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1-1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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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1-16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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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庐山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庐山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和粮食流通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粮食流通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参与涉农涉粮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粮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农业、粮食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地方性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创收仲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现代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指导产业扶贫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粮食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粮食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协调“菜篮子”工作,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和粮食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全市粮食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申报)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粮食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协助创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市农业和粮食储备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我市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和粮食流通储备的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根据全市粮食储备总体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粮食流通设施、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储备基础设施市级投资项目。

(十一)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负责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牵头负责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牵头统筹协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全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牵头管理全市外来物种。

(十三)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粮食储备发展规划及粮食购销政策。管理全市粮食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监测粮食供求变化并预警预测。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与管理。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储备有关地方标准、粮食地方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负责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粮食收购政策许可的行政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市本级国有粮食企业的行政管理。

(十四)统筹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粮食人才工作。拟订全市农业农村粮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和粮食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监督指导全市农业行业和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渔业渔政、农药使用和市级粮食承储单位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牵头开展农业和粮食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市系统开放型农业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和粮食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和粮食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交流合作。组织开发农产品国内市场。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庐山市农业农村局内设处室7个。包括农产品粮食质量检验股农田建设农机指导股种植业技术推广股经作技术推广股水产技术推广股畜牧兽医技术指导股(动物疫病防控股)粮食安全保障股(军粮供应服务股)

农产品粮食质量检验股: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粮油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负责农产品和粮油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技术指导。负责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和登记管理、信息统计、技术服务、展示推介等工作; 参与农业和粮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及项目计划的实施和宣传培训。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科普宣传、生产指导、消费引导、舆情监测等工作;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包装标识;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粮油 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和申投诉调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粮油质量安全问题会商研判。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鉴定检测;负责对产中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风 险评估具体工作等。承担并组织开展地方储备粮油、军供粮油和应急储备粮油等政策性粮油的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承担原粮和粮油加工食品的委托检验,承担成品粮油和"放心粮油"食品 的质量检测工作。承担国家、省级粮食部门下达的粮油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任务、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

农田建设农机指导股: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的规划设计服务等工作。承担农田建设、日常管护和 耕地质量监测保护,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工作。指导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开展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和培训等工作。

种植业技术推广股:提出实施农作物种子发展规划拟订意见建议,负责农作物种质资源及农作物新品种的保护,对农作物品种的选育、引进、试验、审定、登记提供服务等工作。负责农业科技推广有关政策和知识的宣传,推动农科教结合和产学研 协作。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技能推广培训。指导粮油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承担粮油生产和粮 食储备方面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等工作。负责全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技术指导、体系管理;负责全市农业生物灾害和植物疫情监测预警,制定重大农业生物灾害和植物疫情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监督农业生物灾害和植物疫情防控;组织对农作物新品种安全性、抗病虫性评定;负责农药使用和残留控制的技术指导与 监督管理;负责植物保护、植物检疫产品的推广使用。

经作技术推广股:指导全市经济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 承担经济作物技术指导和蔬菜、果树、茶叶、中药材等经济作物 新品种推广,组织全市经济作物产业调研。

水产技术推广股:负责水产养殖业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的推广;组织养殖水域水生动物疫病防疫及病害预测报,对水产投入品(渔药、饲料等) 使用进行技术指导、跟踪。

畜牧兽医技术指导股(动物疫病防控股):负责动物疫病监测、预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研究,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技术 指导、技术培训和动物疫病防控方案拟定等工作;承担重大动物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及组织供应工作,承担上级下达动物疫病监测 和采样任务。负责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开展畜禽养殖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的引进、试 验、示范、培训与推广工作;承担畜牧业技术培训、生产统计、 监测和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平台日常管理和维护任务。负责动物 及动物产品检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技术指导;承担动物卫 生监督和畜禽屠宰证章标志管理、畜禽屠宰信息报送和监测、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统计、动物卫生监督行业统计等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生产使用技术指导; 参与畜产品兽药残留监测计划实施及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 测抽样;承担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畜牧业生产投入品统计监测、信息化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为兽医实验室、动物防疫、 种畜禽、饲草种业、畜禽屠宰、动物诊疗、兽药、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等行政许可相关审查、评估提供技术支撑。

粮食安全保障股(军粮供应服务股):贯彻执行军粮供应政策,为部队粮油供应提供服务.负责辖区内驻军军粮日常供应服务,完成军粮应急(防汛、地震、临时拉练等) 供应保障任务。为省、九江市及本市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粮油供销品种、产地、数量、价格、成交金额、实有库存量等粮食市场实时数据,监测粮油价格变化。承担全市主城区居民口粮供应;承担省、九江市及市本级应急成品粮储备工作,在遇有洪灾、冰雪等突发事件时配合落实粮食应急保障预案,协助有关部门有序管控粮食供应。配合规范粮食市场集中批发交易,维持粮食市场交易流通秩序,管控市场粮油价格。

