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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庐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1日至5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庐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对各村(社区)进行了延伸巡察。7月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庐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和美乡村项目实施监管不严”方面
(一)关于“业主单位履行项目监管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二是健全全过程监督机制。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多部门开展了要素验收(污水项目由生态环境局单独验收),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并限期整改。在每个子项目设立监督牌,发动村民参与监督,督促施工方及时整改问题。三是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星子镇推行了“全过程跟踪”监管模式。蹲村领导参与关键节点监督,并邀请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参与项目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合规使用。四是规范项目资料与变更管理。我局督促各乡镇完善了项目设计变更手续。明确将变更材料作为项目结算的必要依据。建立由政府购买监理服务、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监理费的制度。
(二)关于“部分项目超进度拨付资金”方面
整改情况:未完成。已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资金支付与审计。我局协助完成了审核退款工作。相关项目业主单位偿还了施工方垫付的监理费。二是全面排查与追缴超付资金。我局对全市相关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比实施进度与资金支付率。对发现的超付资金进行全面追缴。已向相关施工方下发《超付资金追缴函》,超额拨付款项及孽息已按规定退回。
二、“精准谋划产业项目落地,推动持续发展缺乏有效举措”方面
(三)关于“项目后续运行管理有欠缺”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查资产。成立乡村振兴“百村示范”工作专班,统筹整改工作;对2022年以来形成的20处固定资产进行彻底核查,厘清产权归属、资产状态及使用效率。建立“一资产一档案”规范化管理制度。二是分类盘活资产。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备案大批农村集体资产,有效盘活闲置资产资源,显著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对巡察反馈的闲置和未签约资产,采取招商引资、项目转型等方式予以盘活。三是规范利益联结机制。我局部署开展全市农业产业帮扶项目排查工作。截至目前,对所有未签订利益分配方案的项目已完成排查与补签工作。
(四)关于“产业收益收缴不及时”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督促相关乡镇对应收未收收益立行立改,收缴到位。二是组织乡镇全面排查产业帮扶项目历年来产业收益情况,对收益应收未收、拖欠租金等问题建立台账管理,并及时推动问题整改。三是针对2021-2025年度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重点围绕典型问题,建立项目台账,并严格遵循“排查-整改-清收”的闭环流程予以落实。
(五)关于“部分项目抗风险能力弱”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我局指导乡镇按照资产管理规定对相应资产进行合理处置。部分资产已成功引进新的运营单位并建立风险防控机制。相关乡镇已通过专题会研究项目运营风险,并签订补充协议完善合作机制。
三、“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不到位”方面
(六)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管有漏洞”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规范第三方管理。对2020年及2022年项目中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已移交水利部门处理;并对2022年中标单位进行了处罚(扣除相关费用)。严格规范设计、监理等第三方单位的选取流程,加强资质审核,确保其资质能够覆盖项目整个建设工期。二是加强全过程监管。依托“田长制”管理平台,健全了高标准农田线上全过程监管机制,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线上化、精细化管理。出台了《庐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未按设计施工且无变更手续的,一律不予计量。在审计过程中审减不实工程量,确保投资精准。持续推进乡镇一级法人试点工作。三是扎实推进工程修复。已现场核查问题并修复了主干渠道关水闸门,疏通农田灌溉渠道。督促施工方对深耕村旱地高标项目区进行深挖翻耕,按标准施用有机肥。四是严格执纪问责。督促各项目乡镇对11家违规单位执行处罚。对已发现质量问题的相关单位进行了通报及处罚,罚金已缴纳到位。
(七)关于“部分项目缺少合理规划、项目选址不科学”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编制出台了《庐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联合审查工作方案》,压实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联合审查责任。项目选址实行村组申请、乡镇复核、县级审查全流程线上办理,确保设计“三进三出”意见征求机制落地见效。启动了《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目标是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目前已完成底数核查工作。
(八)关于“推动镇、村履行管护责任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完善《庐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实施方案》,明确管护内容、资金分配与使用方式,压实各级管护责任。二是督导各乡镇在春耕、夏种前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开展沟渠疏浚、清杂清草等管护工作,确保设施设备使用顺畅。
(九)关于“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仍未打通”方面
整改情况:未完成。已整改情况:整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我局积极对接水利部门,按照专题调度会议要求开展工作。对相关乡镇未接通的161个分水口(经核实,其未接通分水口为149个),按轻重缓急分类处置。现已完成140个分水口接入。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向水利部门争取新增分水口39个,以做好灌溉“最后一公里”的衔接工作。
四、“乡村路灯项目采购、管护有漏洞”方面
(十)关于“项目实施不规范”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我局要求各乡镇今后实施的所有项目,都必须严格遵循《庐山市小额项目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项目手续规范、过程透明。
(十一)关于“后续管护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相关乡镇已组织各村社区对全村路灯进行逐杆排查,登记损坏情况,并立即联系施工方进行维修。二是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对公共照明设施进行“回头看”检查,确保管护机制长期有效运行,防止问题反弹。
