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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预算
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和粮食流通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粮食流通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参与涉农涉粮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粮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农业、粮食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地方性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创收仲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现代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指导产业扶贫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粮食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粮食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协调“菜篮子”工作,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和粮食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全市粮食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申报)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粮食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协助创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市农业和粮食储备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我市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和粮食流通储备的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根据全市粮食储备总体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粮食流通设施、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储备基础设施市级投资项目。
(十一)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负责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牵头负责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牵头统筹协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全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牵头管理全市外来物种。
(十三)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粮食储备发展规划及粮食购销政策。管理全市粮食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监测粮食供求变化并预警预测。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与管理。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储备有关地方标准、粮食地方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负责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粮食收购政策许可的行政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市本级国有粮食企业的行政管理。
(十四)统筹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粮食人才工作。拟订全市农业农村粮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和粮食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监督指导全市农业行业和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渔业渔政、农药使用和市级粮食承储单位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牵头开展农业和粮食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市系统开放型农业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和粮食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和粮食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交流合作。组织开发农产品国内市场。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6年庐山市农业农村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
编制人数小计14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25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9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97人,行政在职人数29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68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1人,退休人数小计159人,遗属人数12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6年庐山市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359.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86.7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359.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86.7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减少变化原因为2026年乡镇的项目安排在乡镇,未列入到农业农村局当中。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庐山市农业农村局支出预算总额为5359.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86.74万元;减少变化原因为2026年乡镇的项目安排在乡镇,未列入到农业农村局当中。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934.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0.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13.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4.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22万元,资本性支出29.47万元;。项目支出2424.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66.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7.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05万元,资本性支出3.1万元,对企业补助462.9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7.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249.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3.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31.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9.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82.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0.8万元;资本性支出32.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29.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庐山市农业农村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5359.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2.74万元;减少变化原因为2026年乡镇的项目安排在乡镇,未列入到农业农村局当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7.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3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934.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0.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13.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4.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22万元。项目支出2424.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82.8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17.67万元,资本性支出3.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6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643.76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509.06万元,增长377.92%。增长变化原因为一方面是单位人员有所增加,经费标准提高;一方面是因为单位长聘人员禁捕巡护队工资284.76万元按照要求列入至其他公用运转委托业务费当中。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37.03万元、邮电费6.7万元、差旅费9万元、会议费2万元、日常维修费1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9.49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万元、委托业务费365.92万元、工会经费49.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4.98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4.33万元、劳务费48.75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6.77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57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4辆。
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庐山市农业农村局项目情况说明
1.农业巨灾保险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完成农业巨灾保险投保工作
2)立项依据:九农局办字〔2022〕74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支持农业受灾地区开展抗旱救灾工作,逐步恢复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农业生产稳定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50万元
