保障和金融服务。〔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市自然资源局、市乡村振兴局、人民银行,各乡(镇、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建园区。以抓工业的理念抓农业,坚持把农业园区作为主平台、主战场,做到要素向园区聚集、资金向园区倾斜、力量向园区集中。要通过三年努力,创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1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1个、省级产业(示范)园3家以上。坚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基础,加快“小田大田化、梯田景观化、旱地机械化”,确保园区内土地流转率80%以上,农田整治覆盖率100%。加快“一乡一园”提档升级,改造提升产业道路、灌溉沟渠、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和扩大规模经营,打造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原料车间”。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围绕主导产业做优做强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完善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等设施,发展中央厨房、直供直销、会员定制、体验农业等新业态。鼓励发展预制菜产业。〔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乡(镇、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促融合。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行动,加强庐山云雾茶、金星砚制作技艺,古法榨油、酿酒、西河戏等传统手工技艺及民俗文化的挖掘、传承与开发,加快创建温泉镇、横塘镇、蛟塘镇等地“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加快杏林文化产业园、庐康中药谷项目建设,以点带面发展中医药养生产业集群。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创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星级企业(园区)2个、省级田园综合体1个、市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企业3个、3A级及以上乡村旅游点2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2个、争创五星级休闲乡村民宿1个、四星级2个、三星级3个。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系列活动,建立政府主导、乡(镇)村承办、企业参与的活动举办机制,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美丽乡村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市(局)旅发委、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各乡(镇、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创品牌。推动农产品“三品一标”(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高质量发展,争创省级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5个。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压实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施好“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战略,推进“庐山悠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体系建设,新增名特优新农产品1个、赣鄱正品2个。推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制定庐山云雾茶种植、采摘、加工、包装标准,推动有标生产、按标管控,推广“企业+基地+农户”的标准化生产模式。鼓励绿游生态农业公司制定富硒稻米全链条标准。〔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国控集团,各乡(镇、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建设
(十六)加强规划引领。完成全市国土空间乡村规划的编制工作,合理安排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置。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基本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以“旅游+”“绿色+”的理念推行“镇域乡村建设规划+村庄布点规划+村庄微改造+农村特色风貌”乡村规划体系,推出聚集发展型、旧村改造型、古村保护型、景区带动型、资源引领型等建设模式。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示范行动,严格农房审批和风貌管控,逐步提升村庄整体风貌。〔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各乡(镇、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治理水平,全面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扎实推进农村厕所、污水、垃圾三项革命。要消除不能使用、不能全年使用农村户厕问题,完成1000户农村卫生户厕新(改)建任务。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科学合理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加强蓼花池、龙溪湖等重点水域周边村庄和乡村振兴示范点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改造蛟塘、星子、温泉3个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完成7个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有序推进垃圾分类,逐步构建全覆盖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温泉镇、牯岭镇达到示范类标准。深入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农户庭院整治、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村庄长效管护、“美丽活力乡村+乡宿”联动建设等五大专项提升行动。整治建设省级新农村点37个、市县共建点60个、县级普惠点40个;完成1个美丽宜居乡镇、5个美丽集镇、8个“活力村庄”、10个美丽宜居村庄、2000个美丽宜居庭院创建任务。重点推进“百村示范”三年行动,完成20个乡村振兴示范点创建,争创一批省市乡村振兴(美丽宜居)示范乡(镇、村)。〔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卫健委、九江市庐山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工信局,各乡(镇、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乡环卫、供水、交通、市场“四个一体化”建设行动。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确保全市生活垃圾处置实现专业化、市场化和城乡一体化。完成海会镇、蓼南乡水厂改造提升,温泉镇、白鹿镇、沙湖山管理处供水进村入户。争创“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新(改)建“四好农村路”94公里,逐步实现村村通,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道路交通标志标识,建设美丽通道。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加强农房安全动态监测和农房周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加快推进“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一体化建设。新(改)建海会、白鹿(峰德新区)、温泉、华林、蛟塘、横塘、蓼南等7个农贸市场。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行动,行政村完成新一轮电力农网改造升级,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7%。推进“双千兆”网络进村行动,80%行政村具备千兆光纤接入能力,5G网络行政村覆盖率达50%以上。构建农村物流骨干网络,行政村快递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落实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开展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试点。〔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供电公司、市邮政分公司,各乡(镇、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开展县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示范建设,推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公共文化、养老服务“四个均衡化”。全面实施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完成10个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医共体”制度,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流动。争创国家级卫生乡镇3个、九江市级卫生村30个。做好农村新冠疫情等流行病防控工作,加强农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医疗保障。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每个行政村新(改)建一个幸福食堂。新建白鹿镇公墓,提升改造海会、温泉、星子、蛟塘、横塘等5个乡镇殡葬服务设施。提升村级综合服务能力,在海会镇彭山村、海会社区、温泉镇东山村、白鹿镇万杉村以及“十四五”省、九江市乡村振兴重点村,建设10个“乡村会客厅”。〔市教体局、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各乡(镇、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坚持数字乡村建设与新型智慧城市一体设计、协同实施,推动城乡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1+3+N”数字乡村建设体系,启动“大庐山乡村国家公园”大数据平台建设,建设庐山云雾茶产业大脑,推进智慧茶园、智慧农场、智慧渔场等数字农业示范应用创建,新增省级物联网示范基地2个。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全面推广“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市工信局,各乡(镇、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
