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9-1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6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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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庐山市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5-09-10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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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九江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农字〔2025〕26号)文件精神要求,为提升我市农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现公开遴选1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遴选要求

遴选范围

庐山市辖区内,现有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试验示范基地、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的基地,基地要求是粮油种植基地。

)申报条件

1.基地所属单位应在工商局正式注册,基地合同期不少于5年或拥有自主产权。

2.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3.基地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4.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

5.已获得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的农业经营主体,3年内不得再申报。

)示范基地承担的工作内容

1.要明确技术指导专家负责。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2.积极开展培训。不定期组织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主体、种植户等到基地观摩和学习,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训开展实训工作,年度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不低于3项;开展观摩、培训次数不少于1次。

3.要建立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合作长效机制。基地要与1个市级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紧密对接,发挥试验、展示、示范、培训作用,将基地建设成为“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4.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工作落实。做好技术手册、培训班、现场观摩等图文资料归档工作。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

)示范基地享受的政策

1.接受农业专家技术指导、服务,要求技术指导单位及时提供技术和信息咨询服务;

2.享受技术指导单位组织的科技培训,无偿获得有关技术资料;

3.享受基层农技推广项目提供的饲料、农药、化肥、种子等物化补助,根据农业生产技术示范需要,申请农业器械购置补贴。

二、遴选程序

示范基地提出申请,乡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审核推荐,市农业农村局评选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在庐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提出申请时,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填写2025年庐山市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见附件)。

2.示范基地简介(含基地基本情况、基地建设地点、基地作物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工作计划或目标、基地荣誉)。

3.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生产基地土地自有产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其他材料,如:与农业科研院校(所)有技术对接相应支撑材料,含产学研合同、聘书,绿色、有机认证证书及相关荣誉。(该项如没有可不提供)

申报时间

请有意申报基地2025917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金健,电话:0792-2666124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南康镇沿山新区农业农村局大楼2203

附件:2025年庐山市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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