五、“落实农村污水处理建设与监管并重有差距”方面
(十二)关于“部分村庄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低”方面
整改情况:未完成。已整改情况:整改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按照《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类整改、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文件要求,针对市农业农村局主导建设的终端进行分类整改。采取"维修一批、提升一批、退出一批"的工作思路,对近两年建设的问题设施及时修复;对前期建设的问题设施聘请第三方检测评估后制定改造方案;对无必要运行的设施依规申请退出或报废,并采取“户用三格式化粪池+人工湿地”模式实施户厕改造。
(十三)关于“部分污水处理终端设备未正常运行”方面
整改情况:未完成。已整改情况:整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认真落实《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类整改、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文件,针对市农业农村局主导建设的终端分类推进问题整改,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督查范围。
(十四)关于“进水浓度偏低。蛟塘镇、横塘镇等7个乡镇集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实行统一运维管理。通过公开方式选取了一家专业公司,对进水浓度偏低乡镇的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统一运行维护。完成了公共区域雨污管网的排查与混接、漏接问题整改。相关乡镇已委托专业公司完成辖区内雨污水管网的全面检测与精准测绘,并形成了精准的管网测绘图。部分乡镇重点对全镇校园内部实施了雨污分流改造,改造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检测已达标。二是系统实施修复分流。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系统实施管网修复和雨污分流工程。重点开展了雨污混流问题的溯源排查工作,为后续精准整改提供依据。启动相关改造提升项目,通过完善接户管,扩大污水收集范围和收集率,从源头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新建污水处理提质升级项目,目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专家评审通过。
六、“推进农村“三变”改革不够有力”方面
(十五)关于“各地加强“强村公司”管理有欠缺”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行立改。针对两笔违规出借给个人的资金,已完成归还,并按规定程序处理。针对财务权限问题,通过重新召开股东会,研究设定了支付上限。二是建章立制。相关乡镇研究制定了《强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镇村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办法》、《镇村企业重大事项报告方法》、《镇村企业商务接待管理规定》、《镇村企业差旅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组织了企业对相关新修订或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学习。三是规范管理。针对支付图审费问题,相关社区已归还公司;土地复耕、环境整治、政府食堂维修等本应由镇、村承担的工作任务所涉费用,相关村也已归还公司;坚持政企分开原则,完善政府工程项目发包程序,明确划分政府与企业的职责。
(十六)关于“大额资金报支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项目复核。对土地整改项目资金使用和工程内容进行全面复核,确保其真实、合规、准确。举一反三,全面规范各村集体项目的实施流程,并建立“每日用工登记审核”等具体监管机制,从细节上防范风险。二是优化流程。相关乡镇加强报账审批监管,完善了大额资金的报账流程,确保资金支出的合规性。进行村务公开,将财务等重要信息向群众公示,主动接受村民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七、“财政惠农惠民奖补资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十七)关于“超范围发放奖补资金”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开展违规发放补贴、违规领取补助、违规挪用资金“清缴 ”。全面排查2021-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死亡人口、被征地农民、财政供养人员、抛荒撂荒一年以上)、2020-2024年脱贫人口“三类”补贴违规发放情况并建立台账,对违规发放补贴、违规领取补助和违规挪用资金进行全面清缴。
(十八)关于“推动各地发挥奖补资金效益有欠缺”方面
整改情况:未完成。已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应发未发补贴“清零”。会同市财政局定期调度各脱贫人口“三类”补贴资金发放和兑付情况,建立补贴应发(付)未发(付)排查问题台账并建立台账,加快补贴发放兑付进度,实行销号管理。二是开展项目资金低效闲置“清盘”。重点对2022年-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的产业项目、2021-2025年实施的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和其他重点项目运营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建立台账,对项目闲置依规处置或盘活,对项目收益因收未收进行清收。三是开展拖欠应拨付资金及工程款“清收”。重点对2022-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的产业项目、2021-2025年实施的农业产业融合项目、2017年-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其他重点项目是否存在拖欠应拨付资金及多付工程款问题进行梳理并建立台账。
八、“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部分所属单位内部管理混乱”方面
(十九)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深化了思想认识。一是市农业农村局派出指导组,进驻所属相关企业,指导并组织开展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集中专题学习。二是组织相关企业全体职工,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活动。
(二十)关于“下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完善了管理制度。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并完善了针对下属企业的公务接待、差旅费等管理制度,并要求企业严格执行。二是相关企业进一步规范了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全程职工学习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账转账制度。
(二十一)关于“违规发放电话费”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清退违规发放款项,相关公司已将无依据发放的通讯费全部退还。参照市属国有企业标准,建立了规范的通讯补贴发放制度。