编制人数小计14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21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4人。实有人数小计9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95人,行政在职人数4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55人。离休人数小计1人,退休人数小计134人,遗属人数15人。

第二部分  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庐山市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823.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40.6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557.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06.5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

原因:由于财政资金紧张,2023年庐山市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均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庐山市农业农村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823.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40.63万元;

原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精神,节省开支。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137.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1.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32.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8.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97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2685.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72.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1.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4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4万元,资本性支出6.3万元,对企业补助2072.9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0.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3万元。

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103.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6.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9.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24.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7.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12.32万元;资本性支出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29.33万元;对企业补助2072.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88.4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庐山市农业农村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4557.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06.55万元;

原因:一方面是财政经济紧张减少了拨款收入,另一方面单位压减开支减少了项目中的开支。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3.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137.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1.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32.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8.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97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2420.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38.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9.18万元,资本性支出6.3万元,对企业补助2072.9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23.7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893.52万元,下降721%。

原因:2022年单位机关运行费将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包含在机关运行费中,因此2022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远远高于2023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28.9万元、邮电费4.92万元、差旅费7.78万元、会议费3.84万元、福利费31.83万元、日常维修费11.5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15.5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2.46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7.06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8.71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7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庐山市农业农村局项目情况说明

 1.解决粮食企业职工养老金、医疗金等费用

   1)项目概述:解决粮食企业职工改制遗留历史问题养老金、医疗金等;退回职工上岗保证金等。

   2)立项依据:庐农字【2021】205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职工改制达到退休年龄需单位负担部分的养老、医疗等保险基金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26.88万元

2.农业血防津贴

   1)项目概述:保障湖区执法顺利开展

   2)立项依据:九人社字【2016】19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保障一线执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4.35万元

3.乡镇兽医分流人员退休补助资金预算

   1)项目概述:解决乡镇兽医分流人员的退休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庐农字【2021】205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确保乡镇兽医分流人员退休补助发放到位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1.27万元

4.农科所改制后保留人员配套经费

   1)项目概述:支持农业技术试验,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示范等工作及人员管理

   2)立项依据:星府字【2009】56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政府每年安排预算4.97万元解决农科所、良种场改制后保留人员的工作经费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4.97万元

5.种子管理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农作物品种区域安全性试验展示、种子管理安全试验、农作物新品种转基因安全评价与监管、种子安全固定监测点、完成我市安全监测点16 亩中稻品种,的安全试验示范及产量评估。

   2)立项依据:九农产发【2011】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①、通过新品种百亩展示,使我市品种更新率达到20%以上,良种科技贡献率提高20%以上,主推品种达到5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6%以上实现水稻单产,总产效益明显提高。②、确保品种种植安全,认真完成各项试验,示范,展示任务,加大种子市场管理力度,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素质:③、为了大力推广水稻“单改双”技术。协调水气热农业生产资源,积极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探索出一条我市粮食生产的新途径。④、完成我市安全监测点16 亩中稻品种,的安全试验示范及产量评估。以帮助农民选好良种,规避风险,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8.5万元

6.重大动物疫情防控项目配套

   1)项目概述:提高我市畜禽及其产品质量,确保我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和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保障我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立项依据:庐府办发【2018】7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重大动物疫情监控、培训、检测等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8.5万元

7.保险保费—水稻

   1)项目概述:做到水稻保险应保尽保

   2)立项依据:赣财金【2022】25号、赣财金【2021】1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水稻保险投保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3.2万元

8.保险保费—油菜

   1)项目概述:补贴油菜种植保险

   2)立项依据:赣财金【2022】25号、赣财金【2021】1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油菜保险投保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5.4万元

9.保险保费—能繁母猪

   1)项目概述:做到能繁母猪保险应保尽保

   2)立项依据:赣财金【2022】25号、赣财金【2021】1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能繁母猪保险投保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0.23万元

10.保险保费—柑橘

   1)项目概述:做到柑橘保险应保尽保

   2)立项依据:赣财金【2022】25号、赣财金【2021】1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柑橘保险投保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44万元

11.保险保费—淡水养殖(淡水鱼)

   1)项目概述:做到淡水养殖(鱼)保险应保尽保

   2)立项依据:赣财金【2022】25号、赣财金【2021】1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淡水养殖(鱼)保险投保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7万元

12.保险保费—淡水养殖(小龙虾)

