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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合法定点屠宰场信息公开的公告
为加强畜禽屠宰管理,保障肉类食品安全,防止疫病传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我市合法定点屠宰场相关信息及管理要求公开如下:
一、合法定点屠宰场基本信息
我市合法定点屠宰场共1家,具体信息如下:
屠宰场名称:庐山市星庐食用动物定点屠宰有限公司
所在乡镇(街道):白鹿镇梅溪村
屠宰类别:生猪定点屠宰
屠宰证号:A19021007
联系人:胡国恩
联系电话:13879254305
二、屠宰及经营管理要求
1.凡从事畜禽产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须到上述合法定点屠宰场进行屠宰,产品须持有统一定点屠宰出厂肉品品质检验证明和检疫检验证明,胴体须加盖检疫合格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记。
2.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食堂及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肉类食品必须来源于合法定点屠宰场,确保经检疫检验合格。
3.定点屠宰场须严格遵守《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按要求在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接受监管部门审核。
三、禁止性规定
全市范围内严禁下列行为:
1.私设屠宰场(点)或未经定点从事屠宰活动;
2.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
3.宰杀、销售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产品;
4.畜禽产品掺杂使假、注水或哄抬价格、欺行霸市;
5.临街屠宰畜禽及随意倾倒屠宰废弃物。
四、监管与责任追究
市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将各司其职,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的,由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法屠宰、销售行为。
1.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792-2666124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
六、其他事项
定点屠宰场信息将实行动态管理,若发生证书注销、停止经营等情况,将及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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