九、“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短板,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二十二)关于“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有欠缺”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建工作机制强化。自2025年第一季度起,局党组严格执行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组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的例会制度。截至9月25日,局党组已于3月25日、6月16日、8月20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3次。二是成立党建工作督导组。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三化”建设落实情况,并实行问题现场反馈与限期整改机制。局党建工作督导组已于8月29日召开庐山市农业农村局党务干部交流培训会,会上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已于9月17日之前督促各支部把16个问题整改到位,截止9月25日,机关支部已按时召开支委会11次、党员大会3次、党课3次、主题党日活动9次;完善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三务公开4次。三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与发展党员工作。目前已培养5名及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已备案5名,并积极争取党员发展名额。
(二十三)关于“干部任免、借出不规范、违反庐山市股级干部任免规定”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于8月1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局党组成员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市委组织部印发的《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会议重点围绕股级干部任免的权限划分、任职条件、选拔程序等核心内容进行深入解读,通过对照新规查摆问题、结合实际研讨交流,进一步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标准化流程和规范化要求,为后续优化干部队伍建设奠定了制度基础。二是根据股级干部选任程序,经动议、征求意见、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党组会对2024年12月30日违规任免的15名股级干部进行了讨论。经党组会研究,拟任郭菲和金健任股级干部,并经公示期满后,于8月25日报送组织部审批备案。三是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张梓煌等9名同志工作调动有关事项的抄告单》(庐组抄字〔2025〕9号)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事业干部李毅调入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二十四)关于“干部出国境管控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8月20日市农业农村局召开了班子会,组织各班子成员、股(站、室、队、中心)有关人员集中学习了《庐山市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并通过局通知公告群、老干部群等组织干部职工和退休干部进行了自学,要求普通干部职工(包括退休干部)将出入境证件交到办公室统一保管,科级以上干部交到组织部保管。二是分别于7月22日和7月24日组织部分在职干部和退休干部共计123人填报《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并报公安局登记备案。要求普通干部职工(包括退休干部)将出入境证件交到办公室统一保管,科级以上干部交到组织部保管,目前我局负责保管的有效期内证件共计43本。
(二十五)关于“履行本系统安全稳定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关于成立庐山市农业农村局舆情管理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专班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市农业农村局舆情管理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班,负责统筹推进舆情管理和矛盾化解工作。二是印发了《庐山市农业农村局舆情管理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办法》,明确了农业农村领域舆情管理和矛盾纠纷化解职责分工、工作规范、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和保障措施等。
十、“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完善”方面
(二十六)关于“分析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深入”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立即组织召开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对当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并作出具体部署。二是排查实体阵地。对市农业农村局大楼内外的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实体宣传载体进行全面排查,已更新或替换其中已过时、老旧的宣传内容和设施。三是清理网络平台。对接腾讯微信公众号官方平台,已完成对“庐山乡村振兴”这一闲置微信公众号的注销手续。
(二十七)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完善”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制度机制。更新了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机制文件,重点增加了网络舆情分析制度等内容。二是组织专题培训。开展了庐山市农业农村局网络意识形态专题培训会,将网络安全和网络舆情的基本概念与应对作为核心内容进行重点讲解。
十一、“审计、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二十八)关于“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整改不够系统深入”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整改情况:一是进行了全面核查与督促整改。对已查摆出的问题进行细化梳理。二是下发整改提示函,同时我局深入乡镇指导。依据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督促各乡镇全面落实整改,确保问题清零见底。
(二十九)关于“高标准农田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高标准农田提灌站设施损坏、损毁“专项整治”。联合市电力公司对全市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全面摸排提灌设施情况,建立提灌设施底数和问题台账。二是对问题提灌设施因地制宜采取修复、更换、新建等措施。逐一解决不通电及无法运行的问题,提升农田设施长效运行能力。截至目前,已启动灌溉渠道改造项目23个,完成10个,覆盖9个乡镇共计2723.68亩农田。
下一步,庐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将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巩固整改成果,健全长效机制,以整改实效推动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2-2666124;电子邮箱:lssnyj@126.com。
中共庐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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