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9-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6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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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合法定点屠宰场信息公开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9-2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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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畜禽屠宰管理,保障肉类食品安全,防止疫病传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我市合法定点屠宰场相关信息及管理要求公开如下:

一、合法定点屠宰场基本信息

我市合法定点屠宰场共1家,具体信息如下:

屠宰场名称:庐山市星庐食用动物定点屠宰有限公司

所在乡镇(街道):白鹿镇梅溪村

屠宰类别:生猪定点屠宰

屠宰证号:A19021007

联系人:胡国恩

联系电话:13879254305

二、屠宰及经营管理要求

1.凡从事畜禽产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须到上述合法定点屠宰场进行屠宰,产品须持有统一定点屠宰出厂肉品品质检验证明和检疫检验证明,胴体须加盖检疫合格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记。

2.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食堂及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肉类食品必须来源于合法定点屠宰场,确保经检疫检验合格。

3.定点屠宰场须严格遵守《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按要求在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接受监管部门审核。

三、禁止性规定

全市范围内严禁下列行为:

1.私设屠宰场(点)或未经定点从事屠宰活动;

2.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

3.宰杀、销售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产品;

4.畜禽产品掺杂使假、注水或哄抬价格、欺行霸市;

5.临街屠宰畜禽及随意倾倒屠宰废弃物。

四、监管与责任追究

市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将各司其职,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的,由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法屠宰、销售行为。

1.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792-2666124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

六、其他事项

定点屠宰场信息将实行动态管理,若发生证书注销、停止经营等情况,将及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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