2.粮食应急保障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保障粮食安全
2)立项依据:赣粮办发〔2022〕3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解决全市乡镇覆盖粮油应急供应网点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4万元
3.退捕渔民购买职工社保补助资金
1)项目概述:发放退捕渔民职工社保
2)立项依据:赣府厅字〔2019〕75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完成808名退捕渔民发放2026年度购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460万元
4.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申报第三方服务费用
1)项目概述:入选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
2)立项依据:《关于申报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相关事宜》的请示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成功入选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2万元
5.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
1)项目概述:鼓励企业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对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的企业进行补助
2)立项依据:九农局办字〔2025〕7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根据实际开展工作的企业数量核算,每家企业10000-15000元标准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5万元
6.年终走访脱贫户监测对象经费
1)项目概述:妥善安排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深入基层贴近群众,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立项依据:庐办通字〔2024〕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开展年终走访脱贫户监测对象工作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5万元
7.县级储备粮轮换保障经费
1)项目概述:解决县级储备粮轮换亏损及收购差价
2)立项依据:庐农字〔2020〕22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解决县级储备粮轮换亏损和收购差价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66.44万元
8.耕地地力监测点
1)项目概述:耕地质量得到提升
2)立项依据:九农局办字〔2025〕10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开展五个耕地地力监测点观摩会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万元
9.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1)项目概述:完成全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2)立项依据:赣财金〔2022〕25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收入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601万元
10.执法成本
1)项目概述:保障执法效能与质量,具体包括提升案件办结率、准确率,确保非税收入依法足额征缴,以及通过执法减少违法行为发生率
2)立项依据:执收执罚单位成本测算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绩效指标将围绕执法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和社会效果进行量化设定,如人均办案成本、复议诉讼维持率、公众满意度等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79.71万元
11.解决粮食企业职工养老、医疗金等费用
1)项目概述:解决粮食改制企业2022年度养老、医疗保险基金及退回退休职工上岗保证金等历史遗留问题
2)立项依据:庐农字〔2021〕205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解决粮食企业职工养老、医疗金等相关费用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6.4万元
12.统计监测预警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2)立项依据:赣财扶〔2021〕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聘请第三方开展统计监测工作,召开 统计监测会议及培训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元
13.重大动物疫情防控项目配套经费
1)项目概述: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水平达到80%以上,其他各项指标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2)立项依据:庐府办发〔2024〕7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开展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5万元
14.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县本级配套
1)项目概述:建设省级乡村振兴项目
2)立项依据:赣财农(2024)4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开展乡村振兴衔接县本级配套项目工作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390万元
15.庐山市云雾茶协会费用
1)项目概述:确保庐山市云雾茶产业协会机构正常运行
2)立项依据:庐茶字〔2022〕0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确保庐山市云雾茶产业协会机构正常运行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16.解决耕地环境土壤质量类别划分经费
1)项目概述:提升耕地环境
2)立项依据:赣农规计字〔2025〕8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完成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工作划分,出具一报告三图鉴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3.5万元
17.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
1)项目概述:近一步巩固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确保农产品质量检测的合格率达到98%以上
2)立项依据:关于落实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测规则(2025版)有关工作的函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抽样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检测的合格率达到98%以上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34万元
18.防贫保险保费
1)项目概述:完成防贫保险工作
2)立项依据:赣扶字〔2020〕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开展防贫保险工作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89万元
19.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地方财政配套
1)项目概述:完成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控铁塔租赁维护合同
2)立项依据:九财建指〔2024〕6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完成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控铁塔租赁维护合同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34.5万元
20.“万村码上通”5G+
1)项目概述:加强庐山市“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运维管护,健全平台运行机制,确保常态化运行。
2)立项依据:九农局办字〔2025〕19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与第三方购买“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运维管护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30.35万元
21.种子安全管理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农作物品种区域安全性试验展示,通过新品种百亩展示,使我市品种更新率达20%以上,良种科技贡献率提高20%以上,主推品种达到5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6%以上实现水稻单产,总产效益明显提高。
2)立项依据:九农产发〔2011〕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种子管理安全试验,紧围绕“三农”主线,“稳粮,以优供,增效”为总体目标,确保品种种植安全,认真完成各项试验,示 范,展示任务,加大种子市场管理力度,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素质。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4.72万元
22.县级储备粮费用利息
1)项目概述:保障城乡居民粮食供应
2)立项依据:九农文〔2021〕3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保障城乡居民粮食供应,满足全市25万人口1个月口粮供应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52.13万元
23.绿色储粮电费
1)项目概述:确保粮食安全,保障粮食品质
2)立项依据:庐农文〔2023〕79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解决绿色储量电费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元
24.屠宰场驻场官方兽医保障经费
1)项目概述:加强动物疫病防疫工作
2)立项依据:赣农字〔2022〕7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发放屠宰场驻场官方兽医人员工资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二、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庐山市农业农村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9.2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14.33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9.9万元,比上年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14.98万元,比上年增加14.98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有公车购置的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6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5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县级储备粮:县级储备粮是指市(县级)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全市(县)行政区域内的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等情况的粮食。
附件3、庐山市市直部门2026-2028年中期财政规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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