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10-1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7064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10-10 15:32
字号: 〖大 小〗

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庐山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庐山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和粮食流通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粮食流通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参与涉农涉粮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粮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农业、粮食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地方性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创收仲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现代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指导产业扶贫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粮食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粮食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协调“菜篮子”工作,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和粮食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全市粮食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申报)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粮食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协助创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市农业和粮食储备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我市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和粮食流通储备的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根据全市粮食储备总体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粮食流通设施、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储备基础设施市级投资项目。

(十一)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负责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牵头负责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牵头统筹协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全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牵头管理全市外来物种。

(十三)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粮食储备发展规划及粮食购销政策。管理全市粮食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监测粮食供求变化并预警预测。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与管理。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储备有关地方标准、粮食地方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负责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粮食收购政策许可的行政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市本级国有粮食企业的行政管理。

(十四)统筹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粮食人才工作。拟订全市农业农村粮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和粮食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监督指导全市农业行业和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渔业渔政、农药使用和市级粮食承储单位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牵头开展农业和粮食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市系统开放型农业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和粮食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和粮食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交流合作。组织开发农产品国内市场。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庐山市农业农村局。庐山市农业农村局内设处室7个。包括农产品粮食质量检验股、农田建设农机指导股、种植业技术推广股、经作技术推广股、水产技术推广股、畜牧兽医技术指导股(动物疫病防控股)、粮食安全保障股(军粮供应服务股)。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96人,其中在职人员9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24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794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23万元,较2021年减少5929.14万元,下降99.89%;本年收入合计7935.77万元,较2021年增加3328.11万元,增长72.23%,主要原因是:1.2020年有部分项目需要在2021年进行支付,因此2021年有年初结转和结余,而2021年将项目上的资金进行及时的拨付,因此2022年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减少。2.2022年的收入对比2021年有所增加,是因为2021年还有大量的年初结转和结余作为收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94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 794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942万元,较2021年减少2601.11万元,下降24.67%,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省开支;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年末结转和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152.9万元,占27.11%;项目支出5789.1万元,占72.89%;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41.9万元,决算数为7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主要原因是:因为2022年账务存在不及时处理的情况,没有及时出账。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1.19万元,决算数为35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0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有新进的人员,人员有所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75万元,决算数为1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4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2022年卫生健康支出有所增加。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农业农村局有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因此有城乡社区的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01.88万元,决算数为524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较大,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的建设,包括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农村环境提升、新农村建设等项目。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8.48万元,决算数为13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2%,主要原因是:与2022年的年初预算情况基本相符。

(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8.6万元,决算数为18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1.74%,主要原因是:今年粮油物资储备有所增加,因此支出上升。

(八)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决算数为13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有支出列在其他支出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2.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864.14万元,较2021年增加411.17万元,增长28.3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新进的人员,因此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7.72万元,较2021年减少755.74万元,下降85.54%,主要原因是:支出结构调整,节省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1.04万元,较2021年减少1041.83万元,下降86.61%,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较大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22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今年无资本性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9.55万元,决算数为9.5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3.3万元,下降58.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91万元,决算数为5.9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8.91万元,下降60.12%,主要原因是1.2022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2.人员公务接待费用报账不及时,导致无法出账,造成公务接待费用没有及时出账。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2.人员公务接待费用报账不及时,导致无法出账,造成公务接待费用没有及时出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70批,累计接待15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省内公务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无,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64  万元,决算数为3.6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4.39万元,下降54.67%,主要原因是1.2022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2.人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报账不及时,导致无法出账,造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没有及时出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3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2.人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报账不及时,导致无法出账,造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没有及时出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72万元,其中:水费0.66万元、电费10.25万元、邮电费1.43万元、会议费2.33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5.91万元、工会经费45.09万元、福利费17.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3万元、其他交通费39.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5.74万元,降低85.54%,主要原因是:2022年继续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支出,相关费用均有所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794.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000万元(2022年庐山市乡村振兴(百村示范)项目招标金额33000.00万元,该项目是用农业农村局名义进行的招标采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1.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794.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3%,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97.65%,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32%。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为一般公务用车3辆。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5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935.77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农药减量增效”等7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25.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定期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季度目标完成情况,发现严重偏差时及时反馈,采取有效措施,重点跟踪,及时纠偏,阶段性任务能够按计划完成,全年性任务基本能够按进度执行,保证年度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全面完成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保护渔业生态资源打击非法捕捞、进一步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和粮食流通、进一步加强农业生产发展、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农业资源保护等管理规范化建设。全面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做好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和粮食流通、进一步加强农业生产发展、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农业资源保护等管理规范化建设。全面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做好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专项经费使用原则进行对口使用,专款专用,专项支付,严格按照专项经费使用原则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支付使用管理,对每项专项经费都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了使用规定和标准,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达到了使用效果。资金使用按先报后审再支付的原则来负责各个项目的开支,做到了收支平衡,根据部门要求,立足从经费节约的原则出发,做到合理安排,合理使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粮食产量稳定在5.5万吨以上,耕地地力补贴13.8万亩,农民培训100人,建设高标准农田4000亩,稳定粮食播种面积≧15.77万亩,酸化治理面积1万亩,新增经济作物面积7200亩,农业保险应保尽保,建设科技示范基地2个,特聘农技员10名,主推技术5项,主推技术到位率≧95%,云上智农APP使用率≧95%,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率≧95%,构建农村基础设施体系100个村庄,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家庭农场5户,退捕渔民养老保险人数820人,全年畜禽免疫接种次数140万次,兽药检测≧3次,疫情检测采样≧2000份,开展家禽血吸虫、查病各5000次,家禽重大技术推广培训≧50人次,招引考察企业≧5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需要定期开展宣传活动长期,两品一标农产品6个,冷链物流建设数1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数≧500个,粮食地方储备4700吨,水生生物保护面积380平方公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数1个,农机购置补贴≧80台。

2、质量指标

力争引进行业企业≧5家,农产品冷链显著提升,提升农民农技水平,农产品加工能力提高,退捕渔民养老补助全部发放到位,高标准农田项目验收合格,风险保障水平高于去年,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98%。

3、时效指标:年度执行率100%

(二)履职效果情况:

1、经济效益:农业企业销售收入明显提升,农产品收入增加带动,农民增收能力明显提升。

2、社会效益:促进社会的稳定提高,农产品市场稳定,提供就业岗位明显提升。

3、生态效益:耕地质量逐步提升,保护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作用明显。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农民及农业企业满意度100%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6、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用事业单位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存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9、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反映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第五部分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