   1)项目概述:做到淡水养殖(小龙虾)保险应保尽保

   2)立项依据:赣财金【2022】25号、赣财金【2021】1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淡水养殖(小龙虾)保险投保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4.05万元

13.保险保费——肉牛

   1)项目概述:做到肉牛保险投保应保尽保

   2)立项依据:赣财金【2022】25号、赣财金【2021】1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肉牛保险投保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6.8万元

14.保险保费——育肥猪

   1)项目概述:做到育肥猪保险应保尽保

   2)立项依据:赣财金【2022】25号、赣财金【2021】1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做到育肥猪保险应保尽保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28万元

15.保险保费——中药材(莲子)

   1)项目概述:做到中药材保险应保尽保

   2)立项依据:赣财金【2022】25号、赣财金【2021】1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补贴中药材种植投保面积10万亩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36万元

16.耕地地力监测点

   1)项目概述:耕地质量得到提升

   2)立项依据:庐农字【2020】21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提升耕地质量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万元

17.解决耕地环境土壤质量类别划分

   1)项目概述:完成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工作划分

   2)立项依据:庐农字【2020】50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完成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工作划分,出具一报告三图鉴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3.5万元

18.解决县级储备粮轮换亏损及收购差价

   1)项目概述:解决县级储备粮轮换亏损及收购差价

   2)立项依据:庐农字【2020】223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解决县级储备粮轮换亏损及收购差价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70万元

19.粮食应急保障经费

   1)项目概述:保障粮食安全

   2)立项依据:赣粮办发【2022】3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开展粮食安全培训、检测等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5万元

20.粮食执法流通监督检查经费

   1)项目概述: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强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

   2)立项依据:庐农文【2022】102号、赣粮办发【2022】3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及时掌握粮食收储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强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5万元

21.庐山市军粮供应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保障部队粮食供应

   2)立项依据:庐农文【2022】10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保障部队粮食供应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元

22.庐山市县级储备粮费用利息补贴

   1)项目概述:保障城乡居民粮食供应

   2)立项依据:庐农字【2022】17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保障城乡居民粮食供应,满足全市25万人口1个月口粮供应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68万元

23.庐山市云雾茶产业协会机构运行费用

   1)项目概述:确保庐山市云雾茶产业协会机构正常运行

   2)立项依据:庐茶字【2022】01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确保庐山市云雾茶产业协会机构正常运行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2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

   1)项目概述:确保农产品质量检测的合格率达到98%以上

   2)立项依据:庐农字【2019】198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

2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1)项目概述: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2)立项依据:九江农业农村局考评文件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通过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7万元

26.新农村建设

   1)项目概述:新农村建设

   2)立项依据:《庐山市2022年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庐新农办字〔2022〕2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省级点30个;市县自建点53个; 长效管护61个行政村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800万元

27.2022年农业巨灾保险

   1)项目概述:农业巨灾保险

   2)立项依据:九农局办字【2022】74号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通过使用农业巨灾保险赔付资金,支持农业受灾地区开展抗旱救灾工作,逐步恢复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农业生产稳定。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29万元

28.庐山市农业农村局—公益性补贴

   1)项目概述:及时发放2022年第四季度公益性岗位就业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2023年非税测算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及时发放2022年第四季度公益性岗位就业补助资金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1万元

29.庐山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执法罚没款

   1)项目概述:保障农业执法经费

   2)立项依据:2023年非税测算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保障农业执法经费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5万元

30.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项目

   1)项目概述:提升农民收入,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

   2)立项依据:2023年非税测算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提升农民收入,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4万元

31.农业农村局——农业现代发展经费

   1)项目概述:保障农业技术推广及农业发展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2023年非税测算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保障农业技术推广及农业发展工作经费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57万元

32.农业农村局——市中心城区危房棚改项目

   1)项目概述:确保市中心城区危房改造工作的稳定开展

   2)立项依据:2023年非税测算表

   3)实施主体: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确保市中心城区危房改造工作的稳定开展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65.826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庐山市农业农村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7.0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5.32万元,比上年减少14.6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单位人员报账不及时,导致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5.92万元,而2023年公务接待费用预算是根据江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公务接待执行数进行取数,造成2023年预算额度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5.32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万元,比上年减少2.2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2022年预算编制错误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金额减少,并且单位人员报账不及时,导致公务用车运行实际支出2.04万元,而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是根据江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公务接待执行数进行取数,造成2023年预算额度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74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县级储备粮:县级储备粮是指市(县级)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全市(县)行政区域内的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等情况的粮食。

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xls

2023-2025年中期财政规划表(农业局).xls

20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项目绩效目标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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