(二十一)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领导“三农”工作的制度体系,完善抓党建带全局的工作体系,推动乡村振兴重大决策落地、重大任务完成、重大风险防控。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和助推器作用,将乡村振兴实绩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机制,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压实县乡村三级“指挥员”“战斗员”责任,加快建立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加强市委农办建设,强化人员配置,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责。〔市委农办、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编办,各乡(镇、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树立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鲜明导向,以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为抓手,建立“红黄绿”预警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以基层党建“三化”建设为抓手,推进“一乡一主题、一村一品牌”党建品牌建设。大力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走村观摩、现场教学和“擂台比武”活动。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与村务监督组织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持续治理农村基层“微腐败”,严肃查处乡村振兴领域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截留挪用、侵吞公共资产等腐败问题。〔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坚持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推动“五治”(政治、德治、法治、自治、智治)融合、“五化”(网格化管理、精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集成化作战、智能化治理)协同。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打造“围庐夜话”基层议事平台。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新增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持续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推进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阵地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全覆盖。继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教活动。深化农村移风易俗,强化村规民约约束作用,革除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人情攀比、打牌赌博、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持续深化文明创建,新增九江市级文明乡镇1个、县级文明村达到70%以上。加强农村宗教活动常态化管理,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的综合治理和依法打击力度。〔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文广新局、市教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促进农民稳定就业创业。依托乡村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广泛挖掘农村劳动力就业岗位,引导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大力开展适合农民工就业的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培训,重点开展家政服务、养老托育等生活服务业工种培训。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测预警机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大力培育农村创业带头人,鼓励“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和能工巧匠在乡创业。〔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持续推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引领、提质倍增”三年行动,确保每个村党组织至少领办1个经营良好、运行规范、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通过强村弱村、国企村企、机关农村联建,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超50%,四联村、长岭村、五里村、翻身村、共同村、深耕村、红星村、横岭村、沧海站突破50万元,通书院村突破100万元。〔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持续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以“十个一批”示范创建为抓手(一批整村域高标农田建设试点、一批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一批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基地、一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一批“六个一”标准化农业园区、一批美丽宜居示范村试点、一批乡村旅游点、一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一批农业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体制改革试点),不断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强农村集体“三资”平台监管,建设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信息化平台,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效运行。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三年行动,建立农村宅基地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鼓励村集体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启动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市(局)旅发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激发要素保障,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效
(二十八)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以本土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加快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人才振兴。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乡村产业青年人才培育工程,培养一批农村乡土人才。加强基层农林水等专业技术人才定向培养力度,巩固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强化乡村教师、医生、文化管理员队伍建设等。用好用足一次性创业补贴、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引导广大优秀人才向农村流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局)旅发委、市委农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各乡(镇、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完善资本多元化投入机制。健全农业农村财政投入优先保障和稳定增长机制,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不低于7%。建立乡村振兴项目库,充分利用政府债券和政策性金融工具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积极争取和用好“百村示范”专项债。创新乡村振兴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探索风险分担机制、优化信贷流程,加大乡村振兴信贷投放。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提升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农业巨灾保险、小农户发展特色农业价格(收入)保险试点工作水平。〔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人民银行、市农业农村局、市国控集团、银保监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
2023年“三农”突破性抓手清单及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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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总体目标 |
2023年任务清单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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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责任引领 稳产保供 |
1.稳定粮油面积和产量。确保全市粮食年播种面积稳定在15.77万亩以上,产量1.14亿斤以上;油料、大豆播种面积分别稳定在7.65万亩和0.26万亩以上。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3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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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耕地保护。将14.58万亩耕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分解下达,由市政府和各乡(镇、处)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
