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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遴选2025年省级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建设主体的通知
各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6个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5〕15号)中《2025年省级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九江市分配我市4个冷库进行数字化改造提升任务,重点对2021—2022年省厅实施的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项目进行改造提升,即庐山市东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庐山市春耕农业有限公司实施的2021年、2022年省级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项目。
其中庐山市东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故退出该项目,现有2个冷库数字化改造提升空缺,为进一步推动庐山市2025年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工作,结合项目建设需要,我市拟补充遴选2025年省级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建设主体,欢迎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自筹或其他方式获得的财政奖补资金建设的冷库,且冷库尚正常运营。
二、实施内容
重点对我市实施的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项目实施改造提升,每个冷库加装1套数字监测设备,实现对冷库温湿度、能耗实时监测,冷库一旦发生异常用电将会触发报警断电,加强对仓储保鲜设施的安全监管,改造后相关监测数据统一接入“云上赣农”平台冷链管理系统。
三、实施步骤
(一)实施项目建设(2025年10月底完成)。按照全省统一要求,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通过统一采购方式确定服务商,负责辖区内项目冷库数字化监管设备的采购和装配,同时做好与“云上赣农”平台的数据接入工作。
(二)开展项目验收(2025年11月底完成)。项目完成后,建设主体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主要技术参数和采购发票等,特别是监测感知设备是否接入省级农产品冷链管理平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程序和时限要求拨付补助资金给项目实施主体。
四、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主体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庐山市2025年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冷库提升改造项目的主体于2025年10月17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盖章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李渭芸,电话:0792-2666124。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南康镇沿山新区农业农村局2楼201室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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