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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分工及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和粮食流通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粮食流通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参与涉农涉粮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粮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农业、粮食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地方性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创收仲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现代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指导产业扶贫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粮食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粮食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协调“菜篮子”工作,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和粮食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全市粮食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申报)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粮食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协助创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市农业和粮食储备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我市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和粮食流通储备的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根据全市粮食储备总体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粮食流通设施、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储备基础设施市级投资项目。
(十一)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负责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牵头负责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牵头统筹协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全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牵头管理全市外来物种。
(十三)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粮食储备发展规划及粮食购销政策。管理全市粮食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监测粮食供求变化并预警预测。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与管理。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储备有关地方标准、粮食地方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负责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粮食收购政策许可的行政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市本级国有粮食企业的行政管理。
(十四)统筹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粮食人才工作。拟订全市农业农村粮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和粮食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监督指导全市农业行业和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渔业渔政、农药使用和市级粮食承储单位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牵头开展农业和粮食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市系统开放型农业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和粮食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和粮食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交流合作。组织开发农产品国内市场。
(十七)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的帮扶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全市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村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综合性会议等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牵头监督指导系统和农业、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农业农村粮食人才队伍建设,依法组织实施农业农村粮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负责人:欧阳志华,联系电话:0792-2666124
(二)农改与农经股。提出全市农业农村体制机制改革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牵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协调推进全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会计管理以及审计监督工作。指导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和监测。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工作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负责人:查晴,联系电话:0792-2666124
(三)乡村产业发展股。提出全市乡村振兴战略、现代农业发展等相关政策建议。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和投资政策与项目建议。起草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和园区建设有关工作。
组织协调全市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起草促进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农业产业化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指导开展全市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全市系统开放型农业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
编制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全市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农业贸易促进和谈判、产业损害调查、农业援外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承担协调管理与有关国际国内农业组织合作交流事项,承担对台农业事务。
负责人:赖婷珍,联系电话:0792-2666124
(四)种植业管理股。组织实施种植业、种业管理、农药管理、肥料管理、植物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起草全市种植业、种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指导种植业、种业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
指导农作物种业、畜禽种业、牧草种业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作物种子南繁管理工作。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负责全市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负责人:彭章伟,联系电话:0792-2666124
(五)畜牧兽医股。组织实施畜牧兽医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具体实施全市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起草全市畜牧、饲料饲草、畜禽屠宰行业、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组织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组织实施畜牧、饲料饲草、畜禽屠宰、动物卫生、兽药与兽医器械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管理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负责畜禽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畜禽屠宰行业清理整顿、监督检查。负责兽医人员、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指导全市畜牧兽医体系建设。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兽医兽药相关实验室管理。指导畜牧兽医行业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
负责人:郭林滚,联系电话:0792-2666124
(六)渔业渔政股。组织实施渔业渔政渔港、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起草全市渔业渔政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和标准化生产,促进休闲渔业发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全市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指导水产技术推广,组织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相关工作。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水产种质资源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指导全市渔业安全生产。指导渔业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
负责人:邹贵勤,联系电话:0792-2666124
(七)粮食管理股。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储备发展规划及粮食购销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启动粮食最低收购价工作。制定市级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收购、销售、供应计划,管理储备粮轮换计划和政策性粮食供应。指导协调县级储备粮管理,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及粮食应急工作,负责粮食产销对接有关工作。归口管理统计工作。
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流通、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和仓储设施管理,负责市级储备粮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粮食仓储管理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制订粮食流通、储备有关地方标准、粮食地方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粮食流通和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指导全市粮食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实施粮食收购政策许可的行政管理和指导。
拟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陶浚,联系电话:0792-2666124
(八)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开展农村社会事业重大问题研究,参与编制相关规划。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清洁工程相关工作。协调推动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参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协调推动农村文化发展,指导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组织拟订全市新农村建设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研究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筹集安排和管理新农村建设的专项资金,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工作,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组织新农村建设督促检查。
负责人:熊炜,联系电话:0792-2666124
(九)帮扶股。负责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的帮扶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全市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村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负责人:郭菲,联系电话:0792-2666124
三、领导分工
殷小依(党组书记):主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
陈迎冰(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市委农办日常工作,农村事业发展、新农村建设、乡风文明、乡村治理、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等工作;协助市委农办主任分管市委农办秘书股,协助局党委书记、局长分管农改与农经股;包挂海会镇、白鹿镇。
郭章凤(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禁捕退捕办日常工作,渔业渔政管理等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防汛、城市创建、离退休干部等工作;协助局党委书记、局长分管渔政渔业股、禁捕退捕办、办公室(涉及离退休干部工作);包挂南康镇、蛟塘镇。
徐德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七级职员):负责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粮食收储、军粮供应、放心粮油、粮食应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及监督检查、粮食统计、畜牧兽医、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配合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等工作;协助局党委书记、局长分管畜牧兽医股、粮食管理、办公室(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全生产),协管农改和农经股;联系江西省庐山市国家粮食储备库、庐山市粮食收储公司、庐山市军粮采购供应站(庐山市粮油应急保障中心)、滨湖黑猪保种场;包挂华林镇、蓼南乡。
吴育林(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负责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工作、科技教育、种植业和种业发展、农垦事业发展、农业技术推广系统建设、生态环境及农业资源保护、循环农业及能源、耕地保护、农田建设、设施农用地管理、农业保险等工作;负责统战、信访、人武等工作;协助局党委书记、局长分管种植业管理股;包挂沙湖山管理处、农垦。
陈洁松(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负责包村帮扶;协助局党委书记、局长分管帮扶股;包挂温泉镇。
陶 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八级职员):负责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园区建设、乡村产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农村创新创业、品牌建设、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农业农村信息化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作、公文处理、政务公开、档案、干部人事、保密、国安、工青妇、依法行政及合法性审查;企业帮扶、营商环境、争资争项(对接发改委)、信用体系建设、开放型农业及招商引资等工作,配合做好农办日常工作、离退休干部等工作;协助局党委书记、局长分管办公室、乡村产业发展股,协管市委农办秘书股;包挂横塘镇。
郭 菲(四级主任科员):配合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协管帮扶股。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庐山市南康镇沿山新区农业农村局大楼
工作日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3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30—17:30
联系电话:0792-2666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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