市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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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3年实施新建(改造)高标准农田4万亩。开展项目区“田长制”管护试点。 |
市农业农村局 市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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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新建蓼南横岭村、星子翻身村、温泉通书院村、沙湖山等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4个,实现单季育秧能力1.6万亩。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3年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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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推广良田良种良技试点。打造一批千亩粮油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基地。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3年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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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推进数字粮仓改造。政府粮食储备规模达到0.47万吨。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3年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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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快推进设施蔬菜产业。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形式,推进温泉镇通书院村、海会镇彭山村等集中连片老旧蔬菜设施改造提升,新增(改造)设施蔬菜0.13万亩。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3年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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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完成沙湖山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
沙湖山管理处 |
2023年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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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总体目标 |
2023年任务清单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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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目标引领 农业创强 |
9.实施产业提升“十百”工程。引进10个投资在千万元以上的乡村产业项目;培育新型农业主体100家以上,其中示范性家庭农场45家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含联合社)25家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含联合体)30家以上。 |
市商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 |
2023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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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优化产业布局。完善“两带十组团”产业布局,制定庐山云雾茶产业发展空间规划,构建产业招商“图谱”。制定茶、蔬菜产业发展奖补方案。 |
市农业农村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林业局 |
2023年9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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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招大引强龙头企业。力争招引省级以上农(林)业产业化加工型企业3家。鼓励发展预制菜产业,力争引进一家涵盖生产、冷链、仓储、流通、营销,以及装备生产等环节的预制菜企业。 |
市商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林业局 |
2023年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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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产业化育龙头企业。充分尊重龙头企业从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规律,根据企业在不同规模、不同阶段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制定龙头企业培育发展政策。培育销售收入达到亿元以上且年度增幅超过20%的龙头企业2家,积极申报神州通油茶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3年9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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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精准化培“一村一品”。以行政村为单位,围绕特色种养、传统手工技艺、民俗文化、休闲旅游、民宿、电子商务等产业,因地制宜选准1个主导产业,重点发展,对主导产业占全村生产总值35%以上且总产值超过700万元的行政村,申创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 |
各乡(镇、处) 市农业农村局 |
2023年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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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工业化建园区。通过三年努力,创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1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1个、省级产业(示范)园3家以上。坚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基础,加快“小田大田化、梯田景观化、旱地机械化”,确保园区内土地流转率80%以上,农田整治覆盖率100%。加快“一乡一园”提档升级,改造提升产业道路、灌溉沟渠、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 |
各乡(镇、处) 市农业农村局 市发改委 市科技局 |
2025年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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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总体目标 |
2023年任务清单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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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示范引领 农村创景 |
15.以“旅游+”理念做规划。推行“镇域乡村建设规划+村庄布点规划+村庄微改造+农村特色风貌”乡村规划体系,推出聚集发展型、旧村改造型、古村保护型、景区带动型、资源引领型等建设模式。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示范行动,严格农房审批和风貌管控,逐步提升村庄整体风貌。 |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建局 |
2023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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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以景区治理优化环境。深入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农户庭院整治、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村庄长效管护、“美丽活力乡村+乡宿”联动建设等五大专项提升行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三大革命。整治建设省级新农村点37个、市县共建点60个、县级普惠点40个;完成1个美丽宜居乡镇、5个美丽集镇、8个“活力村庄”、10个美丽宜居村庄、2000个美丽宜居庭院创建任务。申创省级美丽宜居先行县。 |
市农业农村局 市住建局 各乡(镇、处) |
2023年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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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以景区化标准提品质。协同推进美丽集镇、美丽通道、美丽河湖、美丽宜居村庄、美丽宜居庭院建设。点上抓好20个“百村示范”精品点建设;线上抓好主要干道提升、集镇改造工作,做到白改黑、窄改宽、上改下、合改分、旧改新、暗改亮,2年内所有集镇“扫一遍”;面上2年内补齐新农村建设欠账,该拆的拆到位,该清的清彻底,实现全覆盖。 |
市农业农村局 市住建局 市林业局 市水利局 市交通运输局 各乡(镇、处) |
