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庐山市2025年早稻种植奖补资金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充分调动广大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早稻的积极性,切实保障我市早稻种植面积和产量稳定,夯实全年粮食丰收基础,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通过实施早稻种植奖补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鼓励和支持利用适宜耕地资源,稳定并扩大早稻种植。确保完成2025年度上级下达的早稻生产任务,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稳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全力守牢粮食安全底线。
二、补贴对象
在2023、2024年度实际种植早稻的农户,以及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类合法农业经营主体。种植面积以实际种植并验收核定的面积为准。
三、发放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稳面积、提单产、增效益切实做好2025年庐山市粮油生产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庐府办字〔2025〕20号)文件要求,我市对早稻种植户以100元/亩的标准发放早稻种植奖补资金,先前已发放两笔资金,分别是65.15元/亩的稻谷补贴与7.1元/亩的早稻耕沤灭螟补贴,现按照27.75元/亩的标准继续发放奖补资金,2025年我市早稻种植面积为9846.33亩,共发放资金273235.66元。
四、保障措施
各地对群众举报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补贴政策不走样。对错报、漏报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批评,责令整改、纠正。对拒绝登记、故意漏报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对农户尤其是村组干部虚报补贴面积或帮助他人虚报补贴面积套取国家补贴的要严肃查处,并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
附件:1.庐山市2025年早稻种植面积汇总表
2.庐山市2025年早稻补贴村集体发放明细表
2026年2月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