2023年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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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创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星级企业(园区)2个、省级田园综合体1个、市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企业3个、3A级及以上乡村旅游点2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2个、争创五星级休闲乡村民宿1个、四星级2个、三星级3个。 |
市(局)旅发委 市文广新局 市农业农村局 |
2023年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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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总体目标 |
2023年任务清单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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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融合引领 惠农共享 |
19.城乡环卫一体化。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确保全市生活垃圾处置实现专业化、市场化和城乡一体化。 |
市城管局 |
2023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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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交通设施一体化。争创“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新(改)建“四好农村路”94公里,逐步实现村村通,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道路交通标志标识,建设美丽通道。 |
市交通运输局 市林业局 |
2023年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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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市场服务一体化。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加快推进“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一体化建设。新(改)建海会、白鹿(峰德新区)、温泉、华林、蛟塘、横塘、蓼南等7个农贸市场。 |
市商务局 市供销社 |
2023年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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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供水一体化。完成海会镇、蓼南乡水厂改造提升,完成温泉镇、白鹿镇、沙湖山管理处供水进村入户。 |
市水利局 |
2023年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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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行动。行政村完成新一轮电力农网改造升级,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7%。 |
市供电公司 |
2023年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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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推进“双千兆”网络进村行动,80%行政村具备千兆光纤接入能力,5G网络行政村覆盖率达50%以上。 |
市工信局 |
2023年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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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构建农村物流骨干网络。行政村快递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 |
市邮政公司 |
2023年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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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成10个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到2025年,实现共有产权村卫生室全覆盖。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流动,试点建设一批城乡医共体。争创国家级卫生乡镇3个、九江市级卫生村30个。 |
市卫健委 |
2025年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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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基本公共养老服务均等化。每个行政村新(改)建一个幸福食堂。新建白鹿镇公墓,提升改造海会、温泉、星子、蛟塘、横塘镇等5个乡镇殡葬服务设施。 |
市民政局 |
2023年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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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在海会镇彭山村、海会镇海会社区(钱家畈)、温泉镇东山村、白鹿镇万杉村以及“十四五”省、九江市乡村振兴重点村,建设10个“乡村会客厅”。 |
市委宣传部 市文广新局 |
2023年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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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总体目标 |
2023年任务清单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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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创新引领 变革重塑 |
29.开展“十个一批”示范创建。创建一批整村域高标农田建设试点、一批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一批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基地、一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一批“六个一”标准化农业园区、一批美丽宜居示范村试点、一批乡村旅游点、一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一批农业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体制改革试点。 |
市委农办 市(局)旅发委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各乡(镇、处) |
2023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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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深化农村改革。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三年行动,建立农村宅基地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完成第一批改革示范任务。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3年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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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强村计划”改革。探索成立镇村经济发展委员会,通过强村弱村、国企村企、机关农村三个联建,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超50%,四联村、长岭村、五里村、翻身村、共同村、深耕村、红星村、横岭村、沧海站突破50万元、通书院村突破100万元。 |
市委组织部 |
2023年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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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构建“1+3+N”数字乡村建设体系,启动“大庐山乡村国家公园”大数据体系,建设庐山云雾茶产业大脑,新增省级物联网示范基地2个。 |
市委网信办 市农业农村局 市工信局 |
2023年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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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党建引领 乡村振兴 |
33.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压实县乡村三级“指挥员”“战斗员”责任,加快建立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 |
市委农办 市农业农村局 市乡村振兴局 |
2023年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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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打造“围庐夜话”基层议事平台。出台方案,全面推行。 |
市委组织部 各乡(镇、处) |
202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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